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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亮

简介:
陈国亮
(Chen,Guoliang), 男 , 年龄未知 , 南京市法轮功学员,大连理工大学外语系毕业,在扬州造船厂任英文翻译。

九九年「七二零」后,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因不放弃修炼而遭多次毒打、用刑、电击,被非法加期四个月,回来后因坚持修炼被单位开除送回原籍,在家中只能靠开辅导班来维持生活。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十一月份,在江苏方强劳教所三大队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鲍顺源、陈国亮、曹治云、陈汉昌等人,每天在场头干极重的体力活,回来之后,不让休息,以学习的名义拿着诽谤大法的材料,一直站到十二点。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三大队法轮功学员抗议警察在墙上张贴诬蔑大法的标语而绝食。法轮功学员展新茂、陈国亮、管正明、王长华被警察两手拉开铐在长条椅上,用湿毛巾把脖子、身体等要电的部位擦湿,然后拿一根直至四根电棍挫。十月份,类似的事件再一次发生,警察把诬蔑大法的标语写在橱窗里面,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再一次遭到电击。

二零零一年六月及之后到期的法轮功学员一律被延期(不管有没有违反所谓的所规所纪),七月份三大队教导员李永吉和内勤警察孙黎明陈国亮加期四个月。

法轮功学员劳教到期释放时,都由所在地610办公室统一接走。没有屈服的,直接转送到精神病院或关押到别的地方去。法轮功学员陈国亮所在地的公安来接他时威胁说:“不转化回去就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我们不好对付你,精神病人可以对付你。”据说陈国亮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

江苏省劳教局“教育处”处长唐国防曾给劳教所下达一条秘密的“法律” ,称之为省劳教局给予劳教所的政策和“法律”支持,即:法轮功学员只要不写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一律延期直至延满一年为止,期满解教。所谓解教,就是交当地610接回继续洗脑迫害。不少本该到期的法轮功学员被强制延期劳教,例如,当时方强劳教所被卡住不放的法轮功学员就有王长华、陈建、耿金华、陈汉昌、陈国亮、花建国、李顷等。

迫害类型:
铐在某处上电刑高强度超负荷劳动罚站非法关押非法劳教加期(延期)/超期关押威胁/恐吓逼迫放弃信仰送入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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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江苏盐城大丰方强劳教所(盐城劳教所),电话:
0515-3453547
0515-3453534
0515-3453524
0515-3452901
0515-3452021
0515-3452129
0515-345-2100
总机 0515-822-6600转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丰方强劳教所大丰方强劳教所 515-345-2100 <br>总机515-822-6600转 <br>江苏盐城大丰方强劳教所(盐城劳教所),电话:<br>0515-3453547<br>0515-3453534<br>0515-3453524<br>0515-3452901<br>0515-3452021<br>0515-3452129<br>0515-345-2100<br>总机 0515-822-6600转<br>张连生 0515-3961596(小灵通)江苏方强劳教所员警,指导员;<br>电话:0515-3452040 或 3453410<br>魏×云  教导员 37岁<br>王×飞  书记  40多岁<br>魏红惠  中队长 30多岁<br>潘玉华  队长  50多岁<br>吴晋军  中队长 40多岁<br>陈金祥  队长  30多岁<p> : 孙黎明李永吉
江苏省劳教局江苏省劳教局局长、党委书记  姜金兵  手机13705171001  办公室83716093  宅83709009  邮编210024<br>江苏省劳教局教育处处长 唐国防 : 唐国防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21日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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