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桂云
简介:
邱桂云(Qiu,Guiyun),
女 ,
年龄未知 ,
福建邵武大法弟子,60多岁,退休。2000年,大法弟子刘三强、游建喜、余强、蒋建平、占珍莲(女)、赵世仪(女)、刘仁花(女)、邱桂云(女)、朱秋生、刘采林、王翠云(女)一起进京上访,都被邵武市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其它时间进京上访的还有江永红,危建玉,危建飞,肖水明,余美英(已去世) 受到非法拘留的大法弟子至少有几十人次,以上大法弟子都被非法拘留多次,有的多达五次。被非法拘留过多次的大法弟子还有赵世仪(女),刘仁花(女),邱桂云(女),危建飞,肖水明(女),刘采林,王翠云(女),被非法拘留过的弟子:老罗,余美英(已去世) 邵武市参与迫害的不法人员遭恶报的情况:邵武市公安局局长林岩平遭恶报得癌病,并于2001年因为做黑社会的保护伞被抓。邵武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大队大队长陈华于2001因为做黑社会的保护伞被抓,脚被公安打断。邵武市保修厂因为积极参加迫害大法弟子,很快就破产;邵武市轮胎厂因参加迫害也破产,邵武电厂现在已经负债累累。 2008年1月8日上午,邱桂云在家收听明慧广播,国保大队五、六个人闯入家中。恶警通知广播电视局,广电局来了二十几人,也叫来了记者,破门而入,强行拆走邱桂云家的卫星接收装置。这些人的行径如同土匪,给邱桂云及其家人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卫星电视广播的接收受法律的保护,每个公民都有不可侵犯的知情权。禁止公民个人收看境外卫星电视广播的所有行径(如查抄卫星天线、罚款等)都是违法的,侵犯了公民的通讯自由,剥夺了公民的知情权,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恶人举报;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私闯民宅;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2181.html#16730232811
福建邵武恶警抢走邱桂云家的卫星接收装置
福建邵武市部份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一些情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福建邵武国保大队长赵勇,手机:013348583337 邵武市广播电视局. 27.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华光路68号 传真:3536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邵武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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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岩平,
陈华
邵武市广播电视局
邵武市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16年8月8日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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