马福越
简介:
马福越(Ma,Fuyue),
男 ,
48岁 ,
辽宁省盘锦市大法弟子。初中文化,住盘锦市盘山县羊圈子镇新井子村。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打九十九米写有“法轮大法好”和十八首《洪吟》诗的横幅。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他们进行非法判决。法轮功学员都当庭质问法官,对自己做无罪辩护。可贪赃枉法的法院不予采纳,将他们分别非法判了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书”(2001)二中刑终字第1473号。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是:审判长:刘云、代理审判员:周建忠、代理审判员:高亚莉、书记员:冷济光。大法弟子马福月被判三年。 迫害时间待查,马福月被非法关在凌源市第一监狱生活监区。经常被犯人打骂、折磨。因恶警唐晓学打别的功友时马福月流泪,后来他的头部和身体各处被电棍电了多次,脸被打肿,口腔流血,手铐铐了两天多,即便这样,恶警唐晓学还不罢手,并扬言:“我打死你向上级打一个正常死亡报告就完了。” 2008年2月25日大法弟子马福越早上出门去干活,没出村子就被恶警截住回去抄家,恶警没发现什么。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抄家;
电击;
手铐/脚镣;
非法判刑;
威胁/恐吓;
毒打/殴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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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凌源第一监狱
:
唐晓学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
冷济光,
刘云,
周建忠,
高亚莉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6日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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