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天玉
简介:
邓天玉(Deng,Tianyu),
女 ,
71岁 ,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法轮功学员,植物园退休职工。一九九八年十月,邓天玉开始学法和炼功,成为一名真正的法轮功修炼者。 邓天玉曾经在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八年被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在武汉女子监狱遭受残忍酷刑折磨,双手背铐、用四根绳子吊在房梁上脚尖落地七天七夜,被药物迫害一度精神失常。 大法弟子杨先凤,徐英,邓天玉,代堂富等人,被公安无理从家中抓走,非法关押在沙市中山公园内幽静的鹰冠山庄内进行长达九天九夜的酷刑折磨。暴徒们害怕外界知晓,把富丽堂皇、环境幽雅的小宾馆变成了迫害大法弟子的恐怖场所。在整整九天九夜的日子里,沙市公安局一科的恶警们不准大法弟子们睡觉,不准穿鞋,不准坐,不准闭眼,不准她们有片刻休息,轮番24小时不停换班侮辱、毒打、体罚,并把大法弟子们一直反铐着,双脚离地吊起来毒打,恶警们居然用辣椒水染学员们的眼睛和伤口,然后用火烤烟熏,并把燃烧的烟头插进鼻孔里。怕惨叫声惊动服务员,暴徒们就用毛巾塞住学员们的口,然后再用被子蒙住进行拳打脚踢,打瘫在地之后,几个男打手跳到身体和被子上乱踩,就是上厕所也是两个男恶警拖着去,九天九夜的折磨使邓天玉的一只眼睛也被打到失明,被迫害致残。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开庭审判,邓天玉左眼失明已影响到右眼,在所谓的“公开”审理中,邪恶势力不让群众观庭旁听,不让同修功友进庭讲真话,最后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草率的宣布杨先凤四年,徐英、代堂富、邓天玉等三年,但均没有在“判决书”上签字。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夜十点左右,二大法学员在沙市东区某宿舍区发真像资料时,由于不明真像的人举报,被湖北省荆州市当地派出所非法抓捕。 在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小小的弹丸之地上就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三至五年的劳改(陈友红、刘亚珍、陈静江、杨先凤、邓天玉、徐英、代堂富、李章明、施玉良、陈家旺、周德荣);二十多人次被非法送劳教;二百左右人次的学员被看守所超期关押过。多人被送洗脑班强化洗脑。目前,沙市区的“610”头目杨家农仍充当江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爪牙,他一方面从大法学员及所在单位罚刮钱财,另一方面用请吃饭、给钱等手段收买沙洋劳教所的败类,利用他们迫害其他大法学员。另外,沙市区公安局一科内,对法轮功学员诱供、严刑逼供时心最狠、手段最辣的首恶属恶警李志刚;从大法学员家属中捞钱,骗吃骗喝脸皮最厚的属陈金华;素质最低的是徐忠林。 二零零八年七月五日下午五点左右,荆州沙市区大法弟子邓天玉(女,五十七岁)到大法弟子冯峰(男,四十岁,大专文化)家,被恶警跟踪,邓天玉刚进门,还没与主人说话,随后跟进一男一女,主人问:“你们进来干什么?”两恶警说是公安局的,说话间又跟进几个恶警,进来就抓邓天玉,五名恶警将邓天玉强力摔在地上压住。冯峰大声制止恶警行恶:“她是女的,你们不能这样对待她。”恶警不听,并恶狠狠的说“绑起来”,将邓天玉双手反扳至背后,把手铐住、拉走。期间不断有恶警进来,恶警还在打电话叫人,一共进来二十几名恶警,将偌大的客厅挤满了。这时大法弟子吴翠兰(女,五十多岁)到冯峰家,一进门就被恶警绑架。恶警先后将邓天玉、吴翠兰绑架走后,就开始对冯峰家非法抄家、拍照,抄走电脑、打印机、刻录机、《转法轮》、真相资料、真相光盘、《九评共产党》书及二百元真相短语币。恶警逼迫冯峰签字。冯峰不配合,严正指出他们进门一直没有出示搜查证,属私闯民宅、非法抄家。五名恶警强行绑架了冯峰。邓天玉、吴翠兰、樊敏、杨荣现被非法关押在沙市区第一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九年元月十五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恶党法院对大法弟子冯峰、邓天玉进行非法庭审。参与非法庭审的公检法人员有: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公诉人杨新华、荆州市沙市区法院法官王斌和两名陪审员及若干法警。家属请了三位北京律师为大法弟子辩护。 大法弟子冯峰、邓天玉在沙市区第一看守所被迫害六个多月,身体非常虚弱。冯峰现已被迫害成满头白发,下肢完全瘫痪不能自理。邓天玉右眼失明,左眼仅能见一点微光,并有眩晕症,站立困难。 荆州市沙市区恶党法院于二零零九年元月十五日对邓天玉非法庭审,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非法判她五年徒刑。非法庭审于当日上午十时开始直到下午两点半结束,历时四个半小时。三位正义律师为大法弟子做无罪辩护,在荆州市是头一回,有力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最后法庭审判长王斌宣布休庭等待合议。 邓天玉上诉,被荆州市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二零零九年六月份,邓天玉被劫持到武汉市女子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恶警副政委蒋春、五监区教导员颜丽峰、二分区狱警杨思思用扣分、减刑、假释为诱饵,指使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几年来,邓天玉在武汉市女子监狱遭受到包夹恶人胡凤菊、晏荷珍等四、五个恶人的惨无人道的折磨、凌辱。目前在狱中双腿浮肿,行走艰难,被剥夺了与家人见面、买生活用品的权利。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邓天玉女士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状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对其绳之以法。 二零一九年二月,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突然停发了她的养老金,说是要扣回被冤判期间的养老金。这是违法的,已经严重影响到她及家人的正常生活。现在邓天玉正在通过此事向有部门讲真相。(二零一九年五月一日)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上午10左右,邓天玉发真相资料时被沙市区610绑架到荆州市沙市区解放派出所,下午5点多钟释放。晚上,由沙市区610人员张魏红、张鄂、国保大人长陈义群、左劲松、王文彪等在沙市区植物园社区邪党书记袁霞参与协助下对邓天玉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大法师父的法像、《明慧周刊》、光碟等相关资料。 邓天玉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八日又被沙市区解放派出所非法抓捕。十月十九日,打电话给其家属才得知。之前,邓天玉已被强迫监视居住。 湖北荆州市法轮功学员李行军、张荆州、孙江怡、雷云波等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已16个月,陈顺英已关押13个月,同时关押的还有邓天玉。武汉法轮功学员刘社红,赵秀娟已被判刑,现关押在哪里,情况不明。 邓天玉暂时还在西门看守所,详情待查。 二零二一年五月,时年七十一岁的湖北省荆州市法轮功学员邓天玉已被绑架关押七个月。期间,荆州区看守所副所长李莉口头通知她,沙市区法院已对她判处五年徒刑。随后,李莉配合相关人员对邓天玉进行了两次大量抽血,并给她注射不明试验性药物。注射后,邓天玉全身剧烈抽搐,痛苦难忍,在地上挣扎滚动,持续两个多月。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邓天玉被投牢到湖北汉口监狱入监监区。狱警邹妮娜是该监区区长,后来,狱警杨思思被调到入监监区。分别在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和同年十月二日、十一月上旬,邓天玉被强行抽了三次血,每次都是两大针管(与荆州区看守所抽的剂量相同),可能是跟踪对艾滋病药物实验的检测。 邓天玉拒绝背“罪犯报告词”,入监监区专职负责传达狱警指示的“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服刑人员沈永葆(武汉籍的贪污腐败犯)说:“对邓天玉,先罚站,要二十四小时罚。”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起,那些犯人将邓天玉逼到走廊的尽头,整夜整夜不让她睡觉,逼迫她写“认罪书”“决裂书”“悔过书”“揭批书”,邓天玉拒绝。 在邓天玉被体罚期间,随州籍诈骗犯徐晶晶和周凤玲时不时的对她拳打脚踢、使劲捻她脚;接着,邓天玉发现每餐饭里都有棕绿色小颗粒状异物,搅拌后,米饭呈浅绿色。后来得知,这是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她不吃,周风玲等人就捏鼻子灌饭。为避开毒药,邓天玉只得选择性的吃点未粘到药物的饭,即使挨饿。 犯人们在邓天玉的凳子上贴上法轮功师父的名字。沈永葆等人写好“悔过书”等材料后,逼邓天玉在上面摁指纹,邓天玉使劲把材料抓烂,强调“不是我写的,我不承认”。 邓天玉被折磨后,手、腿都肿得发亮,脚肿得无法穿进42码的牢鞋(之前正常情况穿38码),身体日渐消瘦。 一般服刑人员在入监监区待一个半月左右下队。因邓天玉拒不“转化”,警察将她在入监监区延长了一期。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邓天玉被分到了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三监区(严管队),天天遭罚站、挨打,常常不让喝水,犯人打手都是看狱警的脸色行事。 三监区迫害邓天玉的责任人是:教育科长华云、教导员张安、区长周俊、涂诗曼、袁姓狱警、裴姓狱警、王雪玲等;犯人打手是吴青、陆丽君和徐琴(毒贩,黄石人)、汪洋(经济犯,宜昌人)。 在折磨邓天玉时,陆、汪两犯人可连续三小时咒骂出不重复的下流、淫秽词语。吴青、陆丽君等七、八个值班的犯人群殴邓天玉,拳打脚踢;在禁闭室里,将她两手反铐吊起,只脚尖触地,每天只给她喂一点食物;严寒的冬天往邓天玉身上淋冷水,北边的窗户打开冻她;炎热的夏天(室外四十多度),将她脚镣、两腿分开、两手向上,狱警王雪玲电邓天玉的胸部。邓天玉对着王雪玲说:“电你自己!”接着电棍就掉到地上了。她们还将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的名字写在床铺上,逼邓天玉睡在名字上。 面对邓天玉坚决不写“三书”,教育科长华云叫嚣:“我知道你不会转化,你以前是‘宝丰女子监狱’有名的‘江姐’,我就是要假的,假‘转化’就行。”华云和韩姓区长还专程到沙市区找邓天玉的儿子、儿媳,企图要家属配合参与“转化”迫害。 二零二二年九月,华云和涂诗曼拿着碗,要犯人徐琴、汪洋、吴青、陆丽君拉大便,给邓天玉灌屎。犯人殴打、灌屎的时候,警察就有意回避、躲开。邓天玉受不了大粪,被迫在白纸上签了名字,汪洋在白纸上填写了警察所需要的内容。此后,邓天玉被转到五监区(老残队)。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汉口监狱以为已经成功将“顽固不化”(实为坚定信仰)的邓天玉“转化”,为邀功请赏,监狱邀请沙市区政法委“六一零”人员、沙市区解放街办、荆江亭社区(原通衢居委会)维稳相关的人员一伙五人,教育科长华云和袁教摆好摄像机,问:“法轮功是不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让邓天玉表态,没想到,邓天玉斩钉截铁的说:“法轮大法是正法!共产党是最大的邪教组织,共产党不停的搞政治运动,导致八千多万中国同胞非正常死亡”,还没等她说完,华云、袁教等立刻收拾摄像机,灰溜溜的离开。 接着,监区又开始对邓天玉施以迫害惩罚她。每天逼迫邓天玉抄写诽谤师父的话,邓天玉不从,就被罚站、不让睡觉、不许超市购物等。 邓天玉因被长期迫害致身体非常衰弱,二零二四年七月三日,在八监区做卫生时,突然倒地。同监室的人说邓天玉嘴歪了。邓天玉被送到汉阳医院,检查结果说是中风、脑溢血、脑梗、半身不遂。在汉口监狱医院,邓天玉被打针,十天后,她就瘫痪了。有一天,邓天玉已经打完了吊针药水,因包夹童凤仙(因贩毒被判无期徒刑的天门人)推迟让护士来处理,结果造成邓天玉的肩膀异常血紫色的肿胀、变硬。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八日,时年七十五岁的邓天玉刑满回到家。回家后,她仍无法正常走路。 二零二六年一月上旬,两名解放街办荆江亭社区工作人员(始终不报姓名)进门骚扰、威胁,意思是要邓天玉闭嘴,不允许她将被迫害的事告诉别人。 荆州市社保服务中心扣发并追缴邓天玉的养老金,严重影响到她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在荆州区看守所、汉口监狱遭受的非人迫害,致使她至今中风、头上有多个包、精神萎靡、左手臂酸软无力、两腿无法正常走路,生活难以自理,还被社区工作人员骚扰。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绑架/劫持;
私闯民宅;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违反庭审程序;
剥夺睡眠 ;
体罚 ;
用刺激物涂抹眼部;
烟头插入鼻孔里薰;
毒打/殴打 ;
戴背铐 ;
非法剥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权利;
抄家;
看管/蹲坑;
长时间吊拷 ;
强行施药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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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副书记张巍红遭恶报丧命
2021年湖北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至少117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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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26298.html#2152722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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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14178.html#201023232256
二零二零四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04111.html#20419225736
二零一九年五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85773.html#19430231952
武汉市女子监狱恶警教唆犯人施虐(二)
湖北荆州法庭非法庭审 正义律师公正辩护
参与绑架大法弟子冯峰、邓天玉、宋畅的主要责任人员
湖北荆州恶警绑架邓天玉、吴翠兰等五位大法弟子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关于“湖北荆州市沙市区恶警酷刑折磨大法弟子”一文的补充
湖北省沙市公安酷刑折磨大法弟子
相关单位及个人:
沙市区公安分局一科电话:b-716-8213373
沙市区“610”电话:b-716-8444155
主要责任人员:
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 手机 宅话
黄跃胜 沙市区610主任 13872339939
陈志强 沙市区610副主任 13317588875
李勇 公安局副局长 0716-8110996 13317585828
姚洪 沙市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恶警 13607210598 0716-8213373
身份证号: 42040019640824107
李正刚 沙市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 0716-8467731
陈金华 沙市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
何光中、吴锦,原荆州市委书记(均遭恶报,被双开、判刑);
崔永辉、周志红(遭恶报,被双开、判刑),原荆州市市长;
周振武,2012年2月至2016年2月任荆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政法委第一副书记,2016年2月至2018年11月任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政法委副书记及省维稳办主任;
黄庭松,2016年4月至2021年8月任荆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政法委第一副书记,现任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
杨德智,原荆州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曾任荆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何良才,2015年9月至2022年12月任荆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参与维稳工作;
张洪斌,2005年7月至2018年任荆州市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
张晓明,荆州市政法委直接指挥迫害的“610”人员,现任荆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魏红(已遭恶报死亡),荆州市沙市区原610办公室头目;
张鄂,荆州市沙市区原610办公室工作人员;
陈义群、左劲松、王彪,沙市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荆州市荆州区看守所:所长赵哲仁、副所长李莉。
湖北省汉口监狱(监区长、教导员所在监区可能会变动):
监狱长 蒋春 13995500789
政委 苏丕芳 15807163957
副监狱长 李旭云 15807169333
副监狱长 宋丽 13995667141
教育科(“610”)科长 华云 13871041810
政治处主任 黎亮 13971425430
信访科长 别亚雄 15972059320
出入监监区长 邹妮娜
原入监监区区长 刘秀珍 18971072845
入监监区 邢渺 18271841887
原入监监区政治教导员 邓岚 19522969125
监区教导员 涂诗曼 15902793066
三监区区长 周俊 18995525611
三监区教导员 张安 13260533039
监区长 杨思思 13971404291
五监区监区长 白茹 13871360502
刘科长 027-83556021
胡科长 027-83556014
袁科长 027-83556022
狱政科 027-83556018 027-83556186
会见登记处 027-83556027
政治处 027-83556016
直接参与迫害的韩姓区长、狱警王雪玲、裴教、袁教的详细信息待查。
犯人打手徐晶晶、沈永葆、周凤玲、徐琴、汪洋、吴青、陆丽君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沙市区公安分局一科
:
陈金华,
李正刚,
徐忠林
荆州西门看守所
荆州市沙市区法院
:
王斌
沙市区“610”
:
杨家农
武汉女子监狱(宝丰路女子监狱)
:
胡凤菊,
晏荷珍,
蔡秀兰,
张霞,
杨思思,
张安,
严丽峰,
蒋春
沙市区第一看守所
沙市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沙市区检察院
:
杨新华
汉口监狱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
更新日期: 2026年4月24日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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