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春莲
河北女子監獄辦公樓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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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高春莲(Gao,Chunlian),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保定涿州大法弟子。自二零零零年以来,经涿州市公、检、法系统抓捕、起诉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共计7人。经审判长张秋瑾的手,高春莲被判刑4年。 高春莲因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开除公职。 二零零一年五月,她被非法关进涿州市看守所,因抵制非法关押,开始绝食。恶警们找来很粗的橡胶管儿插入她的鼻孔进行灌食,并故意把很长的鼻管都插进去,再拔出来,带出很多鲜血。 二零零一年七月,韩占山在涿州老电影院主持召开公判大会,将李恒、张春芳、高春莲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和几名刑事犯一起宣判,高春莲又被非法送进保定劳教所。恶警们不让她睡觉长达五天五夜,并强制她罚站、 抱蹲,企图强迫她放弃信仰。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大法弟子高春莲因拒绝看诬蔑大法、诬陷师父的录像,被队长刘子微铐在椅子上一星期,几天后又一次强制洗脑,立站,抱蹲。她不配合邪恶,被恶警指使的三个普教──两个吸毒犯张江、吴晓丽,一个打架凶手坎(音)春娟轮番打了一百多个大嘴巴,用拳头打下巴,打脸、眼,揪住头发往墙上撞。歹徒们为了逼她跪下,用脚踢她小腿膝盖背后,最后三个歹徒满头大汗,精疲力尽才罢手。第二天春莲的脸浮肿,眼睛也睁不开了;关节被撞伤了,头发一把一把的往下掉。 高春莲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拒看诽谤录像,被警察刘紫薇殴打,并拖入办公室,双手双腿铐椅子一星期,夜间高春莲浑身叮满蚊子,警察冬青不让去厕所。大多在晚上被中队长张国红、刘紫薇毒打、电、铐。张国红和陈亚娟轮番踢她腿。值班警察每天晚上熬着她不让睡觉,大队长李秀琴,指导员阎庆芬半夜十二点以后和她谈话至凌晨四点,五点起床,企图摧毁她的意志。 几天后又一次强制洗脑,立站,抱蹲。八月十二日,遭警察陈亚娟电棍电击 ,刘紫薇和吸毒犯张红、吴小丽、打架凶手侃春娟,轮番拳打脚踢,拳头打嘴、下巴,脸、眼,脚猛踢她膝盖内侧,刘紫薇踢腹部。她们揪住头发往墙上撞四十多下,满地都是头发,打了一百多个嘴巴,四个人轮番殴打三个多小时,三个犯人累得满头大汗、精疲力竭才罢手。高春莲口鼻出血,口腔被牙齿撞烂,下颏骨折,脸部肿得变形,眼睛睁不开,头部肿胀,左腿致残,象蜂蜇一样疼痛难忍,不能枕枕头,头发一把一把地往下掉。折磨长达四十多天。高春莲绝食抗议三天,警察朱曼强迫她艰难站立。警察为强行“转化”高春莲,共熬了她三个多月。 高春莲被打、电、铐,大多都在晚上,恶警张国红、刘子维亲自动手,用脚猛踢膝盖内侧,揪住头发使劲往墙上撞。折磨长达四十时多天,直到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解教,小腿不能下蹲、不能走长路、不能干重活。 高春莲向大队长李秀琴反应此事,李秀琴却推脱责任说不知道。类似迫害事件在女队一直未停,而且越来越严重。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河北省涿州市公安局刑警五中队伙同国保大队恶警,通过手机定位、监控,一天之内绑架多名大法弟子,非法搜查三处住所,抢劫现金不少于五万元,笔记本计算机五台,无线上网卡三套、打印机三台,价值约三万元的耗材、配件等。现已核实被绑架的有董汉杰、邢俊花、高春莲、刘文、任宝坤、张巨银、季胜华,和不知名的两位外地大法弟子。 此次绑架事件由保定市市长于群(原涿州市恶党书记)亲自督办。涿州市各乡镇恶党人员均以“回访”为名到大法弟子家中骚扰、监视大法弟子,并且雇佣大量闲散人员蹲守发放真相的大法弟子。 自从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被非法抓捕后,法轮功学员邢俊花、高春莲、董汉杰等先是在河北省涿州市刑警队接连坐了五天六夜的铁椅子,后被转到涿州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高春莲现被迫害的手脚冰凉,站立不稳,上厕所都要两人搀扶,身体严重脱相,生命垂危。由于饮食不佳,身体虚弱几次昏厥,被恶警两次灌食迫害。她由于恶党迫害一直流离失所在外多年,得法前已与其丈夫离婚,有一个儿子因无力抚养,由前夫照料,此次被迫害,恶党将其弟弟(未修炼)一并抓走,关押两天放回。两个儿子就是看不见妈妈。 杨玉刚等恶人把法轮功学员送到河北省涿州市二康医院进行灌食迫害,致使几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身体无法支撑,躺在床上不能动。法轮功学员家属去要人,要求无条件释放自己的亲人,杨玉刚却说:案子移交检察院处理了,不属涿州公安局管了。狡诈的推卸自己的罪行。 二零零八年四月,高春莲、董汉杰、邢俊花被绑架已有半年了,但家人一直不被允许探视,现更是失去他们的音讯一个多月。 二零零八年,高春莲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送往河北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零八年九月,恶人开始对她进行“转化”迫害,九月二十五日,犯人周候玲用鞋垫抹大便往高春莲嘴中塞,其它几名犯罪人员对她拳打脚踢近一个半小时,将其吊在床上半小时。二零零九年,恶警再一次对高春莲进行“转化”迫害,十监区区长韩秀欣曾电击高春莲半小时。二零一零年八月中旬又被送入十三监区,再次遭到暴力转化。 二零零九年,十监区区长韩秀欣曾电击高春莲半小时,恶警张丽华曾指使五名服刑犯(王源涛、周翠玲、刘静、李佩京、王贵芹)对她进行多次殴打,每次长达两小时,她们对她拳打脚踢、揪头发、揪耳朵、扇嘴巴、抠眼睛,致使他不能正常行走,躺在床上不能翻身,腰部、头部、疼痛难忍。因高春莲抗议迫害,拒绝参加奴役劳动,恶警韩秀欣对她及另一同修殴打、电击。高春莲向狱里反映真实情况,被韩秀欣电对她脸部、颈部连续电击四十分钟,脸部、颈部被电烂。 十监区是最邪恶的监区,监区长李春华表面看似文静,背后尽利用犯人整法轮功学员。副监区长韩秀欣一到共产邪党的节日,她就提前一个月开始折磨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邪党六十年大庆,她让韩立萍和高春莲(同修)上车间恶警厕所门口站着,门一边一个,她们不站她就踢、打她们嘴巴。 恶警杨玉刚用尽刑罚与手段迫害高春莲、邢俊花等大法弟子,又将被害人绑架到劳教所、监狱迫害。高春莲、邢俊花、申爱强还在杨玉刚等中共党棍的高墙深狱中遭受迫害,还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 后来,高春莲又被转入十三监区(称魔鬼监区)继续强制洗脑“转化”,恶警将她拘禁在一间四平方米的小屋里,长达一年零九个月,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十一点半至十二点睡觉。这间小屋在教学楼一层,恶警办公室对面,冬无暖气、夏无电扇。 高春莲绝食反迫害,邪恶之徒对她强行野蛮灌食两个月,一天两次鼻饲,一切费用从她卡上扣。灌食时服刑犯给她大量放盐,并不让喝水,致使她嘴里象含着咸盐水一样,口渴难忍。几名服刑犯拖着她去灌食,故意将她的腰部,臀部往台阶、铁门栏和铁车上磕,她的腰部很长时间不能弯腰活动。 因收到家人来信未签字,恶警焦贵梅不让她洗漱长达四个月,包括刷牙、洗脸、头、脚、下身都不让洗,熏得其他人远远躲着她。恶警孔萧飞对她进行罚站,由于她被迫害的身体极度虚弱,不能站立,冬天被迫坐在地上半年之久。 高春莲于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回到家中。 这次长达五年的残酷折磨,使高春莲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身体极度虚弱,精神萎靡,记忆力减退,少言寡语,头发斑白,走几步路就呼吸急促,弯腰驼背。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晚,涿州市法轮功学员高春莲、董汉杰在路上被国保大队绑架,后恶警又去其各自住处(租住处)抄家,高春莲被抢走大量大法资料、电脑一台,抢走包内现金一千元。董汉杰也被抄家,抢走现金大概六千元左右。 据悉,高春莲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被国保大队绑架至保定看守所,恶警密谋给其罗织罪名非法判刑。在高春莲被非法拘留期间,她曾被国保大队长杨玉刚强行灌食。 河北涿州被非法关押的六位法轮功学员董汉杰、高春莲、王云、张海洋、葛志军、董俊红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在涿州市法院被非法开庭。其中主要负责此案的法官叫裴燕。公诉人为助理检察官(法律规定,助理检察官不能独立担任公诉人)。 数名黑衣法警装备齐全,在法庭内外不停走动。法院大门外,一辆特警车停在大门正前方,几辆警车不时的“巡视”。 原本定好上午十点开庭,被拖到中午十二点。四位律师分别为张传力、张俊杰、胡桂云、兰志学。当律师进入法庭时,法官裴燕执意要律师出示身份证,被律师严词拒绝。家属原来被告知都可以旁听,可法院又反悔说每个当事人只能有两名家属旁听,而且须登记和搜身才能进入。 开庭开始后,律师提出当事人为有信仰的人,而公诉方为无神论者,信仰取向不同,合议庭构成不合理,要求部份人员回避,却被法官无理由驳回。 当公诉人罗列完董汉杰所谓的“犯罪证据”后,辩护律师张传力义正词严质问公诉人:哪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董汉杰纯属于个人信仰,到底破坏国家那条法律的实施?公诉人不敢抬头,哑口无言。 律师辩护说信仰是每个公民与生俱来的正当合法权利,连父母都无权干涉。法律明确规定信仰自由,由此看来,在公民正当使用权利的情况下,执法机关却强加罪名,这到底是谁在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 律师强有力的辩护,法庭鸦雀无声,法官与公诉人无一人回应。 律师又指出公安机关抓获董汉杰时,未出示任何证件,在董汉杰的住处搜出的驾驶证、粮油证、户口本及其日常的生活用具也被认为“犯罪证据”被非法扣押。董汉杰当时骑的电动车和随身携带的东西也不翼而飞,在搜查清单中没有体现。以及“证据”上同一事情却有不同时间,同一签字却明显笔迹不同,这一系列明显表明公安机关在造假! 当公诉人罗列完高春莲所谓的“犯罪证据”后,张俊杰律师直面公诉人,质问:“请问公诉人,你一直在说我的当事人高春莲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请你明确指出,什么邪教?破坏那条法律实施?”之后就等待公诉人回答。公诉人紧张得不停咬嘴唇,头埋的很低,什么也说不出来。 法官趁机中断,张俊杰律师大声对法官说:审判长,我在行使我的权利。公诉人有义务将出于他口的“证据”解释清楚!法官强硬中断,兰志学律师这时提出,根据他查阅的卷宗,公诉人属于助理检察官,助理检察官不能独立担任公诉人。此时公诉人慌乱的来回翻阅“证据”,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法官再次打断律师的质问,要求律师出示证明当事人无罪的证据。张传力律师拿出前不久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七个邪教组织的文件,举起来,对着全法庭的人说,这是国家规定的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兰志学律师手里拿着卷宗,说,这就是很好的证据,里面清楚的描述抓捕经过,没有一条能证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反而证明了公安机关无证抓捕,无证抄家,伪造事实,强加罪名!犯罪的应该是国家执法机关,是他们在破坏法律实施!话音未落,旁听席热烈的掌声突然响起! 此时整个法庭出现躁动,法警立即围向旁听的家属,强令其停止,并威胁家属把他们赶出去。法官更是惊恐不堪,态度蛮横的指责律师在故意煽动。律师指出,这是他的权利,他就是在出示他的证据,并指出其合理性。 四位律师,每位律师利用法律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强有力的无罪辩护,一致要求无罪释放。 最后,律师正告法官,根据新出台的规定,法官对审理的案件终身负责,希望法官凭良心公正执法!不要给自己留下罪证!法官宣布休庭,草草收场。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日,家属给法官打电话,问为什么无罪了还不放人,法官却说案子已经交到中院了,不要再找她了。当其他家属质问法官案子移交中院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和律师时,她却说只是交中院审理,案子还要送回来,就把电话挂断了。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董汉杰、高春莲、王云、张海洋、葛志军、董俊红,在涿州市法院再次遭非法庭审。在律师胡桂云、张俊杰义正词严,有理有据的辩护下,法官没有宣布判刑,草草收庭。董汉杰、张海洋的律师据悉没有接到通知,没有参加所谓“庭审”。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涿州市法院在未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对六位法轮功学员董汉杰、高春莲、王云、张海洋、葛志军、董俊红非法判刑。董汉杰、高春莲被非法判刑五年,王云被非法判三缓五,张海洋、董俊红被非法判刑三年,葛志军被非法判刑四年。其中高春莲、董汉杰、张海洋、葛志军等四人依法提起上诉。 高春莲在张俊杰律师的帮助下,控告恶警杨玉刚。据悉,高春莲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被国保大队绑架至保定看守所,恶警密谋给其罗织罪名非法判刑。在高春莲被非法拘留期间,她曾被国保大队长杨玉刚强行灌食。 上诉后,保定中级法院一直没有音讯。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去保定中院询问,得不到答案。家属层层追问,近日得知,卷宗已于四月十五日由涿州法院立案庭韩姓人员送至保定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娄姓人员接手。后案卷分到刑二庭,由庭长崔曙光负责接手。 家属在保定中院查询处查询时,工作人员输入当事人姓名,竟查不到案宗,也就是说,案子未录入电脑,未走规定的法律程序。家属问到刑二庭庭长崔曙光,崔庭长表示,此案上诉不会公开审理,由合议庭商量出结果后直接判决,且判决结果实际上他们也说了不算。言外之意,结果内定。其实就有黑手左右司法公正。 二零一五年初,高春莲依法提出上诉。她至今仍被关押在保定青苑看守所迫害。看守所一直不让家属会见,无从得知高春莲的具体近况,家人也很无奈。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董汉杰与高春莲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保定中级法院未开庭维持一审判决。 河北省涿州市法轮功学员高春莲、董俊红已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 河北省女子监狱为了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副监区长曹海燕与监区长王野密谋策划,不让睡觉。监区长王野指使犯人每天熬着高春莲不让睡觉,第一次是八天八夜,第二次是六天六夜,第三次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至二零一六年元月六日整整十八天十八夜的时间,一分一秒都不让睡,眼睛都不让眨,刚一合眼,犯人就用花露水瓶灌的凉水往脸上喷,直至高春莲意识不清,坐在椅子上往地上栽,站着也往地上栽,磕得鼻青脸肿。这种超负荷的残忍折磨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身心创伤。 高春莲因多年的连续酷刑迫害,身体状况极差,尤其是心脏部位更是厉害,连点轻微的活都干不了。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回家。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电击;
手铐/脚镣;
揪头发撞墙;
践踏信仰;
逼迫放弃信仰;
铐在某处上;
罚站;
罚蹲;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摧残性灌食;
坐/锁在铁椅子上;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剥夺睡眠;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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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部门及人员电话:
涿州市邪党委:办公室0312-3979028书记王舟13931216018宅0312-3075720
涿州市政府:0312-3979088
涿州市政法委:
书记刘铁英13731238666办0312-3853866宅0312-2018566
防范办0312-3636250
涿州市公安局:
电话0312-3852398
局长李栋梁13313232066办0312-3853866宅0312-3867666
国保大队长杨玉刚13333126768、13333126780
拘留所0312-3909411
看守所0312-3909639
司法局局长王玉峰 办0312-3633405
迫害相关责任人:
监狱长:郑晓英
副监狱长:杨玉芬
二监区监区长:张丽华
三监区副监区长:焦贵梅
六监区教导员:孔萧飞
八监区教导员:韩秀欣
涿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0312)3852132
以下是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
国保队长(业军):手机:13333126638,13703361286
国保大队副队长杨玉刚:13333126768
大案队:邢术锦13333126626
刑警四队;赵增健13333126678
刑警五队:杨贵福13833081618
林屯派出所所长:刘景生13333126919
涿州市看守所:0312--3909446
保定市中级法院:
刑二庭庭长崔曙光0312-3103101
涿州法院:
电话:0312-3852325
一审负责法官裴燕 0312-6672973
立案庭韩姓人员:0312-3852317
责任单位及恶人:
涿州市法院
:
裴燕,
张秋瑾
保定劳教所
:
张国红,
陈亚娟,
张红,
吴小丽,
曹阳
涿州看守所
涿州市610
保定市政府
:
于群
安国市政法委
:
韩占山
保定市中级法院
:
崔曙光
涿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
杨玉刚
河北省女子监狱
:
王野,
孔潇飞,
焦贵梅
石家庄女子监狱(河北省女子监狱)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
:
刘紫微
鹿泉女子监狱
:
韩秀欣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25日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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