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春龙
韩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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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韩春龙(Han,Chunlong),
男 ,
52岁 ,
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镇安乡营盘村法轮功学员,满族。任职于沈阳某北方大型光谱仪技术服务中心采购兼司机。一九九八年三月修炼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黑山县“610办公室”、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原派出所警察腾飞骚扰韩春龙及家人。 二零零一年九月五日,黑山公安局副局长许贵州带领“国保大队”的肖忠影、毕诗君还有一个姓杨的,以及镇安乡派出所的齐所长等一帮人去绑架他未遂,将妻子高鸿英绑架,后来高鸿英从公安局走脱,夫妇从此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也失去了经济来源。警察还经常到双方父母家里骚扰。 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凌晨,夫妻俩在黑山县一高中门前被黑山县公安分局的恶警冯江等人绑架。韩春龙被恶警卡住脖子昏过去,然后又被两警压在地上,用膝盖压顶在肝部造成内伤,两人被绑架到黑山分局。黑山分局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把夫妻俩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关押迫害。韩春龙也被非法判一年劳教,由于身体不合格被监外执行。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陈新野、韩春龙在丹东出差,住在丹东火车站的丹铁宾馆,丹东市国保大队及四道桥派出所警察绑架到站前派出所。他拒绝在警察拿的白纸摁手印,被李玺华扇耳光、六、七个警察围殴。警察拽他的手强行签字,恶警肖强往韩春龙的脸上喷辣椒 水,还脸上抹辣椒水,韩春龙呛得不停地咳嗽。当时韩春龙就左耳失聪、耳鸣,前胸后背疼痛,右腿被打肿。第二天办了个假的手续,中午将他们送到丹东市第一看守所。 韩春龙绝食反迫害,遭看守所强行灌食,手脚被铐在铁环上,二十四小时插着鼻饲管、导尿管。韩春龙的父母、妻子和律师日前到丹东看守所会见了韩春龙,之后向检察院起诉警察对陈新野、韩春龙二人的刑讯逼供。 韩春龙被关进丹东看守所后,绝食抗议迫害,被恶警强行灌食,手脚被铐在铁窗上方的铁环上,睡觉时四肢被固定铐着不能动弹,鼻孔里被插着塑料管每天二十四小时不拔下来,尿管是直接插到尿道里也是二十四小时不拔出来。韩春龙被迫害致肾功能不全、肾盂积水、输尿管口撕裂等严重症状,将韩春龙折磨得奄奄一息,送进医院住院抢救,病情稍缓,又给拉回看守所继续迫害。 期间,杜国军勾结振兴区检察院、振兴区法院,伪造事实与莫须有的罪名,给韩春龙与陈新野非法判刑四年,在韩春龙身体出现高危状态、监狱退回不收的情况下,恶警杜国军继续操控丹东看守所使用非法手段再次将他送进监狱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警察办了个假的手续将韩春龙和同事两人送到丹东市看守所。体检时,韩春龙的血压是191,心律是130,但还是被送进看守所。韩春龙告诉体检的医生说他耳朵听不见,右腿被打肿,两条腿明显一个粗一个细,走路一瘸一瘸的,前胸后背疼痛难忍。他一直绝食抗议迫害,七天后,在所长王晶、副所长郎振山的指使下,他被强行鼻饲灌食,鼻饲插管每天二十四小时不拔下来。睡觉时,他的四肢被手铐等固定住,被上大挂。后因为韩春龙腿疼,才把脚放开,睡觉只是分别固定两只手。残酷的迫害使韩春龙生活不能自理,一直坐轮椅。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韩春龙被灌食迫害致严重后果,病情危急送到丹东市中心医院二院。残酷的迫害使韩春龙生活不能自理,一直坐轮椅。在这种情况下还被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家属到检察院说理,王学平检察长对着家属大喊大叫,还说:判死刑才好呢。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法院对韩春龙、陈新野非法开庭,振兴区法院审判庭内约有一百个旁听座位,只允许陈新野、韩春龙的父母妻子共六个亲属旁听,还将他们弄到最后一排,而其它前五排座位法庭却安排了公检法的人旁听。 因为韩春龙和两位律师揭露公安机关非法造假、取证,打人的事实,韩春龙的两位北京律师被法官陶占华逐 出法庭,律师对法官说:“你这样做不合适,是违法,是要承担责任的。”陶占华法官却说:“不合适就不合适,违法就违法,承担责任就承担责任,共产党不倒 台,我就永远不会承担责任。” 过后陶占华法官也无奈地说:“是610和政法委指使他这么做的。”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振兴区法院准备第二次非法开庭。五月十三日,律师去看守所见韩春龙,开始律师坐在接见室等了半个小时也没让见,后来所长王晶进来对律师说:韩春龙不吃饭,不想叫律师接见(怕家属知道),如果律师能劝他吃饭就让见,律师说:“我尽力吧。”不一会儿,律师看到两个警察推着车出来了,韩春龙坐在车上,因为已经站不起来了,鼻子插管,呼吸困难,很虚弱,看守所对他野蛮灌食,四肢固定灌食。所长王晶说,灌食每天二百元,会见时所长还劝韩春龙说:“吃饭吧,吃饭吧。”律师让韩春龙在委托家属辩护的委托书上签字,他都没力气写。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次开庭时,法院不让家属旁听,还将韩春龙的父母非法拘禁二个小时,直到非法庭审结束才放出来。整个开庭过程中由四个法警在旁边摁着韩春龙,韩春龙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呼吸急促,法官竟然说韩春龙藐视法庭。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韩春龙、陈新野被丹东市振兴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关押马三家监狱。七月十日韩春龙被转到沈阳康家山监狱继续迫害,在监狱一直住在监狱医院。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康家山监狱非法接收韩春龙,想把韩春龙送到陆军总医院,医院怕出危险,不收。家属要求保外就医,狱政科科长马光辉、主任科员范垂义、监狱医院院长胡耀东说韩春龙(保外就医)不够条件,说他们也不愿意收,是省公安厅让收的。 韩春龙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已卧床三年,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康家山监狱五监区。韩春龙向监狱提出要求看书,监狱不予理睬,并从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起,监狱停止给韩春龙送菜,每天只给他喝菜汤,家属接见时发现他面黄肌瘦,精神状态极差,监狱领导还三番五次的扣押家属的来信,给韩春龙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二零一五年,韩春龙和高鸿英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状,状告江泽民在过去十六年来对他们的迫害。高鸿英在诉状中说:十多年来,江泽民威逼各级领导执行其邪恶指令,操控黑山县“610办公室”、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王娓静、肖中影、黑山县公安分局的警察冯江等,对我和韩春龙和及我们家人进行迫害。高鸿英要求司法机关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将其绳之于法。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韩春龙结束四年冤狱。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日,黑山法轮功学员韩春龙被沈阳市沈河区皇城派出所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沈河区看守所(在方家栏)。韩春龙被抢走4部手机、一个路由器、一个蓝牙耳机、二百元现金。在沈河分局,警察对他做了一次30分钟笔录。 目前,派出所办案人员躲避家属,不给任何理由,拒不放人。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日凌晨1点,韩春龙被劫持到沈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五日,韩春龙被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韩春龙已被构陷到大东区法院。主审法官朱丽娜(刑事一厅副庭长)(二零二四年二月)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被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非法秘密开庭。在开庭前几分钟,法官才通知家属。家属在外地,不能及时赶到。开庭后,法官让家属和韩春龙通电话,韩春龙告诉家属说是被骗到法院的。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韩春龙被非法判四年,罚金三万。韩春龙已提出上诉。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沈阳市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原判,韩春龙仍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八月,韩春龙已经被劫持到辽宁沈阳二监入监队(十四监区)。 二零二四年九月得知,韩春龙被劫持到辽宁省锦州市监狱,关押在九监区。
迫害类型:
绑架未遂;
骚扰;
摧残性灌食;
铐在某处上;
毒打/殴打;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批捕;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九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81961.html#2498223837
二零二四年八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80488.html#2484215741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80154.html#247262078
遭沈阳大东区法院诬判四年-韩春龙提起上诉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对韩春龙非法开庭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韩春龙已被构陷到大东区法院
法轮功学员韩春龙已被非法构陷到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69583.html#231221203512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68751.html#231128222710
辽宁黑山法轮功学员韩春龙被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黑山法轮功学员韩春龙在沈阳故宫出口被皇城派出所警察绑架
曾被非法判刑四年-辽宁黑山县韩春龙再次被绑架
沈阳市康家山监狱罪恶簿
辽宁丹东市振兴区国保大队教导员丁锋罪恶簿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38659.html#16127231424
丹东法官陶占华与律师的谈话
丹东市不法之徒2013年仍在迫害法轮功学员
沈阳韩春龙、陈新野遭丹东公检法迫害(图)
辽宁丹东市法官枉法 律师被推出法庭
辽宁丹东市公检法欲对陈新野、韩春龙非法判刑
遭迫害身体器官异常 沈阳韩春龙仍被非法关押
遭刑讯逼供 沈阳韩春龙生命危急
韩春龙、陈新野遭刑讯逼供 警察谋非法判刑
沈阳陈新野、韩春龙出差被绑架逼供 家属投诉
辽宁陈新野、韩春龙出差期间被绑架
大法给我第二次生命 江氏迫害使我流离失所
相关单位及个人:
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电话: 02488150063 02488363499 02488363430
大东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电话:02488363382 微信号:ddag12309
邮编:110044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合作街89号
现有员额检察官32人。
院领导:
韩壮,党组书记、检察长,男。
宋长峰,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男。负责第一检察部和第二检察部。
许涛,副检察长,男。负责政治部、第三检察部和综合业务部
曹阳,副检察长,男。现负责安全保卫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负责第五检察部和办公室。
高立颖,政治部主任,女。现负责政治部全面工作。
方威,副检察长,女。 现负责检委会办公室,案件管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负责综合业务部(原案件管理办公室部分)和第四检察部。
第一检察部7人:第一检察部主要负责普通刑事(含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吕倩竹,四级高级检察官,女。
张巍,四级高级检察官,男。 检察官助理金慧
张贵贤,一级检察官,男。
孙宝英,一级检察官,女。
张全成,一级检察官,男。
王宏,一级检察官,女。 检察官助理刘彦玲
汪馨宇,一级检察官,女。
第二检察部6人: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除普通刑事案件外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杨威,一级检察官,女。
丁向阳,四级高级检察官,女。
杨振杰,一级检察官,男。
李丹丹,一级检察官,女。
杨玉秋,一级检察官,女。
葛明宜,三级检察官,女。
第三检察部3人: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
张立海,四级高级检察官,男。
肖兵,四级高级检察官,女。
曲忠威,一级检察官,男。
第四检察部6人:第四检察部主要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郑宏,四级高级检察官,女。
刘雅峰,一级检察官,男。
张凤珍,四级高级检察官,女。
赵楠楠,一级检察官,女。
郭晓娟,三级检察官,女。
孙奇影,三级检察官,女。
第五检察部2人:第五检察部主要负责受理向我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周丹,一级检察官,女。
张忻,三级高级检察官,男。
综合业务部3人:综合业务部主要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宣传、营商工作、档案、保密、案件管理、检务督查等工作。
李文慧,四级高级检察官,女。
运胜雷,一级检察官,男。
王亚楠,一级检察官,女。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号 ,邮编110041
院 长:马 巍 024-28319999副院长:周 军 024-28319779
副院长:陈 青 024-28319599
副院长:李俊泉 13940163377 024-62199017 024-28319799
副院长:于长苓 024-28319995
刑二庭 庭长:张巨涛 024-28319571 13998269802
副庭长法官:张 莉 024-28319567
主审法官朱丽娜(刑事一厅副庭长,女儿12岁),工作电话:024-28319593
迫害沈阳法轮功学员陈新野、韩春龙责任单位及人员:
振兴区检察院:
侦查监督科:科长刘平 0415-6276437
控申科:办0415-6276400、0415-6776400、范世涛15941510095、袁东玲13304257191、哈楠13614156412
电话:0415-2027535、0415-2027518
检察长 于春良
副检察长:徐伟 张亚军 马庆懿 唐喜国
振兴区国保支队:杜国军(负责此案)手机13842503900
丹东看守所:
邮编118000
丹东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也叫丹东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地址在丹东市汤池镇在萌芽村。丹东市检察院驻看守所。
电话 0415-663043、0415-2379099(管理员室)
所长戴晓明、副所长王晶(女)
教导员室0415-2379068
武警中队0415-6163026
振兴区刑警大队队长、沈阳铁路公安局、丹东市国保大队;
振兴区四道桥派出所(合并到站前派出所)
电话:0415-2812896,2813569
所长:于铁民,手机13842536782 警号:601108
邮箱937080667@QQ.com 微博 Http://weibo.com/2416978931
王 辉 副所长 13942539107
杜志峰 副所长 13470060707 0415-6165482
邵 林 副所长 13941572677
何 侠 警 员 13941560305 0415-2133220
宋晓轩 13841558204
张敬博 15141530907
王福恩 13941505922 0415-3123636
王义先 15941590917 0415-2137720
刘长义 13841517892 0415-2175515
吴振铎 13941525352 0415-2891278
孙明军 13942550044
郑克伟 13050313199 0415-3883839
高 杰 13942596660
张 勇 13942544755 0415-2148761(负责此案)
陆忠海 13614159377
张 巍 13942537383
夏 璐 13795154845
王 宁 15942561591
抓人打人单位与责任人电话:
振兴区刑警大队长丁峰 手机13904156639
丹东振兴分局:
电话0415-3148321
曲德新 局 长 , 电话:3178301,3130998,13941559988 。
王润龙 副局长, 电话:15941587788 。
姜金利 政 委, 电话:3148302,3155766,13898519457 。
人员:于新、贾祥春、李波、曲德春、翟洪宝、王心木、徐振利、高俊辉、杜卫民、丁峰、邵林、刘晓丹
丹东市政法委
杨 峰 书 记 ,办公电话:2160990,手机 :13314083666 。
王红日(女)副书记
李公昌 副书记
丹东振兴区政法委
谢建勋 副书记、稳定办主任,电话:2027610,
3149681,15841546137 。
方 君 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电话:2027601 ,13841568591 。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省委
:
陈政高
辽宁省政府
丹东市公安一处
:
杜国军
辽宁省委政法委
辽宁省610办公室
东港市公安局
:
王润龙
锦州监狱
丹东市看守所
:
王晶
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许贵州,
肖中影,
毕诗君
大东区法院
:
朱丽娜
黑山县公安局
:
冯江
丹东市公安局
振兴区公安分局
丹东610办公室
振兴区法院
:
陶占华
大东区看守所
沈阳市中级法院
元宝区四道桥派出所
:
张巍,
于铁民,
王志
黑山半拉门镇派出所
:
腾飞
康家山监狱
大东区检察院
丹东市国保大队
丹东市第一看守所
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
:
王学平,
范世涛
振兴区站前派出所
:
王志
皇城派出所
沈河区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4年9月16日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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