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娟,为了去说句心里话“法轮大法好”反被新华分局非法判劳教一年。因她当时还有大小便失禁的毛病(做手术留下的后遗症),所以劳教所不收,被恶警们拉回后送看守所关了几天后又二次送劳教,并且带上了警察到医院开后门弄出的假证明,结果还是没送进去。在从劳教所回来的路上,一恶警狠狠打了她一耳光,说她“不配合”(在劳教所说了实话),并且在他们吃饭时,把小娟姑娘背铐在饭桌腿上看着他们吃饭。
迫害类型: 铐在某处上;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改年龄、开假证 新乡市恶警丑态百出凑“劳教指标”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乡县看守所 新华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06年8月12日 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