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佩岩
简介:
徐佩岩(Xu,Peiyan),
女 ,
46岁 ,
黑龙江省密山大法弟子,原是黑龙江密山市百货大楼职工。徐佩岩曾患有严重的乙肝病,长期的疾病,使她苦不堪言,精神颓废。二零零二年三月,徐佩岩在中共邪恶迫害的形势中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身体顽疾不治而愈。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二日,徐佩岩在向人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大法的经历时,遭人恶意诬告,被密山市公安局巡警队数人绑架到公安局,被非法审讯两天后,关入密山看守所。 第三天,密山市公安局政保科和第二派出所二十多人开着警车来到徐佩岩的住处,在家人无人的情况找来开锁人撬开门锁,翻箱倒柜,查找一切值钱的东西,把放像机等贵重物品抢走,衣物等物品扔得满地都是,然后留下几个警察在她家日夜蹲坑,妄图抓更多的法轮功学员。 在密山看守所期间,徐佩岩几乎每天都遭到看守警察的辱骂,甚至是毒打,公安局政保科长孟庆启以要对徐佩岩重判等等威胁手段,胁迫徐的弟弟请他喝吃两顿再送点现金,这样孟就可在法院面前替其说几句好话。 在看守所,狱警勒索徐的亲属说每人都要交五百元钱,作为监狱里买被褥和生活用品的钱,在把钱骗到手后,这些警察就在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把徐佩岩强行绑架进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在女监,徐佩岩受到恶警不让睡觉等折磨,体罚,毒打,强行逼着“转化”(放弃信仰), 二零零五年,监狱再一次对徐佩岩强行“转化”,把她弄到一个便衣库里,三个罪犯黑天白天轮番“谈话”,如不回答就拳打脚踢,由于衣库里阴暗潮湿,没有阳光,她被迫害得腿不能站立,坐不能坐,觉不能睡,身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 在徐佩岩被迫害期间,密山市百货大楼公司发给每个职工一次性下岗费一万元左右,但是因徐佩岩学炼法轮功,单位就以此为借口开除她,不给下岗费。 徐佩岩出狱后,没有工作,她多次找单位要求解决生活问题,有关领导只是推脱。目前徐佩岩没有生活来源,身体至今没恢复健康。 (迫害时间待查)在哈尔滨女子监狱集训队被包夹的大法弟子:徐佩岩、孙秀敏、那亚芳、高秀芹、金芳、陶红梅、李彦飞、孙志芬、隋玉华、孙金奎、王淑荣、张翠玲、陈金凤。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打骂;
毒打/殴打 ;
逼迫放弃信仰;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勒索钱财;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威胁/恐吓;
体罚 ;
洗脑/送洗脑班;
私闯民宅;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密山妇女说真话遭冤狱五年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哈尔滨女子监狱奖励犯人监控、折磨法轮功学员
哈尔滨女子监狱利用刑事犯迫害大法弟子
相关单位及个人:
哈尔滨女子监狱包夹:丁辉、姜淑芬、赵怡童、田景丽、李霞、周晓芳、王阳、徐艳杰、侯唤*、于春艳、李淑芳、高明、郝海萍、刘淑芹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所谓的“帮教”有: 肖丽华:48岁,哈市人,挪用罪七年,2007年12月14日减刑出监,原九监区五楼两侧道长。 王丹:35岁,双鸭山市人,侵占罪,判十五年,2007年12月14日出监。 李宝菊,44岁,伊春市人,行贿,五年,2007年12月14日出监,九监区四楼东侧道长,(东北伊春冰上速滑教练罗玉岩的老婆,女儿二十岁,就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她们在做所谓的转化工作中对大法及创始人以恶毒的下流的语言进行污蔑、诽谤、谩骂与攻击。 张晶:46岁,哈市人,哈铁路局工作,侵占,十三年,此人阴险狡诈,是帮教主力。 于春艳,36岁,伊春市人,36岁,贪污(夫妻)无期,已改判现余刑17年。 郭小华:47岁,哈市人,挪用,六年。 丁辉:45岁,北京转监,家族犯罪,贪污,十二年。 魏东:33岁,贪污,十五年。 卢秀丽,46岁,哈市人,三年。 曲沪军:36岁,哈市人,六年。 马晓芹:49岁,哈市人,受贿,十年。 王亚娟:53岁,哈市人,侵占,五年。 武丽沙:45岁,大庆人,挪用,六年。 王霞:贪污,死缓。 邹洪霞:十五年。 刘伟:38岁,哈市人,侵占,六年。 赵铁霞:33至35岁,贪污,无期。 赵怡同:40多岁。 黄英海:43岁,阿城市人,贪污,十四年,2007年4月28日减刑出监。 杜小霞:33至35岁。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包夹”有 宋亚晶:29岁,吉林人,现居哈市,侵占,六年。 张平:33至35岁,牡丹江宁安人,贪污,十年。 周云丽:46岁,鹤岗人,原有线电视台副台长,贪污、挪用、办假证,五年。 王丽华:46岁,双鸭山人,杀人,十五年。 崔莹:24岁左右,牡丹江人,伤害,四年。 宁凤云:44岁,贪污、侵占,十九年。 刘冰玉:27岁,侵占,六年。 黄春英:55岁,哈市人,五年。 孙玉霞:30岁左右,哈市人,非法持有枪支,三年。 郭义:30岁左右,十年。 金玲玉:26岁左右,贩毒,五年。 江琳琳:28岁,哈市人,七年。 常平:51岁,贪污,七年。 程英慧:40多岁,哈市人,组织卖淫,六年。 张娜娜:27岁,呼兰人,盗窃,三年。 所谓的“夜岗” 王艳杰:46岁左右,呼兰人,十二年。 徐艳杰:57岁左右,虚开发票,十二年。 富艳艳:40岁左右,挪用,十年。 赵彩云:38岁左右,四年。 鄂春华:44岁,十年。
责任单位及恶人:
密山市公安局
:
孟庆启
哈尔滨市女子监狱
密山市看守所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密山市百货大楼公司
更新日期: 2010年2月26日 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