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升发
简介:
张升发(Zhang,Shengfa),
男 ,
52岁 ,
湖南祁东县大法弟子。从1999年7.20以来,在公安局政保股股长贺峥嵘的指使下,官家咀镇派出所所长周辉等先后四次将大法弟子张升发非法抓捕,并勒索各种罚款,押金等现金4120元,且强行判刑二年,他的妻子谭升美被非法关押2次。在非法关押期间,多次受到非法审讯、严刑逼供、毒打。 2002年5月19日(农历四月初八),湖南祁东县官家咀等地的1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张升发家举行心得交流会,在心得交流会上教唱大法真象歌曲的李宝珍,其它与会大法弟子张升发、蒋有香、蒋平莲等都先后被抓。 2003年9月,祁东县人民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宣判大法弟子张选寿、李宝珍、张升发、管鹤军“有罪”。 张升发被非法判了2年。这四名大法弟子向衡阳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诉,然而衡阳市中级法院再次沦丧职业道德,不允许他们作任何申辩,仍维持原判。 张升发、谭升美夫妇,他们种田为生,因被非法抓押耽误了两年生产,家中田土荒废,家门前野草有半人多高。当他们快被释放回家前几天,他儿子从外地赶路要和家人团聚途中,遭车祸丧失生命。
迫害类型:
非法提审;
抄家;
非法罚款;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毒打/殴打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省祁东县农村女孩自述一家人遭受的迫害
2002年湖南祁东县参加心得交流会大法弟子遭迫害事实
修桥补路做好人 反遭关押和抄家
责任单位及恶人:
祁东县官家咀镇派出所
:
周辉
祁东县公安局
:
贺峥嵘
衡阳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07年2月26日 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