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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文

简介:
1067、 李春文(Li,Chunwen), 男 , 61岁 , 河北省井陉县法轮功学员。因坚修法轮大法而遭到惨无人道的迫害,于2004年6月10日不幸离开人世。

99年的7月20日后,遭受无休止的非法审讯、威逼、关押,后来每人被非法罚款200元才肯放人。在2000年正月初五,由于李春文等人不愿放弃修炼法轮功,再一次被秀林镇派出所非法抓走,把他关在禁闭室铐在床头,这一铐就是九天。数九寒天,刺骨寒风,只穿单衣又无人身自由铐在屋外或冷冰房。

就是如此的迫害,也没有使李春文放弃修炼法轮功。此时的恶警看李春文不转化而更加疯狂,手段更加毒辣。到第十天,恶警用车悄悄的把他拉到了已倒闭无人再用的六陶厂办公室非常隐蔽的二楼上,开始了更惨无人道的迫害。

暴徒们左边一人拿警棍打,右边一人拿电棒电,前后两人拉绳,逼李春文跪着两人用力在小腿肚上踩(注:这叫上绳)。六个小伙子残害一个手无寸铁,毫无反抗能力的老人。暴徒用一根细绳拴住老人的双臂肩胛骨,两人使足力气往起拉绳吊人,又两人踩住小腿肚,这样上拽下踩,细绳马上嵌入两肩胛骨肉中,顿时鲜血直流。第一绳上去只是三、五分钟,人就汗水直淌,气喘吁吁,十几分钟后人就上气不接下气。此时,汗也流干了,他们看人也不行了,才放下绳,并逼迫李春文喝水,不喝水就用警棍打,电棒电。然后上第二绳、第三绳……直到恶警筋疲力尽才肯罢手。

这样折腾下来,李春文身体早已血肉模糊,嘴唇也咬破了,满嘴是血,腿不能直立。恶警一看人成这样了,不敢再坚持下去,就把李春文扔在了一个满地是炉灰的屋子里。一个警察看到了说:“真狠心,×××没人性。”(他指所长和副所长)。

不法警察就这样一边折磨、一边向炼功人勒索钱,多者一万,少者一千,无钱继续关禁闭。这样惨无人道的迫害持续到正月十九。李春文等人没有交钱。恶警们就把他们送到仙台山进行强制洗脑转化。在仙台山由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忠勇主管,由法院、司法局、各乡镇派出所一干人监督。每天从早到晚强迫他们参加重体力劳动。如此的折磨二十天还嫌不够,秀林镇又把他们接回镇,在铁笼子里非法关押20天,铁笼子平时是关押犯人的地方,里边大小便都有,又脏又臭,不给睡觉的地方,照旧是一天忍饥挨饿。不法人员们一边折磨人,一边逼迫家人交罚款3000元才放人。这样的折磨前后51天,身强力壮的李春文被折磨得面黄肌瘦,身体虚弱到了极点。

回家后,县公安、镇政府、派出所,三天两头,不管是夜半三更,还是正午时分,都到家骚扰,不断抓、打、罚,连续不断,致使李春文及妻子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惨绝人寰的迫害,使李春文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面对历历在目的酷刑折磨、抄家、罚款、监视、儿女亲戚的被牵连,身心再也难以面对。李春文被折磨的气喘难耐、五脏隐隐作痛,他整天不能吃、不能喝、不能睡觉,身软无力,就这样持续到2004年6月10日,李春文一个跟头栽倒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井陉县法轮功学员李春文被迫害致死
石家庄地区井陉县恶徒凶残折磨大法弟子

相关单位及个人:
秀林镇派出所(所长田永峰,副所长窦永生) 仙台山县公安局 副局长李忠勇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21年9月22日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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