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红炜
简介:
庞红炜(Pang,Hongwei),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广西省博白县法轮功学员。他因去京上访,2000年底被恶人刘彬彬非法拘留、罚款,他被被罚款伍仟圆人民币,其他法轮功学员每人贰仟伍佰圆人民币不等,对陈博勇进行非法抄家,强行搬走一台电脑,而且不写收条。对去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家属进行恐吓勒索,说“交了钱可以放人”,但交钱后依旧非法判劳教。 博白县百货公司副经理骆建忠在本县的“610”、公安局压力下,配合公安局对参与诉江的本公司的职工法轮功学员庞红炜、庞国兰、彭祖英进行恐吓、威胁,打击报复。在2015年12月初,博白县警察陈举超等分别到了诉江学员庞国兰、彭祖英家进行骚扰。之后骆建忠带人到彭祖英家去,并威胁如再学法轮功就开除工作,彭祖英说:“你有什么权利来开除我?”骆建忠又人闯到庞国兰家,威胁如再学法轮功、继续诉江就开除工作。庞国兰说:“有本事你就开除。”骆建忠马上打手机通知“610”过来处理庞国兰,结果 “610”在接到电话后并没有理睬骆建忠,没有来人,不了了之。 2016年1月13日下午3点半左右,广西博白县公安局警察黄少文、陈举超等闯到博白县医院家属区,将法轮功学员庞红炜绑架到了县公园路城东派出所非法审问、强行按手印、照相。警察在庞红炜家到处搜查,但什么也没有发现。当天下午7点左右,庞红炜被劫持到博白县拘留所非法拘留7天,于2016年1月20日回家。
迫害类型:
抄家;
威胁/恐吓;
非法拘留;
非法劳教;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西博白县庞红炜、庞国兰、彭祖英等遭迫害情况
广西省博白县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广西博白县
区号:0775
邮编:537600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名单与电话:
县委办公室: 0775-8222258,0775-8227601
县委书记:苏建中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小国:13978532999
县长:陈志伟 0775-8222525(办)
县人民政府: 0775-8222036, 8222235, 8225228, 8222757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0775-8236693
县委主任室: 0775-8222001
县委副主任室: 0775-8232651,0775-8232653
县机关党委: 0775-8222451
县传真室: 0775-8222737
县人大常委会: 0775-8236298,8222045,8226928,8228952
县政法委办:0775-8223366
县委组织部: 0775-8228060
县委宣传部: 0775-8223644
县文化局:0775-8222962
县教育局:0775-8333020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0775-8223832
县政协: 0775-8222430
县政法委主任:周继全 0775-8228157 1357659558
县司法局局长:李庆良 13507753508 0775-8230148(办)
县公安局局长:郑维波 0775-8223932(办)
县公安局副局长:何涣召 13807753033 0775-8330189(宅)
黄杨雄 0775-8227055(宅)
县公安局一科科长:严××(已遭报身亡)
县公安局一科电话:0775-8236901
县径口乡派出所:余行 0775-8773080(办) 邮编:537602
县人民法院: 0775-8222247
县人民检察院: 0775-8230735
县法制局:0775-8223472
县城厢派出所:0775-8330363
原县公安局一科副科长(主管迫害法轮功):刘彬彬 0775-8223783
原县委书记:岑小华
原县长:傅国海
原县副书记:郭雄
原县政法委书记:温朝东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博白县公安局
:
黄少文,
陈举超,
刘彬彬
玉林市公安局
博白县百货公司
:
骆建忠
更新日期: 2017年2月27日 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