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丽华
简介:
邵丽华(Shao,Lihua),
女 ,
45岁 ,
黑龙江呼玛县韩家园林业局大法弟子,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农垦大厦职工。家住佳木斯市的邵丽华女士,自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性格变得更随和,家庭更和睦了。然而,自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以来,她遭受多次绑架,非法劳教一年。家人被恶警勒索钱财,在非法关押时,被强迫坐铁椅子、被殴打,遭受野蛮灌食。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早晨4点30分邵丽华和十几名学员到炼功场地正要炼功时,突然来辆警车公安局长王云龙带了两名警察,其中有一名警察叫包显峰,非常凶狠的给每个学员登记,上了所谓的黑名单。并声称从此以后不许再炼了。下午学员去公安局要人和师父的法像。他们不但不放人而且还凶狠的说:“等上边通知下来看你们怎么办”,等到晚上七点多钟才把人放回家但师父的法像没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下午公安局派人挨个学员家收大法书资料。再后来就是办学习班,签字。负责迫害的负责人是原政保科长郭长友,原公安局长王云龙在大会上说了很多诋毁师父和大法的坏话,郭还让每个人都要表态,说一句诽谤大法的话。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佳木斯市农垦大厦经理王友国强迫职工邵丽华等五名大法弟子写“不炼功保证”。邵丽华等说明真相,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不写保证。王有国等不听真相,据此开除五名大法弟子,切断他们的经济来源,给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境。 由于邵丽华和丈夫在同一单位工作,单位的头头怕邵丽华进京上访,就从单位派两人去她家看着她,晚上由她丈夫负责,一直持续了半个多月。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邵丽华和两名学员出发去北京,回来后马上就被抓到公安局迫害,恶警正国义审问邵丽华,像疯了一样打,扇邵丽华耳光。警察陆小东帮忙揪住邵丽华头发。打完之后站到晚上11点多,然后把邵丽华等三个学员关进看守所。第二天一早就又带出去迫害,郭长友进屋就对邵丽华破口大骂,对人格上侮辱,不堪入耳。还诋毁师父诽谤大法,一副十足的流氓相。又大打出手之后,警察关守彬象对待重罪犯一样开始审问。后非法关押在韩家园看守所里,里面的警察轻视嘲笑谩骂邵丽华,说邵丽华是傻子,给邵丽华和学员及家人带来很大痛苦。 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回家后还是没有自由,片警关守彬天天到家看一遍,晚上在门外蹲坑,怕去北京上访,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五 ,四个警察突然闯入家中,问“还炼不炼?”,邵丽华说“炼!”并且拒绝签字。晚上五点多钟,片警赵英又闯入家中骗邵丽华去派出所谈话,邵丽华和杨成平去了就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后又被非法超期关押了四十五天,强迫写什么保证,还问家人要了三百元钱的伙食费,才肯放人。非法关押期间。受尽了折磨吃的猪食不如,还强行干活。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九,深夜10点多钟,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警察将邵丽华绑架到派出所,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教导员陈万友已经等在那里了,恐吓她,让她说出有哪些大法弟子到她家开法会。邵丽华一概不回答,恶警们就把她铐在铁椅子上,直到第二天上班后,又把她非法关进佳木斯市看守所。 陈万友伙同前进分局的王化民、宋显滨等对邵丽华提外审迫害,逼迫说出开法会的大法弟子。邵丽华不说,王化民就用手击打她的前胸。王化民等口吐污言秽语,从早上八、九点钟一直折磨到晚上八、九点钟。 邵丽华和其它法轮功学员为了抵制迫害开始绝食,看守所警察就开始实行野蛮灌食,灌的是玉米面和大量的盐水,胶皮管子从嘴里直接插到胃里,胃里翻江倒海地疼,并伴有极度恶心,嗓子眼一个劲地往上呕,邵丽华被折磨得痛苦不堪。由于被灌了高浓度盐水,干渴难耐,每分每秒都在巨大的痛苦中煎熬!邵丽华和六、七个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到走廊里,他们被用绳子五花大绑,罚站了一下午。这一次邵丽华被非法关押了72天,前进公安分局恶警勒索家属5千元保证金(没有任何收据)和1千元伙食费。 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王化民、宋显滨等四名恶警再次闯入邵丽华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并将她拉到前进分局。恶警给她照像、录口供,她不配合,王化民就拿大法书打她的脑袋。迫害后,王化民等作假健康证明,把她关进看守所,后又非法劳教一年。 一进劳教所把法轮功学员都分开关押,不让出监室,上厕所必须警察同意,整天用邪悟人员做“转化”工作,二十六天后,把邵丽华劫持到八中队。 十多平方的就是住四个人。洗漱和上厕所,必须每个监室轮班去,以此避免不同监室人员之间的接触。监室和监室之间人员不让说话,吃饭不让出监室。因为邵丽华拒绝“ 转化”,在非法关押的一年期间,一直禁止家人探视。恶警利用刑事犯看着法轮功学员,不让炼功,不让学法,也不让发正念。劳教所的伙食极差,吃的是变质小麦做的馒头,咸菜都长了毛。原本身体健康的邵丽华,由于在长期非法关押,加之伙食极其差,身体非常虚弱。 二零零三年三月份的一天早晨,以王化民为首的6、7名警员又到邵丽华家砸门,说有大法弟子藏在她家。后来单位的两个人作证,带警察进屋搜了一圈,没发现有人就走了。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份晚上五点多钟,邵丽华的丈夫来到一个法轮功学员租房处,被在那蹲坑的永安派出所恶警绑架。随后王化民和永安派出所多名警察到邵丽华家非法抄家,没有找到任何东西,又来到邵丽华租的车库,继续翻,也没翻到东西。把邵丽华和丈夫绑架到永安派出所,进行非法审问,审问他们的有前进分局的副局长,还有陈万友,王化民和永安派出所的副所长,邵丽华的丈夫一直被戴着手铐,直到晚上十点多钟才把他们放回来。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以来,邵丽华和家人原本宁静祥和的生活被破坏了,邵丽华被非法关押期间,精神与肉体上遭受到了很大的折磨,家属无论在经济上还是精神上也都承受了巨大压力。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晚上九点半左右邵丽华第三次被非法关押。两辆警车突然开到邵丽华家门口。从里面下来七、八个警察,都是年轻力壮的男士,带头的恶警叫徐哲,王颜鹏进屋就让在他拿出的搜查证上签字。不许邵丽华动,其它人开始翻东西,邵丽华说“我没有犯罪,你们为什么要抄我家”。徐哲说“我们是要搜查的,就是我亲爹家也不行, 你让翻也得翻不让翻也得翻”,于是带一伙人七手八脚翻了起来,足足翻了三个多小时,把所有的大法书、法像、磁带、mp3,连孩子学习用的复读机也不放过。先照相作为证据,然后把邵丽华和东西一起带走,折腾到半夜一点多。邵丽华被带到公安局审问。第二天一早五点送到韩家园看守所非法关押。 之后每天不分白天黑夜的提审,三伙恶警轮番审问,软硬兼施刑讯逼供,七月二十八日徐哲又带一伙人去邵丽华家又翻了一遍。最后公安局局长刘亚友对邵丽华审问。连蒙带骗如果不把问题交代清楚,要判重刑,还说了一些侮辱人格的话。强迫邵丽华写什么东西。给邵丽华精神上带来巨大压力和伤害。 邵丽华被非法关押一个月交了三千元保证金才出来,宋宇收的钱,当时也没给收条。说三个月返还,等三个月后去要钱时,宋宇又让写深刻反省悔过书才能给,言外之意就不打算给了,到现在也没有返还。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邵丽华的丈夫正在单位上班,段长打电话说让去看守所一趟,邵的丈夫到了看守所,屋里坐着两个人,一个是韩家园林业局公安国保大队长宋宇,和该局政法委书记吕传国。他们说:“找你来是让你签个字,是关于你妻子炼法轮功的事,签字之后就不再管了,还在网上(所谓黑名单)除名”。还说签了字还给3000—5000元补助金等等,邵的丈夫拒绝了签字。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一日,邵丽华的丈夫又被本单位主任孙国君、书记赵来顺找到办公室谈话,同时找的还有赵培金的丈夫,还是劝说签字,他俩都拒绝签字。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邵丽华的丈夫又接到书记的电话,去他办公室,还是劝说签字,并威胁说:“如果不签字,还会找你的,以后有什么事情,别说我不管。”邵的丈夫给书记讲大法给他们家带来的好处与美好,讲妻子的善良与勤劳,并再一次拒绝签字。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上午,段长周忠国告诉邵丽华的丈夫,给他停工了,在家做邵丽华的工作,做通了再上班。给邵丽华的丈夫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威胁/恐吓;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
勒索钱财;
抄家;
非法劳教;
坐/锁在铁椅子上 ;
非法提审;
摧残性灌食 ;
罚站;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骚扰;
迫害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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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区号:0457 邮编:165000
韩家园新兴派出所副所长王延朋 0457-3532919
韩家园新兴派出所所长宁英伟,37岁,警号142599,电话号码0457-3534623 3534833
政法委书记吕传国 18645731055
贮木场场长李大文 13845780303
物业书记赵来顺15945709889
物业主任孙国君13555080800
赵来顺 18645709889
物业副主任丁晓生13555099979
物业副主任周伟东13846566898
段长周忠国13614570028
贮木场韩老六13846566780
邮政编码165126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市公安局
:
陈万友
佳木斯市看守所
前进公安分局
:
王化民
永安派出所
佳木斯市农垦大厦
:
王友国
前进公安分局
:
宋显滨
韩家园公安局
:
郭常有,
王云龙,
包显峰,
正国义,
陆小东,
关守彬,
赵英,
徐哲,
王颜鹏 ,
宋宇
韩家园看守所
韩家园新兴派出所
:
宁英伟
韩家园林业局公安局
:
刘亚友
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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