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美
济南李建美
2016年1~8月济南市法轮功学员遭各类迫害统计
2016年1~8月济南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人数按月份分布
李建美的残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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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李健美(Li,Jianmei),
女 ,
60岁左右 ,
山东省济南大法弟子。姊妹俩因为修炼法轮大法、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第一次被非法劳教是在二零零零年,当时被判三年,关押在济南浆水泉女子劳教所,在里面受尽了酷刑和奴役。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劳教所恶警指使二十几个犯人用“五马分尸”折磨她。揪住头发,拳打脚踢,又把她手脚分开绑在双人床上,在腰上系一根绳子,把绳的另一端系在对面床上,一个犯人就双手握绳子,整个身坠在上面。李建美感到一阵剧痛,好象五脏六腑都被揪出来了,她大叫一声就昏死过去。朦胧中她听到有人说:“装的,她是装的。”接着两盆冷水就劈头盖脸地泼下来。这种折磨直到早晨六点半才停止,李建美已奄奄一息。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两人同时被营市街派出所第二次非法抓捕,在刘长山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又被送进山东省女子劳教所(济南浆水泉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家中剩下快80岁的老母亲和13岁的孩子艰苦度日。 李健美和妹妹李健慧同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都是第二次被非法劳教。李健美自这次被劳教以来几乎一直被单独关押。恶警王淑贞经常找借口用手铐、绳子、不让吃饭、罚站、不准睡觉等手段折磨她。王淑贞还经常动手动脚打李健美。在长期的精神与肉体的迫害下李健美的身体极度虚弱,经常吐血,吃不下饭。老母亲多次看望女儿,均遭恶警们的拒绝。 李健美、鲁秀峰等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牛学莲、赵杰单独关押,使用胶带贴嘴,不让睡觉,用手铐把她们靠在铁管子上,长期不给菜吃。 李健美自二零零三年夏天就被折磨得不像样子了,她被恶警牛学莲、孙娟等多次野蛮灌食,导致食道和胃经常出血、吐血。 被单独关禁闭室。李健美被关了三次,第一次是在二零零四年春节前,被关了十六天,后两次,时间没法确定。 二零零四年春,恶警李春红指着法轮功学员李健美对张娟娟(诈骗犯)、孙小红(卖淫犯)说:“把她交给你们俩了,留一口气就行。”二零零五年春节后,李健美一次吐了两碗多血,看管她的张秀英(盗窃犯)照样天天打她,恶警王淑贞更是野蛮撕打,把李健美身上穿的毛衣毛裤全撕烂了,无法再穿。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恶警大队长王淑贞指使犯人把她捆在“死人床”上五十二天,这期间经常 对她又打又骂,负责看守的犯人张红艳还用毛巾浸透尿塞到她嘴里。李建美因拒绝戴犯人标志牌,恶警王淑贞又令人将李建美捆绑起来,再次把她关禁闭。在这捆绑期间不给菜吃,胶带封嘴,打骂不断,由于恶警的长期折磨,李建美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在二零零五年过年期间,有九天大口吐血。李建美被折磨得瘦得不象人样,而且满身出现疹子样的小疮。 李健美抵制劳教所的强制‘转化’,坚定对大法的正信,坚持炼功,被强行戴上手铐脚镣,绑在椅子上,不让睡觉,限制大小便,让那些非法轮功人员和转化了的人员轮流看押、辱骂、殴打她。当李健美绝食抗议时,被强行灌食。并被关押在楼梯底下的禁闭室长达三个月之久,手段残忍,触目惊心。 注:禁闭室是设在楼梯下面那又窄又小又暗的空间,白天都要电灯照明才能看见。里面除了一根固定在墙和地上的钢管(铐人用的)外,没有任何物品。冬天冷,夏天热,一般人呆在里面一两天都会恐惧甚至窒息,昏倒。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六日,济南大法弟子李建美、黄敏去山东曹县打工,一天在饭店吃饭时讲真相,被曹县的“六一零”与恶警便衣发现将大法弟子黄敏绑架,李建美过去指责为何无理的绑架黄敏时,“六一零”与恶警的便衣又疯狂的将李建美绑架。随后曹县的“六一零”与恶警又去大法弟子的济南家中抄家……。将黄敏和李建美绑架到菏泽看守所关押了二个多月,后两人被转押到济南第一女子劳动教养所(济南市浆水泉路门牌号为二十六号)劳教。 李建美、黄敏在曹县打工的老板得知消息后,因为李建美是担负财会工作的,所以老板要找李建美商议交代一下工作,然而“六一零”与恶警无理的拒绝,据说令老板交纳了五千元才让其交谈的。 二零一三年八月份,济南市槐荫区营市街派出所、美丽湖派出所围堵李建美的家,李建美没有开门,他们就在门口叫嚣什么你干的事你知道,威胁李建美星期一早上到美丽湖派出所配合所谓“调查事件”。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下午,李建美开车被恶警跟踪,并被槐荫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大约四点左右,她的住所被非法抄家,抄走了电脑及大法书籍,车玻璃在院中被强行砸破,抢走横幅等物品。四月十七日,历下区法轮功学员朱晓东到李建美家,一进李家,就被守候在那里的警察绑架。她八十六岁的母亲目睹恶警的疯狂行径,当即被吓瘫了。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济南市槐荫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斌和李健美,在审判长朱振菊宣读完回避权后,律师当即指出,公诉人、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都是共产党员,也就是无神论者,而被告的两名法轮功学员均是有神论者,信仰上面是冲突的,因此,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31条的有关规定,公诉人员和审判人员都应该回避。第二,这个案件看似是一起小案,实质是一起涉及信仰迫害、波及全国的大案子,所以在槐荫区法院这样一个基层法庭无权受理,应该由最高院受理才行。 面对这一要求,朱振菊说这个问题需要休庭商议,宣布休庭五分钟。十多分钟过后,审判长回来了,没有任何道理和法律依据的驳回了律师的申请,并说不得申请复议,执意要把戏演下去。 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从未做出过任何有理有据的解释与响应,而是一直硬挺着脖子说瞎话,法官对此也从不予以异议,反而是处处打断律师与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发言。 李健美更是被人架着走进法庭的。原本健康的人,竟然落到不能独立行走的地步,这其中到底发生了甚么?李健美曾当庭控诉自己在看守所受到过“死人床”的酷刑,导致其无法行走,但刚开始说就被法官朱振菊强行打断,并以“此事与本案无关”为由禁止李健美再次提及该事实。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上午,济南市槐荫区法院躲在在济南市看守所对李建美女士进行第三次开庭,李建美的女儿和李建美的妹妹都被警察阻挡在外不能旁听。李建美当庭对公诉人进行了驳斥,说明了法轮功要求修炼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江泽民伪造证据、栽赃嫁祸法轮功,公诉人应当去起诉江泽民,而不是起诉法轮功学员。李建美被枉判九年有期徒刑。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李健美大约两周前被非法判刑九年,王斌七年,目前已上诉。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手铐/脚镣;
绑、扣;
罚站;
剥夺睡眠;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毒打/殴打;
关禁闭;
绑架/劫持;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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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济南看守所(刘长山看守所)
济南市6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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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军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浆水泉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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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学莲,
赵杰,
王淑贞
山东济南浆水泉女子劳教所
营市街派出所
槐荫区派出所
曹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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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良
济南市槐荫区法院
:
朱振菊
更新日期: 2019年1月11日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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