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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传秀

简介:
樊传秀
(Fan,[Chuan;Zhuan]xiu),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兴宁镇法轮功学员。
据查实,在李永生把持的邪恶组织610办的迫害下,有5人次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他们是:鲤鱼江电厂贺雪兆、兴宁镇李林芬、谭平香、文红林、樊传秀;9人次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他们是:鲤鱼江电厂贺雪兆、郴州冶炼厂李国权、唐洞煤矿黄××、兴宁镇刘解生、黎菊兰、钟兵秀、黎先兰、黎建平,东江水泥厂黄芝兰;还有兴宁镇的文锦山被迫流离失所。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郴州资兴市邪恶之徒李永生

相关单位及个人:
郴州资兴市610办公室主任
李永生:(传真)0735-3331589  (办电)0735-3322259
李永生的随身打手资兴市国安大队长:毛建峰
资兴市国安副大队长:王向东

责任单位及恶人:
郴州市“六一零”办公室0735-2871439值班室0735-2871289传真室0735-2871445<br>主任凌衡郴2871092宅2368629、13875506633兼市政法委副书记<br>副主任吴代明2871136宅2234620、13975501668兼公安局副局长<br>副主任王林2871617、13507351136<br>纪检员罗力2871610、13975781166<br>副处级张剑华2871573、13808441133<br>综合科科长彭冠华2871439、15115592096<br>综合科科长何正辉2871439 13975763968<br>教育科科长卢新祥2871672 13975509819<br>秘书科科长廖志辉2871027 13407354527<br>秘书科副科长曾祥雄2871718、13873550668 : 李永生

更新日期: 2006年8月21日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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