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刚
简介:
孔刚(Kong,Gang),
男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六月一日,新一轮迫害开始,本溪劳教所恶人成立以政委陈重维(教养院主管迫害的首犯,明慧网报导过其犯罪事实)、副院长吴刚(对大法弟子进行迫害的主犯,明慧网报导过其犯罪事实)、管理科成员组成犯罪团伙,对坚决不向恶人妥协的六人集中迫害,其他五人是:吴俊阳、孔刚(沈阳人)、王吉才、宋月刚、康铁伟。 法轮功学员们第二天开始绝食抗议,三天后狱警对法轮功学员们进行野蛮灌食,四名犯人将孔刚摁倒在地,狱医用很粗的胶管插入鼻孔,一下插入孔刚的气管里,几乎窒息,好长时间才缓过来。它们竟不拔出来,使气管发炎呼吸困难,由犯人灌一些玉米面糊和盐水,同时上抻刑定位(将手脚抻直24小时铐在地板上,由犯人看管)。抻刑定位期间,用1万8千伏电棍电击宋月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上午十点左右,苏家屯区解放派出所的副所长王普俊带领四个警察,把正在工作的孔刚绑架。 下午2点,副所长王普俊带头又到孔刚家中把刻碟机、电脑、(打印机)2台、师父法像、大法书籍(整套)还有50多张光盘全都搜走,而且把柜门给拽坏。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下午六点,给家属送的拘留通知书,家属没签字,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五点,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下的逮捕通知书,在家属没签字的情况下,是解放派出所的警察陈明旭给办理的手续,将孔刚以“涉嫌组织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名非法逮捕,现被关押在苏家屯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上午,孔刚在单位上班时被苏家屯分局解放派出所王普俊、陈明旭等人绑架;当日下午,副所长王普俊带队到孔刚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其非法拘留。十一月十八日,苏家屯分局下达逮捕通知书,孔刚被关押在苏家屯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孔刚遭苏家屯区法院非法庭审,随后被判刑三年,押送至本溪监狱关押迫害。 二零一六年五月至六月期间,孔刚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现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牛心台监狱。 孔刚将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结束冤狱。 从苏家屯到沈阳市的法轮功学员孔刚已失联有七、八天了。(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现得知,二零二六年一月四日,孔刚的姐姐接到警察的电话,让去签孔刚被非法拘留的通知书。1月16日,孔刚的姐姐又接警察的电话,让她去苏家屯解放路派出所,找金姓警官,电话是:155 4159 9699,让她去签逮捕通知书。警察说孔刚人被非法关押在苏家屯看守所,但不让他姐姐见孔刚。 沈阳市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孔刚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被苏家屯分局国保与解放派出所警察非法入室绑架、抄家,大量财物被警察抢劫。孔刚随后被恶意构陷移送至新民市检察院,并于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遭非法批捕。目前他被关押在苏家屯区看守所。 在家中遭警察撬门入室绑架与抢劫经过 以苏家屯分局国保副队长宋政和为首的相关人员,为谋取私利、捞取政绩,长期参与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他们在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持的情况下,采取非法跟踪、监听、监视、蹲坑等手段,对修心向善的学员实施绑架与构陷。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晚,宋政和伙同解放派出所警察跨区对孔刚实施迫害,非法跟踪并定位其在沈阳的住处,蹲守多日。当晚,孔刚在家中时,警察持续敲门,谎称只是“见一面”。敲不开门后,他们找来开锁人员,非法撬门闯入公民住宅。最先进入的两名警察未穿警服,也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或工作证件,其中一人对孔刚说“来看看你”,另一人则开始到处拍照。 随后又有五、六名警察闯入,同样未穿警服、未出示证件。在没有合法手续、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这伙人对孔刚住处进行了整夜非法抄家,明目张胆抢劫公民合法财产。孔刚随身的钱包、钥匙被抢走,另有两万元现金等私人财物被公安人员夺走,且未出具任何扣押清单。 次日清晨,警察将孔刚劫持到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公安分局办案中心进行非法审讯。孔刚拒绝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十二月十一日,孔刚被押入苏家屯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入所数日后,孔刚身体出现异常,血压一度高达220。为达到非法拘禁的目的,看守所每天逼迫他服用降压药。 苏家屯分局国保将编造的构陷材料提交至新民市检察院。新民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罔顾事实,伙同苏家屯公安参与对孔刚的迫害,并于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做出非法批捕的决定。 拒还现金与程序违法问题 孔刚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被绑架后,公安机关未在法律规定的24小时内通知家属,致使孔刚与外界失联。直到二零二六年一月四日,办案警察才通知孔刚姐姐到解放派出所签署拘留通知书;一月十六日孔刚遭非法批捕后,家属又被要求签署逮捕通知书。 律师会见孔刚后获悉,警方非法扣押了两万元现金。家属向解放派出所索要该笔款项时,被推诿至国保大队;到苏家屯公安局国保大队时又被门卫阻拦。家属致电国保副队长宋政和要求返还,宋政和拒不归还,称这两万元“都是零钱,是准备打印做真相币用的,是所谓证据”,因此不予返还。警方在无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仅凭猜测扣押公民合法财产,试图将其作为非法证据构陷当事人。经家属据理争取,宋政和改口称是否归还需向领导汇报,若获批准则返还。 综上,参与绑架与迫害孔刚的办案警察已涉嫌多项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诬告陷害罪、非法搜查与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新民市检察院作出非法批捕决定的办案检察官,在明知或应知大量违法事实的情况下,不严格审查案情,未尽法律监督职责,对无犯罪事实的公民作出批捕,已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 曾遭非法劳教与判刑迫害的背景 孔刚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曾遭中共当局非法劳教与判刑迫害。二零零一年,孔刚被关押在本溪教养院期间,因拒绝向邪恶妥协,与其他几位坚定学员一同遭到政委陈重维、副院长吴刚及管理科人员的集中迫害。孔刚等人绝食抗议后遭野蛮灌食。其后在铁岭教养院期间,因拒穿号服,遭大队长与狱警李冰用电棍电击、戴脚镣并被罚站。 家属担忧 孔刚再次被绑架关押并面临司法迫害,令家属极为担忧。尤其是孔刚年迈的父亲身体欠佳,去年已多次住院,儿子再遭迫害无疑给家庭带来更大负担与痛苦。 沈阳市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孔刚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遭苏家屯分局国保和解放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新民市检察院枉顾事实对孔刚作出非法批捕和起诉的决定。新民市法院已定于二零二六年五月八日对孔刚进行非法庭审。目前孔刚被关押在新民市看守所。 原定于五月八日的新民市法院非法开庭现已被推迟至五月中旬。期间,新民市法院多次刁难家属,企图剥夺亲友辩护权。 近日,孔刚的父亲和姐姐前往新民市法院递交亲友辩护人手续,并依法要求阅卷与会见。然而,法官杨萌、刑庭庭长计兴东、副庭长林述静等合议庭成员以各种借口推诿,妄图剥夺亲友辩护权。 他们声称“你们已经请律师了”,只允许家属“做辩护”,却不允许复制卷宗;同时拒绝开具会见手续,谎称“没有先例”“需要合议庭研究”等,以敷衍推脱的方式欺瞒家属。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四日上午上午十时至十二时,新民市法院对孔刚进行了非法庭审。在法庭上,律师为孔刚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孔刚本人坚称:“法轮功不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我不认罪、我无罪。“亲友辩护人庭后也向法院递交了《为孔刚无罪辩护法律意见书》。 然而,制造孔刚冤案的公检法相关人员却执意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无辜好人,在没有任何证据及事实的情况下,就非法取证、拼凑陷害证据。一审法院在对孔刚非法庭审后“沉默”五个多月。近日,辩护律师突然接到新民市法院通知,称要在十月二十九日(周四)对孔刚进行第二次开庭,所谓的理由是,公安又有“新证据”了。
迫害类型:
摧残性灌食 ;
铐在某处上 ;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批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沈阳孔刚面临第二次被非法庭审的 信息补充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515848.html#261025223016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509959.html#26511221710
新民市法院违法剥夺亲友辩护权-孔刚案程序严重违法
二零二六年五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509460.html#2652223821
儿子被非法关押近三月-八旬老父吁警察放儿归
二零二六年二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505937.html#2624225949
沈阳法轮功学员孔刚遭警察撬门绑架、抢劫、构陷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505151.html#26116203921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孔刚已失联七、八天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孔刚冤狱将满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74492.html#18922212422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孔刚因诉江被非法判刑
沈阳市132名法轮功学员依法诉江遭报复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法院近日欲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孔刚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孔刚被关押在苏家屯看守所
曝光绑架法轮功学员孔刚的沈阳苏家屯区解放派出所副所长王普俊电话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孔刚被苏家屯区解放派出所绑架补充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孔刚被绑架
我在北京顺义看守所和本溪劳教所惨遭折磨的经历
相关单位及个人:
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区公安分局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58号 邮编110101
咨询电话:024-89820716
信访电话:024-89821110、024-89821110、024-89832148、024-31488510
局长:张涛
国保大队电话:024-89820716、024-31489950
负责人:王振华
国保队长:张忠余 13609836668
教导员:韩平 13504972023
国保副大队长:宋政和:13504972023、13940019795
国保警察:冯星海
国保警察:徐洪泽 18525116927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队长:王一夫
警察:李都霖 王清淼
记录人:王奕心 佟德阳
沈阳市苏家屯分局解放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北街11号 邮编110101
电话:024-89813115 024-89801110
监督电话:024-89820706
所长:孙浩 警号109000
办案警察(教导员):刘扬 警号114251
办案警察(副所长):路博文 警号116538
办案警察(副所长):师清淼 警号108637 18525111958
办案警察:金寒桐 警号114971 电话:15541599699
办案警察:黄继海
新民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新民市南郊路18号 邮编:110300
电话:024-27600201、024-87851881
监督办:024-27600280
检察长:石敬昆
副检察长:毛文友,厉智,王卓文
公诉人:张越 办公电话:024-81590027 手机:13940112587
新民市法院地址:辽宁省新民市辽河大街12号 邮编:110300
政务服务电话:024-27509740
诉讼服务电话:024-27509920
院长:王杨东
副院长:王春东,办公电话:024-27509703 手机:13609830000
副院长:肇艳波,办公电话:024-27509705 手机:15566003099
法官:杨萌 办公电话:024-27509783
刑庭庭长:计兴东 办公电话:024-27509900 手机:15524178515
副庭长:林述静 办公电话:024-27509727 手机:134781321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威宁营教养院(威宁劳动教养所)
:
吴刚
本溪劳教所
:
陈忠维
新民市看守所
苏家屯看守所
新民市法院
:
计兴东
新民市检察院
苏家屯区解放派出所
:
王普俊,
陈明旭
本溪市牛心台监狱
更新日期: 2026年11月1日 0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