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英
简介:
李艳英(li,yanying),
女 ,
年龄未知 ,
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家住葫芦岛市新区莲花小区,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于二零零一年约十月被非法判劳教三年。被关押在沈阳马三家劳教所。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李艳英被双龙派出所警察劫持到看守所,已正念回家。 葫芦岛市龙港区法院刑事庭古月、王炳远两人以及检察院董程、王福飙等人。从二零一四年到二零一七年以来构陷、诬判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王淑兰四年,罚金五千元;尤跃宏四年,刘玉新四年,赵丽君一年,李淑清一年,金宏一年,高文志四年半,杨丽春一年,曹丽燕一年。还有赵淑兰,魏玉池,陈再芹,吕秀芝,白净,李艳英等。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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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5186.html#1710623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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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判刑的部分案例(一)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主要迫害责任人:
葫芦岛市龙港区玉皇派出所:
所长鲁明13700196064
郝光岩 15124266055
葫芦岛市龙港区检察院:
公诉科 董程0429- 2298022 13904290999
葫芦岛市龙港区法院:
法官:王丙远0429-2039022 13942976666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教所
龙港区法院
:
王丙远,
谷月
龙港区检察院
:
王福飙,
董程
玉皇派出所
龙港区双龙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2月18日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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