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才(财)
简介:
刘福才(财)(Liu,Fucai(cai)),
男 ,
50岁 ,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乡村大法弟子。二零零六年七月八、九日他和汤桂荣、薛淑荣三名大法弟子是因四方台、三井乡和张维屯等地的公路两旁挂了上百条“天要灭中共退党保平安”真相条幅,绥化市委书记胡世英看后大发淫威,指使北林区公安分局、610于七月八、九日,在家中将这些大法弟子绑架,至今他们还在被迫害中。同时,于沙燕指使北林区公安分局和北林区各居民委员会及各乡镇派出所采取监视、跟踪等方式,企图进一步迫害大法弟子。 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绥化刘福财向路人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亲身受益的经历,被四方台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绥化看守所。 为了维护亲人的合法权益,刘福财的家人为他请来了正义律师作无罪辩护,律师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就已经介入,三月末,同时律师将“法律意见书”交给了北林区“六一零办公室”,并会见了当事人刘福财。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黑龙江绥化北林区法院刑庭法官崔洪源,不通知当事人法轮功学员刘福财的辩护律师和家属,秘密开庭。剥夺律师的辩护权,剥夺刘福财的陈诉权和自我辩护权,欲冤判刘福财四年刑期。很明显,法官崔洪源的行为违背了正常的司法程序。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律师来到法院询问何时开庭,法官崔洪源说:“开完庭了”。律师当场质问法官:为什么不通知律师和家属?为什么非法剥夺律师的辩护权?这种秘密开庭完全违法!律师坚持重新开庭。法官自知理亏,搪塞说:七天以后答覆你。当律师再次询问开庭日期时,法官告诉律师:政法委不让开庭,谁辩护就抓谁!政法委的人说:上面有令快抓、快押、快判法轮功学员,法轮功要重判。 五月二十四日,刘福财被劫持到呼兰监狱。六月四日,家属接到监狱电话,让到监狱探视刘福财。指导员邹某、狱医韩某(警号:2305577)接待家属。韩某称:刘福财被送到监狱后直接就被送监狱医院住院了,五天就下病重、病危通知了;现在刘福财双侧肺结核、高烧、严重哮喘,不能行走,随时有生命危险。家属再三要求放人,他们说:“我们也没办法,周永康有话:宁可关死也不放人。”家属说:“那人就等着死吗?”二人无言以对。 二零一三年大庆监狱至少非法收押了刘福才、李立国、宋广华、赵玉安、张宝胜、王金玉六位法轮功学员。刘福才自到大庆监狱以后就表现出比较严重的病业状态,每天都在咳嗽,而且一旦咳嗽起来,连续一个多小时都停不下来。 黑龙江绥化市法轮功学员刘福财现(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在大庆监狱已经被迫害致开放性肺结核,肺部都是气泡,行走都困难,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就这样的严重情况,监狱还是拒绝放人,说刘福财完全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可是他不写“保证”(中共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保证)不能放人。 家人去监狱要人,监狱以主管警察不在为由拒绝接待,家人要求见监狱长,在外面站了一天都没让见。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监视/跟踪;
非法罚款;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违反庭审程序;
逼迫放弃信仰;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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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人员的电话号码:区号:0455─ 邮编:152054 市委书记 胡世英 办8320128 8100001 市长 于沙燕 办8258566 8100003 市610办公室 8319769 北林区610办公室 0455- 8315319 看守所 0455-8353231 0455-8221505 13359917900 津河乡派出所电话号码 0455--8522010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中央政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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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
北林区“610”
:
王淑波,
李剑飞
津河乡派出所
:
马万海
北林区公安分局
:
于沙燕
绥化市委书记
:
胡世英
绥化市法院
:
崔洪源
绥化市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15年5月21日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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