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月梅
简介:
马月梅(Ma,Yuemei),
女 ,
58岁 ,
洛阳大法弟子。洛阳市汝阳县护士。马月梅家住河南省汝阳县城关镇,诚实可靠,孝敬父母。在过去十年中,马月梅累计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二次、拘留所三次、洗脑班五次、非法拘禁二次、劳教一次、非法抄家六次、开除留用二年,工资降级,经济上的损失不计其数。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七晚饭后,内埠派出所警察(受汝阳县国保大队指使)强行将大法弟子马月梅绑架至汝阳县看守所并抄家。四十天后,直接把她关押拘留所,大约四十天后,又把她拘禁在洗脑班,大约一百天后,敛巨额生活费,才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马月梅正在上班,一帮警察闯入办公室,将办公用的计算机搜走之后抄家,马月梅被非法关进看守所。马月梅的父亲因有这个诚实可靠的女儿,生活上有着落,心里很踏实。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老人家承受不了,病情加重,两个月后离世。在马月梅亲属的强烈要求下,将她放回家安葬父亲。大约半个月后,又将马月梅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因反迫害绝食,身体被折磨至血压急剧升高,帮凶们怕承担责任,才将马月梅放回家。半年后,交巨额罚款赎回计算机,马月梅才将办公用的计算机送回单位。 二零零三年夏天,汝阳县国保大队警察又闯入马月梅家,抄家后又把她非法绑架至国保大队拘禁,两天两夜不让吃饭、不让睡觉,让马月梅面朝墙壁长期站立,进行体罚,有一名警察还用拳头来对付她。同年九月份又强行将马月梅与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绑架至郑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因马月梅长期被迫害,身心受到巨大伤害,血压升高,体检不合格才放回来。(洛阳公安局和汝阳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李保现指示绑架) 二零零四年春,一帮警察又非法闯入马月梅家,抄家后强行绑架至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交巨额所谓生活费才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正是奥运会开幕,一帮警察又非法对马月梅进行抄家后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半个月,交巨额生活费,单位派包夹二十四小时跟着,限制他们说话,限制人身自由,污蔑法轮功的音像特大音放着,震耳欲聋,导致马月梅与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身体出现状况,血压升高,另一名学员突然晕倒,送医院抢救,洗脑班被迫解散。同年十月一日也就是双节期间,六一零办公室工作人员与马月梅工作单位二名职工又将她非法拘禁。 二零零九年秋,六一零办公室命令马月梅单位领导强行把她送入洗脑班。同年底又把马月梅强行送入洗脑班所谓应付上级检查。 二零一零年三月八日,马月梅正在家吃晚饭,一帮警察非法闯入抄家后把她绑架到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护士马月梅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利用“六一零”非法组织及包括军、警、 公、检、法、司、国安、外交、新闻、政法委等各级党政机构的整个国家机器,一手挑起、煽动、策划、组织并推动实施了一场对上亿法轮功修炼者群体大规模的、系统的、长期的灭绝性迫害,要求将首恶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的主犯抓捕归案。目前控告书已被“两高”签收。 马月梅在控告书中说:根据我国法律及国际法准则,江泽民对法轮功所推行的政策、手段都严重的触犯刑律。犯下了侵犯公民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罪,破坏国家宪法实施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罪,诽谤侮辱他人罪等。因为是江泽民直接领导部署了在全国、全世界实施的法西斯罪行,为此我特向最高检察院提起控告,希望能够匡扶正义,保障公民权益。请予尽快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将首恶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的主犯抓捕归案,绳之以法,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抄家;
非法拘留;
洗脑/送洗脑班;
勒索钱财;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剥夺睡眠;
罚站;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践踏信仰;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洛阳恶警叫嚣:“就是要整死你们,有本事去告吧”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
白庙劳教所
洛阳市公安局
汝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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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保现
汝阳县看守所
内埠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27日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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