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龙常
简介:
陈龙常(Chen,Longchang),
男 ,
年龄未知 ,
南京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关押在大丰方强劳教所四大队的法轮功学员陈龙常在场头干活时,因为袋子太重,就将袋口打开把粮食倒出一点好扛动,因此被方强劳教所四大队的韦姓狱警当场野蛮殴打,眼睛被打得肿得看不见,全身到处是伤痕和血迹。收工后,狱警还禁止他和别的法轮功学员接触,并组织犯人编造假材料说陈身上的伤痕是自己撞墙所致,让陈签字,被陈拒绝。法轮功学员王长华、陆秀才、郑其民、张鲜明等根据有关法律就此事给省委书记、省劳教局局长、驻所检察官联名写信,四大队教导员李小祥却将他们的信违法扣留。 二零零一年四大队在八月份就在加工一品牌为“Time Square”的用来出口的运动服。八月三日,四大队围巾组从早上六点多加班至凌晨四点多,陈龙常在凌晨三点多时因为太过劳累就趴在桌子上睡了一会,结果就被还是那位姓韦的警察和内勤马益民拖到办公室用电警棍疯狂电击。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陈龙常因为身体虚弱,不能去搬苹果,就被内勤马益民指使同组的劳教“帮教”他,结果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小岗张钧按在墙角一顿暴打。
迫害类型: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非法关押;
电击 ;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苏方强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图)
江苏恶党各机构对法轮功学员的凶残迫害(一)
江苏省南京市法轮功学员惨遭江集团迫害内幕
江苏省方强劳教所非法囚禁的法轮功学员自述经历
相关单位及个人:
江苏盐城大丰方强劳教所(盐城劳教所),电话: 0515-3453547 0515-3453534 0515-3453524 0515-3452901 0515-3452021 0515-3452129 0515-345-2100 总机 0515-822-6600转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丰方强劳教所
:
马益民,
张钧,
李小祥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2日 1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