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彩荣
简介:
邹彩荣(Zou,Cairong),
女 ,
44岁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 二零一五年六月,邹彩荣女士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追究江泽民的法律及刑事责任;责令被告对因其行为而受到各种处罚的公民公开道歉。 由于曾患有小儿麻痹症,腿留下残疾,二十多年拄着拐杖;与丈夫朱飞、儿子一家三人在一九九五年八月得大法修炼,之后,她扔掉了拐杖,身体逐渐健康。 佳木斯中山派出所多次绑架邹彩荣。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当天下午,前进区的许多大法弟子被传唤到前进区公安分局一楼会议大厅问话,问话的是前进区公安局政保大队的宋显彬和杨警员。 一九九九年腊月廿七晚上,邹彩荣家来了几个曾在一起炼功的学员。原先锋一小区韩主任到邹家查看,报告给了片警宋亚巍。八点多来了警察绑架七位法轮功学员,当时年仅九岁的儿子也被带走,警察抢走大量的大法书籍和大法资料。次日,邹彩荣的丈夫在单位力保的情况下被放回,但必须签下保证。其他五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进看守所,少的关了两个多月,邹彩荣被非法关押三个月。参与绑架的有片警宋亚巍、教导员邵福祥,原先锋二小区包片民警刘广东、孙义斌和王警员。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邹彩荣与几名学员进京上访,在天安门被绑架。邹彩荣被打得满脸是伤。当时,脸、眼睛、嘴都被打成黑紫色,眼睛肿的看不见人,脸也变形了,满头是大包,并被非法关押在驻京办。佳市中山派出所的宋亚巍到邹家要钱,邹彩荣的丈夫不配合,恶警又把黑手伸向邹彩荣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宋亚巍骗走老人的身份证和存折,提走了存折上仅有的七百元钱(老人的身份证五个多月后才被要回)。 回到佳木斯,她被非法关进看守所五十多天。家人来接她时,又被勒索二百元伙食费。丈夫单位怕他也进京上访,停发了丈夫四个月的工资。 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邹彩荣在家洗衣服,被中山派出所警察绑架,所长徐永利也参与。在看守所检查身体时,因邹彩荣身上长满疥疮,看守所拒收。宋亚巍与当时接收的警察吵了起来,说:“宁可担负一切后果也要把邹彩荣关进去”。邹彩荣见好人受这不白之冤,被逼无奈撞了暖气。警员把这一情况报告给徐永利,他们怕闹出人命承担责任而释放邹彩荣。 二零零一年五月的一天,由佳市前进区“六一零”恶警李巍,中山派出所所长徐永利等为首五、六个恶警,驾三辆车来邹家要绑架她去劳教所。邹彩荣的家人正来看望母亲,阻止了他们的恶行,邹的家人告诉他们邹彩荣修炼后的一切变化,而且老人需要她照看、丈夫弱视、孩子年幼。警察自知理亏,都溜走了。 中山派出所的恶教导员邵福祥经常到邹彩荣的家中转化她,几次失败,又生毒计,要把邹彩荣劫持到劳教所去转化。恶警经常在邹家附近蹲坑,只要她家人一多,马上就会来很多警察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一日,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长宋金河(现被免职)、副局长李运阳(现任局长)纠集佳木斯市五个区的公安分局局长、副局长和国保大队长密谋部署从五月二十二日至六月七日开始为期十五天的迫害法轮功学员,采取巡逻、蹲坑守候、敏感日集中清查统一行动监听、监控、跟踪、抄家、绑架和刑讯逼供等手段。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二日早晨,前进公安分局警察闯入邹彩荣家抄家,抄走真相资料、法轮功书籍十六本、录音带三十多盘、手抄本七本,邹彩荣被绑架到看守所。邹彩荣以绝食抗议迫害,被大字形铐在板铺上二十四小时,两天后和另一学员被李威和前进区国保大队的宋显彬绑架至劳教所。 中山派出所宁愿每月自己花八百五十元将邹彩荣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邹彩荣被强制看诽谤大法和师父的影片,不许和坚定修炼的学员说话,由犯人看管,上厕所和洗漱都有时间限制。恶警在邹彩荣喝的水里放了东西,只要一喝水,她就要上厕所。 邹彩荣一个月不放弃修炼,被超期关押两个多月。邹彩荣被非法关押一百一十一天,派出所不再出钱了,九月十一日,劳教所以不养白吃饭的为由将她无条件释放。 二零零二年八月,中山派出所警察闯进邹彩荣家,当时邹彩荣不在,只有孩子与小朋友看录像。警察架著录像机到处拍照,连孩子的英语磁带都被充当大法资料,然后绑架了十二岁的孩子到派出所审问,比照被关押的大人一样照相、滚手印。恶警想用孩子要挟邹彩荣的丈夫到派出所,半个多小时之后,孩子被放回。由于恶警们到处搜捕,于是邹彩荣被迫离家出走。 二零零二年九月,另一学员讲真相被绑架。在监控的电话中,邹彩荣被发现,中山派出所警察包围她姐姐家。宋亚巍(宋亚威)为首的恶警闯入绑架邹彩荣。在看守所,邹彩荣以绝食抗议迫害,已经出现生命危险,血压降至为零,看守所几次报告派出所,派出所不予理睬。 在前进区610和中山派出所串通下,邹彩荣被非法判刑二年,于二零零三年的四月一日,送往哈尔滨女子监狱,因体检不合格拒收。 同年(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邹彩荣被再次绑架至女子监狱,又因检查不合格拒收。邹彩荣和另一名检查不合格的学员被戴上脚镣子押回佳木斯。在押回途中,看守所女警张艳丽接到电话,说女监又同意接收,看守所的恶警们高兴得欢呼,说给张艳丽庆功。原来在监狱拒收后,张艳丽就找关系,找到香兰监狱长疏通关系。张艳丽和邹彩荣是高中同学,为了不让邹彩荣在看守所遭罪,换一个环境,结果这个“好意”把邹彩荣关进病号间。 在女子监狱期间,整天坐在小凳上,邹彩荣腿肿得几乎不能行走。在病号监区,他们利用犯人打骂法轮功学员,监视学员,连说话的自由都没有。邹彩荣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被犯人推倒,狱警张小影却视而不见,而且张小影还殴打同室的老年法轮功学员。邹彩荣又被他们戴上手铐,铐在床头。她就靠一条腿站着二十几个小时,同室的人都看不下去了,到二十八个小时解开手铐时,邹彩荣的腿已经不能动,拖、蹭、挪,费了很大劲才到厕所。回到监室时,好几个人才把她抬上床,很久不能枕枕头,下不了地。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邹彩荣被释放。中山派出所的宋亚巍和前进区“六一零”的李巍,先后到邹家问是谁上网揭露邹彩荣二次被送哈尔滨的事,而且还警告,以后不能上网。还诱骗她说:放弃信仰就给低保和廉租房等所有的社会福利待遇。 在这期间,邹彩荣的母亲承受不住打击离世。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的一天,邹彩荣和来串门的亲戚朋友看大法录像,刚坐不到五分钟,中山派出所的教导员邵福祥、王姓恶警、孙义斌等到家里,不由分说抓走她的朋友,还抢走影碟机。 邹彩荣的一家属于低收入,国家规定应该有低保,可佳木斯南岗办事处,以他们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为由,拒发低保金,一个十五岁的孩子,交不起学费只好辍学,外出打工赚钱养家。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细绳绑五花大绑;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勒索钱财;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劳教;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戴脚镣/连体脚镣;
坐小板凳;
铐在某处上;
迫害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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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市公安局
:
李运阳,
宋金河
前进公安分局
:
徐永利
前进区中山派出所
:
刘广东,
宋亚巍,
邵福祥,
孙义斌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
张晓影
前进农场「610」
:
李巍
佳林斯市驻京办事处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2日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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