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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传芳

简介:
李传芳
(Li,Chuanfang), 女 , 年龄未知 , 诸城市棉织厂一名纺织女工。

李传芳被棉织厂恶人王光林将她强行扣在一间破房子里长达7天时间,时至7月盛夏,蚊虫嗡嗡,晚上睡在硬纸板上,强制性看电视、读报纸,写所谓保证书。不妥协,则以开除并送看守所相威胁,甚至说要像化肥厂一样使用暴力,来威胁放弃修炼法轮功……。

2000年5月1日,李传芳和他丈夫王术青(也是大法弟子)到北京上访,被潍坊驻京办事处的便衣抓去,受到了非人的待遇,戴着手铐,在冰冷的大理石地上坐了一夜。

而李传芳则被棉织厂的闫书记带着两人到驻京办她押回厂,董事长王光林派出三班人轮流看守她。只有一张凳子凭窗而坐,夜间无被褥。就这样,她在厂内被非法关押了近20天以后,又被罚款4000元(包括在驻京办事处厂里所缴纳的3000元所谓罚款)而且没给她任何凭证。自那以后使她本不富裕的生活更加拮据,一到所谓“敏感日”或者放假,她就被无故的被扣押在厂内,有时甚至半夜12点来敲门把她从家中绑架到厂里关押起来。

王术青他们俩夫妇在北京驻京办事处受到扣押,被拉回在诸城看守所继续迫害一月,强制性干活拔胶,每天长达15小时,犯人包夹,不听就死命的打。迫害持续一月后,时值春节即将到来,不准他二人回家过年,而且派专人看守的工资费用等都是双倍的,从他二人工资中扣除。每人共扣了8000多元。而且对来看望的家人说,每人必须要交上10000元当保证金,才能保住公职,否则开除。后来家人无奈凑上了1000元钱交给学校,并说好了一年之后还1000元但至今也未要回。这一期间,婆婆的住院费用,家中均摊3600元,及连应得的3000元住房公积金又被王煜平强行扣留1500元……。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绑架/劫持手铐/脚镣非法罚款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高强度超负荷劳动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诸城市纺织女工一家在过去几年中的遭遇

责任单位及恶人:
诸城市看守所诸城市看守所:<br>所长   张增先 手机13863627168、宅0536-6063578<br>教导员 戴学军 手机13963621676、宅0536-6328509<br>副所长 孙国基 手机13806465695、宅0536-6350088<br>副所长 郗灿祝 手机13606476478、宅0536-6328068<br>
诸城市棉纺织厂 : 王光林

更新日期: 2006年8月9日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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