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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廷英

简介:
潘廷英
(Pan,Tingying), 女 , 64岁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大法弟子。蚕药厂退休工程师。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底,潘廷英和其他大法弟子到北京上访,被北京昌平县公安非法抓捕,被成都市新津县城关派出所所长彭树全、罗正名等非法拘回,诬陷以“利用封建迷信扰乱社会治安”为由,拘留十五天,并非法处以掠夺性罚款每人五千元,强迫家人看管,天天陪到派出所报道。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部份大法弟子在金山角炼功,警方藉着“以被取缔的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为由非法拘留十五天,由所长彭树全非法审问,方茂华非法搜身。大法弟子被暴晒一天,不让喝水、吃饭。十五天后潘廷英被彭树全、吴德喜二人办案再次非法扣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在看守所关押三十天。九月三十日深夜,公安人员以所长找谈话为名骗潘廷英到拘留所,无任何连法律文件,非法关押二十八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下旬,潘廷英再次去北京上访,被彭树全在京绑架回县拘留所,污以“已被取缔邪教组织活动”非法拘留长达7个月。

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在散发真相资料中,潘廷英被邛崃县公安局非法刑拘二十五天,回来后县派出所彭树全用“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由报复性地又拘留了一个月。十一月二十九日,潘廷英在花桥乡发真相资料,被该乡派出所王寒、赵非法抓捕,遭到非法判刑三年。

花桥派出所用金钱收买所谓的“证人”(家属在本县电视节目上看到给所谓证人的奖金摆在桌上),在关押二十多天后进行所谓“指证”。法院、看守所、公安局串通一气,阻挡潘廷英三次书面请律师(不让家人见面联系,七、巴个月未见过一次)。离开庭只有十六个小时(第一天16:00至第二天8:00),法院指派正刚律师事务所律师按公诉人的意图作有罪辩护,直接践踏司法公正,并剥夺了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请家属辩护的权利,不通知家属。连自辩的权利也被剥夺,上庭前不法人员强行收缴了潘廷英写的自辩材料,庭审中又不让她陈述。为了其编造自圆其说,审判结论还声称“被告人潘廷英对指控的事实,证据无异议”。

公诉人对她的指控完全是捏造事实罪名(如公安提供的证据之8写到:“被告人99年12月5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内欲意为法轮功进行所谓正法活动时被抓获的情况报告”,不知是怎么编出来的,那天她根本未去过天安门广场)。

二零零二年八月,由于彭素全等人的迫害,大法弟子陈尚琼、吕小芹、杨素华、潘庭英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潘廷英被送往川西监狱关在重型犯组,脱光衣服搜身,连她买的国家出版的几本法律书籍也全部被收缴了。每天由两名重型犯包夹看管,监视坐、卧、行,集中几个月办洗脑班强行转化,每天在肉体上超强度训练,长跑,甚至跑不动用两个犯人拖着跑,包夹跑累了又换一双来拖,接连不断。以至她双腿跑肿了几个月。由于潘廷英不承认自己是罪犯,不穿囚服,就被禁止上厕所。

洗脑结束后就是每天十小时以上超强劳役,使她心脏病复发。在这期间,县上610办全部非法剥夺了潘廷英的退休养老生活费(从二零零三年六月至二零零四年九月),她回家后继续克扣养老生活费,每月只发二百五十元维持生活。

二零一一年十月九日上午她和一位许久未见面的同学在新津南河边闲谈时,给了同学一张破网卡,不一会儿就被两个年轻公安警察和五津派出所片警张晓兰围着,随即,政法委副主任李培德开车到这个地方,将潘廷英拽上车直接送新津蔡湾洗脑班。在洗脑班里,潘廷英和所有被关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一样,整天关在小房间内,由两个包夹监管二十四小时,不许出门一步,吃喝拉撒都在里面,成天被迫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恶警用劳教,判刑,高额罚款(一月罚一万元)威逼转化。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日上午,四川省新津县法轮功学员潘廷英到新津县法院递交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书。杨姓副院长很快的翻看了一遍后就将诉状还给潘廷英。潘廷英从法院直接回家。大约11点左右,新津县政法委主任610头目李培德、新津县五津镇派出所所长曾维仲带领两名警察共4人到潘廷英家非法查抄、照相,搜走几本2016年的挂历,几盘光碟,三退手册。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下午大约4左右,新津县的610的李培德带领一帮警察和两个便衣人员(一男一女,估计是小区的)及方兴派出所的所长以查天然气为借口,把法轮功学员潘庭英家门敲开。当时还有两位法轮功学员共3人正在学习《转法轮》。610、警察便以法轮功非法集聚为由对潘庭英家的客厅非法搜查。收缴了大法书、真相光盘,非法拍照。还将其中一名学员强行扣上手铐带走,至今还不知去向。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罚款看管/蹲坑非法拘留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非法判刑人身侮辱不准上厕所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体罚洗脑/送洗脑班高强度超负荷劳动骚扰抄家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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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昌平县公安局北京 昌平县城区镇西环路甲一号, 邮政编码:102200<br>单位电话:69746215<br>
新津县五津派出所电话:028-86353138、028-86353134。<br>所长:何卫国13881891887<br> : 曾维仲
邛崃市公安局邛崃市公安局:<br>局长陈波13881815590<br>局长:徐耘 办:028-88795119 手机:13908224899 家:028-88792933<br>政委:杨桂兰 办:028-88794320 手机:13908223931  家:028-88797510
新津县公安局电话:028-82530510<br>局长 晏文万<br>副局长 陈建清:13882020266 宅28-82526787<br>副局长 帅静:13908201260<br>副局长 张锦军、倪水彬<br>国保大队:28-82530521,28-86353185 <br>大队长 曾维仲<br>教导员 杨桂华:宅28-82520205<br>政委 刘晓:13908082850宅28-82520251<br> : 彭树全
新津县花桥派出所地址:新津县长绍街 <br>邮编:611432<br>电话:028-82460407、28-82530510<br>所长:余申亮<br>副所长:陈先涛<br> : 王寒
川西监狱邮政编码:610109    <br>成都龙泉驿洪安镇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洗脑班)地址:新津县花桥镇蔡湾村,邮编:611400、611432<br>电话区号:28,电话:82461856,82461166<br>主任:余丹13880279693<br>洗脑班头目:李峰13981700085,来自成都市委610办。<br>洗脑班副头目;殷舜尧(原名殷得财) 13880590177,新津县兴义乡人;曾在新津县法院上班。<br>[工作人员]<br>洗脑班科长:包小牧(女)18982286910、18980097136,长春人;西南民院研究生毕业;家住新津,丈夫在新津司法局工作。<br>楼长:漆姐(女,五十多岁),成都东区某厂下岗职工,从洗脑班建立初到现在十年了,专门在背后教唆指使其他陪教(包夹)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br>楼长:李华秀(女,六十一岁),都江堰农民。<br>黄玉书(女,五十多岁),大邑县农民。<br>王洪强13730660720:四川大邑县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洗脑特别卖力。<br>徐丹13558786076,彭州人,曾在彭州市一乡政府工作。<br>王秀琴(王秀芹),原在川棉厂上班。13608177484<br>龚某,新津花桥镇医院医生,洗脑班兼职恶医<br>黄忠智 80130662<br>黄宗志 13547919456<br>胡思学 13982195964<br>何正富 13608091122<br>曾可 15608070799<br>李德奇 13408064539<br>周莉 13518125658<br>徐丹、吴亚波、陈松涛、蒋宏亮。
爱辉区公安分局地址:黑河市双拥大街3号,邮编164300<br>值班室4562837024<br>局长:楚乃龙04567273001、18704560002、13394565000<br>政委:田志勇04567273002、13904567629、13836788666<br>副局长:崔力全13845608000<br>警察:王轶群13763690001、王竹影13845654888、尚士平13339461199、张泽彪15804562752、李秀纯13845677755、盛洪涛13945727730。<br>[国保大队]<br>电话:4568275151、4567273024<br>大队长:吴文汉13384568806<br>国保警察:王洋456-7273202、18724315578;王福春13796537755;徐崇峰13945711788。 : 吴德喜
城关派出所
新津县610办公室新津县610办:28-82522377<br>主任 王峰:办28-82520737 传真28-69700899 手机13982162615<p>610主任:谷青华  <br> : 李培德
新津县五津镇派出所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派出所<br>地址: 五津镇太升西街173号,邮编611430<br>电话: 028-86353134、028-86353138<br>所长何卫国13881891887 : 张小兰

更新日期: 2016年7月6日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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