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亮
简介:
陈国亮(Chen,Guoliang),
男 ,
年龄未知 ,
南京市法轮功学员,大连理工大学外语系毕业,在扬州造船厂任英文翻译。九九年「七二零」后,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因不放弃修炼而遭多次毒打、用刑、电击,被非法加期四个月,回来后因坚持修炼被单位开除送回原籍,在家中只能靠开辅导班来维持生活。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十一月份,在江苏方强劳教所三大队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鲍顺源、陈国亮、曹治云、陈汉昌等人,每天在场头干极重的体力活,回来之后,不让休息,以学习的名义拿着诽谤大法的材料,一直站到十二点。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三大队法轮功学员抗议警察在墙上张贴诬蔑大法的标语而绝食。法轮功学员展新茂、陈国亮、管正明、王长华被警察两手拉开铐在长条椅上,用湿毛巾把脖子、身体等要电的部位擦湿,然后拿一根直至四根电棍挫。十月份,类似的事件再一次发生,警察把诬蔑大法的标语写在橱窗里面,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再一次遭到电击。 二零零一年六月及之后到期的法轮功学员一律被延期(不管有没有违反所谓的所规所纪),七月份三大队教导员李永吉和内勤警察孙黎明陈国亮加期四个月。 法轮功学员劳教到期释放时,都由所在地610办公室统一接走。没有屈服的,直接转送到精神病院或关押到别的地方去。法轮功学员陈国亮所在地的公安来接他时威胁说:“不转化回去就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我们不好对付你,精神病人可以对付你。”据说陈国亮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 江苏省劳教局“教育处”处长唐国防曾给劳教所下达一条秘密的“法律” ,称之为省劳教局给予劳教所的政策和“法律”支持,即:法轮功学员只要不写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一律延期直至延满一年为止,期满解教。所谓解教,就是交当地610接回继续洗脑迫害。不少本该到期的法轮功学员被强制延期劳教,例如,当时方强劳教所被卡住不放的法轮功学员就有王长华、陈建、耿金华、陈汉昌、陈国亮、花建国、李顷等。
迫害类型:
铐在某处上 ;
电刑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罚站;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威胁/恐吓;
逼迫放弃信仰;
送入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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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江苏盐城大丰方强劳教所(盐城劳教所),电话: 0515-3453547 0515-3453534 0515-3453524 0515-3452901 0515-3452021 0515-3452129 0515-345-2100 总机 0515-822-6600转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丰方强劳教所
:
孙黎明,
李永吉
江苏省劳教局
:
唐国防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21日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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