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生
简介:
李春生(li ,chunsheng),
男 ,
45岁 ,
家住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1999年9月9日,被葫芦岛市非法行政拘留30天。1999年10月份、11月份,被强行非法拘押2次。2002年8月由于坚持修炼,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期间,受到了非人的折磨与酷刑。现(2003年3月)仍在关押之中。 1999年至2010年,辽宁省葫芦岛地区兴城市焦希云、张儒林两任政法委书记,李守田、李向阳、宋长江三任「六一零」头目。他们驱使兴城市个城乡、公检法、司法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造成法轮功学员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兴城市「六一零」、政法委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夏宁、季秀华、韩德全、胡永利、郭春占、赵亮、任文鹏、宋彩虹、王守芬、刘文秀、张文友、严晓东、李春生、田振良等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加害三至八年重刑。将数千名法轮功学员劳教、拘留、洗脑、骚扰、恐吓、抄家、抢劫、开除公职,并勒索钱财,数额巨大。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六一零」迫害好人定刑期 法院签字走过程
辽宁省葫芦岛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判刑的部分案例(一)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葫芦岛市兴城政法委
:
焦希云,
张儒林
兴城610
:
李守田,
李向阳,
宋长江
更新日期: 2010年9月6日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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