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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旭姝


工作时的吴旭姝


工作证


部分奖励证书



吴旭姝胳膊和腰椎的X光片

简介:
吴旭姝
(Wu,Xushu), 女 , 65岁 , 曾经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政府直属建设局(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办公室副主任兼会计。七台河禧龙宾馆副总经理。她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处处为别人着想,深得老板和员工的信赖。然而在过去十七年中,她曾遭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劳教所、精神病院,遭酷刑摧残,并遭十三年的非法通缉,至今全家人仍不能团聚。

以下是法轮功学员吴旭姝女士自述修炼法轮大法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的惨烈经历:

从幼年开始,我的身体就不好,到结婚后就更不好了。为了活着,我一把一把地吃药、一斤一斤地喝药酒;一个气功接一个气功追着学,一大把一大把的花钱,时间一天一天地搭进去,病情不见好转,反而越发难受。

那时候对于我而言生活中的一切就是糊弄,心情烦躁,说话总是没好气儿,“一死了之”成了我解脱苦难的唯一出路。

一天,三岁的女儿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妈妈,我和你说个事儿。”看着女儿认真的样子,我俯下身倾听女儿的心愿,幼小的女儿说出的却是:“我想死。”孩子能懂得啥叫死?母子连心,是我这个母亲整天想着死,孩子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我一把搂住女儿,娘俩抱头痛哭……。

一九九七年一月七日,是我永生难忘的日子——重生的日子,我找到了学法小组,学了一个晚上,我发现法轮功和别的气功不一样,感觉我有希望了。随着学法的深入,了解到法轮功很正,她能将我引上正路。从此我的生命重焕光彩:一年到头吃饭喝水都痛得钻心的口腔溃疡好了,再也不用上药了;便秘最严重的象线似的淌血的症状消失了,再也不用喝生豆油了;脑袋里的气儿消下去了,再也不昏不胀了;过去浑身没劲的我,现在整天精神饱满。我终于体验到什么是无病一身轻了!

修炼法轮功之前,我很少考虑别人,也不太会关心别人,“真、善、忍”的法理教会我遇事先想别人,有病住院的同事,我和他的儿女们一样值班,在医院没有坐的地方一站就是几个小时;外地调来的新同事,人生地不熟,我常去她家看看,送她生活用品和食品;利用假期把同事和她们的家属组织到一起,丰富业余生活,使大家带着愉快的心情工作。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我踏上了进京的火车。第二天到了天安门,那里的气氛格外紧张。我给在北京工作的同学打了电话,同学告诉我:“你快回去吧,老多的法轮功都被关起来了,有一个体育场就有很多人用水管子浇水,在那里暴晒他们……”我不知道怎么办好,只好返回家。

刚一下车,只见站台站满了一大帮人,有单位领导和同事,还有公安分局的人。公安局要求单位对我施压。妹妹和丈夫把我带回娘家,晚饭都没让我吃,就被小弟扭进车里,送到了佳木斯市精神病院。

我在精神病院被强迫呆了三天,住在又脏又旧的病房里,医生受电视的毒害真的把我当成了精神病,我从来都没被如此羞辱过,三天后家人把我带回娘家继续看管。

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我决定再次进京上访。二月十一日上午在国务院信访办门口,我被大庆市公安局值班的刘姓处长截住,然后通知佳木斯办事处把我劫走了。回到佳木斯,原永红公安分局的石秀文非法审问我后,佳木斯建委(建设局)主任孙东黎委派副主任李永刚强迫家人在二月十四日再次把我送到精神病院。

住到医院后,他们让丈夫、妹妹、母亲轮班看管我,每天都把我关在病室里不让接触任何人。当时精神病院的主治医生张学民、科主任薛凤启、护士长李淑清,未经任何检查就把我定为“抑郁性精神病”,逼迫让我吃氯丙嗪弗呱丁醇,若我不吃药,我的亲生母亲就打我,我炼功也被打,母亲和妹妹始终不离身看着我,还找到我的同学和好友来劝我放弃修炼。

一个月的时间,身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的凌辱使我痛不欲生。

自幼作为长女的我,获得了父母额外的疼爱,弟、妹的尊重。在无端的迫害下,我的亲人在共产党暴力的淫威下被谎言蒙骗,人性扭曲,采用“送我进精神病院”这样的办法“保护”我,我曾经非常不理解。事后想,难道我永远这样恨下去,我这样又和他们有什么不同,都是被邪党迫害的,我不是按照“真、善、忍”修炼的人吗?那时我的慈悲心油然而出。

因为我喜爱摄影,于是在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的假期我主动和家人提出给他们照相,当我想这么做的时候,全家七台车三十七口人出去玩。那天妈妈坐在我身边,抚摸我的手,看到她对我的心疼和家人为了让我高兴努力做的样子,我知道我又获得了幸福,这种幸福来源一个修炼人以博大的胸怀包容一切后无私的境界。

第二次于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进京上访,被佳市永红分局押回后,佳市建委主任孙东黎指使副主任李永刚威逼家人,强行本人再次入院。时间为2月14日。佳木斯市第三人民医院主治医生:张学民,科主任:薛凤启,护士长:李淑清未经任何检查定为抑郁性精神病。

吴旭姝入院后:
1)未向受害者说明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
2)受害者无病,不服从医生用药,被强行捆绑,打,往嘴里塞,不吃药护士不离开。
3)静点(静点药物不详)八天后改口服用药,药名是氯丙嗪弗呱丁醇。点滴后,口干,涩,燥。舌头不好使,腿站不稳,不能走路。烦躁,浑身疼痛难忍,腿乱蹬。口服药后,浑身瘫软无力,记忆力减退,头痛,昏睡等。

吴旭姝在没钱付医疗费的情况下于3月13日出院。无任何诊断说明。

二零零零年六月中旬,我寻机第三次进京上访,被绑架到前门派出所,单位派的人和丈夫把我从北京接回当地。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佳木斯建设局将我开除公职。理由竟然是因我两次上北京为法轮功申冤!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我第四次前往北京上访。十月十九日,我们在住处被当地派出所劫持,关在一个有铁栅栏的房间里,晚上很冷,警察特意把窗户的一块玻璃撤掉而让冷风往里吹,值班的警察穿着棉大衣,我们坐在铁笼子里冰凉的水泥地上,吹了一夜的冷风。

十月二十二日,佳木斯长安派出所的片警阚立新把我们从北京带回当地,欺骗我们说送我们回家。向我索要了八百元钱说是车费,回到当地把我们交到原永红公安分局,由郭维山直接把我送进了看守所。

我根本就不是犯人,没有说话的地方,绝食成为我寻求说话的方式。绝食的第五天后,开始对我进行强制灌食,连续灌了三天,灌完后,两人一副四十斤的脚镣子铐在脚上,脚镣子都生着锈,逼我们围成一圈儿坐在地铺上。

绝食的第九天我的生命出现了危险,犯人把我背出后交给我的丈夫,家人直接把我送到医院抢救。几天后,我找到长安派出所警察阚立新,我问他:“你不是说送我们回家吗?你为什么骗人?还有你们所长史双飞从我丈夫那里还勒索去了三千元人民币说是路费?”我几次要求他们返回,他们才勉强退给我丈夫一千五百元人民币,我丈夫害怕他们继续干坏事,又送给所长史双飞个人五百元。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二日早,我在往墙上写“法轮大法好”时,被原永红公安分局蹲坑的政保大队大队长石秀文和教导员郭维山发现,他们纠集长安派出所所长史双飞和包片民警阚立新及不认识的几个警察绑架我。郭维山扯住我的头发拽着往地上砸,头上当即撞出几个大包,身上沾满灰土。我挣扎着站起来,郭维山又一阵拳打脚踢,多少天后我喘气肋骨都疼,身上多处青紫。他们把我劫持到永红公安分局后,市委书记赵庆有、市公安局局长李运阳、国保支队大队长陈永德还有扛录像机的警察已经等在那里,我不配合他们要求,他们把我抡起来摔倒在地,我的头被撞在桌子角上昏倒在地,他们还谎称说我装的,欺骗家人说我在睡觉。他们强行把我按进铁椅子里面,再把椅子用绳子系上。市公安局一个姓黄的二十九岁年轻警察,把我做的椅子转向面朝墙,他用脚猛跺我的脚,拽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头,撞了三个多小时。黄姓警察折磨我时身边三个值班警察看笑话。当我质问市公安局局长李运阳:“你的部下为什么打人?”李运阳无赖的说:“谁打你了?” 之后再次把我送进了佳木斯看守所非法关押。事后我回来时,一个亲属告诉我,我们在《三江日报》上看到你的消息了,这我才知道他们不仅非法劳教我,还利用媒体造谣诽谤我。

进到看守所,我开始绝食,警察们把我的双脚套进两头各一个铁环的木板上,再把我和木板固定在一起钉在地铺上,就这样我24小时不能活动。第三天的时候,因我不穿囚衣,就又把我双手用手铐铐住,也钉在地铺上,人呈“大”字固定住。当时我浑身伤痛,呼吸困难,一动不能动的躺一宿。在看守所的第四天,突然警察过来喊让我们穿衣服走,用车把我们拉到了佳木斯劳教所。

刚到劳教所,一个体重二百多斤、身高一米六八、眼神邪恶的让人感到窒息女警宫春波,她是中队长,她把我的衣服扒到剩短裤、背心,进行搜身。然后把我关进“转化队”,每天不准出屋,上厕所要限时,还得敲门请示值班警察后再由犯人跟着,上厕所是有次数限制的。每个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单独隔离,不能出监舍的房门,不能和其他法轮功学员碰面,不能盘腿坐在硬板床上。

警察刘亚东强迫我到管理科照相,我坚决不配合,她和另一个警察把浑身伤痛、行走困难的我直接拖到一楼。管理科一个姓林的男警逼我坐好,我说我不是犯人不照!他连续踹我的脚,又来推我。刘亚东声嘶力竭的骂大法创始人,他们把我按住硬是照了一张不配合的照片了事。

我不顺从他们写所谓放弃信仰的“三书”,刘亚东让那些被逼迫放弃修炼的人一天天围着我,少则五、六个,多则一屋子人;来了一伙又换一伙。刘亚东见我不听她们的,就大喊大叫着搜走我用的笔和纸。不让我炼功,不让我闭眼睛,只能坐在硬板床上,最后屁股都坐出茧子,以此消减我的意志。

由于长期的非法关押,我的身体状态越来越不好,我打电话告诉家人:“如果我的生命出现危险时,可千万不要听信他们的谎言说我自杀,是他们害死的。”家人到劳教所要求给我检查身体,医院检查结果是我随时会出现生命危险,家人要求治疗和放人,警察还是把我送回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我四肢冰凉,身体不能自理,二十四小时需要别人照顾。一天,狱医来给我测血压,低压降到五十,他象没有事一样走了,没人管我的死活。我象一具僵尸一样躺在那里,浑身没有一丝热呼气,整宿不能入睡。十日家人来到劳教所,正告他们:“这个人死了你们负责!我们不要了!”他们害怕我死在里面担责任,祝铁红才签字同意送我去医院。当晚警察李秀锦坐车押着我到的医院,她在抢救室一直看守到天亮。当时三个医生为我量血压都为“0”,检查结果:心衰、肾衰、休克,心血管供血不足。她向劳教所的政委一遍遍汇报,“没有血压……”这才于十一日把我交给我的家人,还让我的弟弟签上字,生命出现危险与她们无关。我在劳教所整整被非法关押二百天,真是在人间的地狱走了一回。警察宫春波拒绝我带走那里所有的衣物及用品,她把物品全部占为己有。

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长安派出所所长史双飞、警察王全,市公安局的陈万友,向丈夫要去我的照片,在网上全国“通缉”我,至今仍未解除。丈夫受不了长期、无休止的骚扰,离开了单位,失去了工作。

二零零四年三月,一直在外面流离失所的我回到了自己的家中,警察知道消息后就到我家附近的超市蹲坑。二十一日早上八点多钟,我丈夫接到向阳公安分局的电话,说要来绑架我,我丈夫马上走出房门(二楼),警察已经到了一楼,丈夫不配合,他们就想绑架我丈夫,他跑上了一辆出租车走脱才算了事。几十名警察,六、七辆警车包围了我家的住宅楼。警察拿万能钥匙开门,由于屋内反锁,打不开,他们就在门口轮流值班,楼前、楼后警车里也有人守着。一个警察试图砸碎窗玻璃进屋,婆婆严厉制止他。他们还向行人撒谎说这家门开不开了。一直到天黑还围着,路旁聚满了看热闹的人,最后他们把那段路戒严了,晚上八点多钟他们调来了四辆消防车,从窗户砸碎玻璃钻进屋里,九十八平米的屋子里二十多人乱翻,参与的有:向阳志兴小区委员会主任张淑芹、永红公安分局和所在地派出所的警察、市公安分局的警察、消防支队的警员,据说这次行动是省公安厅直接指挥干的,市公安局陈友德和陈万友直接参与指挥。他们在室内从南阳台到北阳台,从方厅到厕所,从柜上到床底下,从锅里到桶底没有翻不到的地方,抬走了师父的法像,偷走了我丈夫价值上万元的手表和现金,还有我娘家全家历年家庭活动的录像带等,抢走的东西是排着队抬走的。八十多岁的婆婆坐在沙发上发抖……。警察还不放过,逼问她:“人到底在哪?”她愤怒的说:“不知道!”他们扛着录像机边翻还边说:“这一天楼前楼后没离人,飞也飞不出去呀。”最后撤走时为了掩盖他们的犯罪行为,小区的主任张淑芹说:“来,咱们给收拾收拾。”他们没有达到目的,继续在我家蹲坑。

当天半夜我离开家以后,不断更换住处。三月二十九日那天,我刚把房门裂个缝,就见一个贼头贼脑的人正往我这里看,极度的恐惧顿时吓的我不知所措,只想快点离开住处,从窗往外看楼与地面并不高,我就跳了下来,结果受了伤,过路人把我抬到一辆出租车上,当司机知道我的遭遇时他什么都没说,把我送到了一个法轮功学员家。历经一个多月艰难的日子我终于能行走了,那段日子没有医疗(不敢住院怕被绑架),没有家人,只有痛苦和恐惧,若不是有大法的法理、同修的照顾真的很难走过来。后来到医院确诊我的右胳膊肘到手的那段骨头从胳膊肘里撞出来了,胸椎十二节和腰椎一节压缩性骨折,后来成为两椎体融合成一个椎体,当医生看到X光片子惊讶的说:“这是要瘫痪的!”当时腰椎骨折手术得十万余元,我被单位开除,没有生活来源,没钱医治。也只能在弟、妹的援助下做了胳膊的手术,术后胳膊再也不能直伸了,腰部连洗衣服都疼,更不能干重活,终生残疾。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吴旭姝女士向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邮寄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要求追查其刑事罪责,依法严惩。

在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下午五点多,在她的工作单位附近七台河市山湖路41号黑天鹅家电门前,被跟踪已久的当地国保警察李建军、杨景波、车承彬、范大龙、刘喆等人一拥而上野蛮绑架,硬塞到一辆私家车里,抢下她的手机,拉到七台河市公安局,后又拉到桃西派出所,这里比较偏僻,在这里被刑警二中队的几个警察酷刑折磨了五十个小时。她的后背被打出十厘米长的口子,和脚踝打出的伤半年后都没有痊愈,硬是逼她承认是法轮功的负责人,组织过多少大型法会 ……

在这五十个小时中不允许她睡觉,这期间还带着吴旭姝去单位(禧龙宾馆)她的住所抢走了多部手机和电脑、优盘、硬盘、书籍等私人物品。五月九日晚九点左右,吴旭姝被送到七台河市看守所。

吴旭姝在七台河市看守所遭毒打、野蛮灌食,一度被折磨的出现心脏病和胃病的症状,吃啥吐啥,数次半夜三更被看守所拉出去抢救。看守所一直不许家人会见。家属给吴旭姝聘请了卢廷阁和陈建刚两位维权律师,看守所不让会见,律师据理力争,依法得以会见。不久构陷吴旭姝的卷宗被移送到桃山区检察院,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于八月二十三日卷宗又被送到检察院,检察官李大宇给吴旭姝的代理律师打电话称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前准备起诉,七台河市桃山区检察院公诉科高馨艳具体负责此案。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和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两次对吴旭姝女士非法开庭。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吴旭姝在看守所接到判决书,被非法冤判三年六个月,并判处罚金三千元。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三日,吴旭姝女士被转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被非法关押在十一监区(严管监区)。

近日从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辗转传出确切消息:现被非法关押在十一监区的佳木斯大法弟子吴旭姝,正遭受严重迫害,前段时间是每天从早上至第二天凌晨两点,近段时间是每天从早上到当晚九点,被强制看污蔑和诋毁大法的录像等等。

吴旭姝,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遭到长期迫害,每天坐小板凳,连续坐了5个多月,20多名帮教轮番迫害吴旭姝,各种手段软硬兼施,吴旭姝不“转化”,又加剧迫害。

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开始,强迫吴旭姝从早到晚坐小板凳,从早上5点30坐到第二天凌晨2点,同时播放“天安门自焚”伪案录像等精神上折磨她,连续折磨半个月,整个人变了个样,眩晕,走路弓着腰,监区带她去医院检查,吴旭姝腰部骨折。犯人范秀梅参与过迫害。

十一监区,利用减刑为诱惑,安排犯人转化法轮功学员。犯人24小时监控法轮功学员,部分参与过迫害的犯人,很多已经后悔了,但是还是受着监狱方和十一监区大队长王晓丽的约束,无奈的迫害法轮功学员,身不由己。警察:宋程程(十一监区主要负责转化法轮功学员的警察)犯人:于松(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头目)犯人:范秀梅(杀人犯,十一监区生活道长)

很多犯人表示可以作证人,她们迫害法轮功学员实属无奈,怕扣分,也是为了减刑早点回家,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是被警察戈雪红等指使的。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吴旭姝冤狱期满,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非法审讯铐在某处上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劳教其它酷刑送入精神病院强行施药摧残性灌食手铐/脚镣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非法通緝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逼迫放弃信仰迫害亲属勒索钱财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看管/蹲坑非法提审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非法判刑洗脑/送洗脑班剥夺睡眠坐小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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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监区长(又称大队长)王晓丽,手机号码:15945663455; 警号:2320061; 十一监区的刑事犯人:范秀梅(大庆人,杀人犯);贾平(齐齐哈尔人,诈骗犯)。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邮编:150069。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七台河市公安局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区号:0454<br>电话: <br>所长室 b-0454-8891958<br>所长 姜作奇<br>科长 徐恒基 闫庆忠<br>政委 付茂森 b-8891890<br>副所长关德君 b-8891948<br>副所长姚德斌 b-8891931<br>副所长孙德宏 b-8891932<br>副所长徐利峰 b-8891933<br>纪检委 b-8891934<br>政治处 b-8891935<br>管理科 b-8891940<br>办公室 b-8891938<br>财务科 b-8891937<br>卫生所 b-8891943(灌食多是它们执行)<br>女大队长室 b-8891638<br>二大队 b-8891924<br>三大队 b-8891926<br>检察院驻所检查室 b-8891953<br>何强 手机 13945455333<br>高洁、高晓华、李秀锦、刘亚冬等恶警<br>周江电话0454-6113288、0454-6112001、手机:13903689326<br>徐立峰所长0454-6112006<br>付 13604542666<br>李秀锦<br>孙养成 驻所检查室 : 宫春波刘亚东
佳木斯市公安局总机 0454-8298114<br>局长 0454-8631778<br>市局班子成员<br>姓名     办电   宅电               手机<br>蒋志芳 8298333 8628188          13846193333<br>李澍卿 8298003  8224863 8223311 13803653311<br>崔德双 8298005  8222778 8609002 13604542333<br>颜华   8298006  8666166 8667560 13903687166<br>尚志军 8298096  8665977 8609777 13903686666<br>刘岳森 8298007  8608166 8222588 13504542588<br>王玉明 8298008  8698866 8699066 13904546066<br>刘亚洲 8298105  8248666 8681666 13359638888<br>尤学智 8298010  8223180          13039635183<br>李慧坤 8298199  8699558 8668088 13945488886<br>党委秘书<br>刘东方 8221866  8298009          13069769333<p>佳木斯国安大队 0454-8298185<br>佳木斯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主管迫害法轮功名单)及电话<br>赵毅   宅0454-8693973 办8298117 手机13903680973<br>高志伦 宅0454-8229656 办8298119 手机13069758837<br>陈万友 宅0454-8692583 办8298120 手机13945450701<br>高东旭 办8298185 : 李运阳陈永德
佳木斯市看守所电话:0454-8517733、8517755、8517766、8519599<br>所长:王滨申,0454-8788675<br>副所长:杨再九,0454-8782461办、0454-8787879<br>门卫:0454-8782759<br>监管科:0454-8518599
佳木斯市委佳木斯市邪党市委政法委<br>屈振远 8223490 8661798 13946455777<br>赵宁  8225320 8242270 13904549648<br>王树壮 8226230 8249319 13069928949<br>刘衍  8667533 8227116 13304549777<br>贾苏成 8667533 8227116 13803679230<br>李长毅 8692037 8241925 13945481925<br>宋文锋 8609932 8631122 13845470005<br>办公室 8224598<br>董维力 8692037 8676660 13314542677 : 赵庆有
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br> : 孙东黎李永刚
佳木斯市第三人民医院(佳木斯精神病院)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br> : 张学民薛凤启李淑清
永红公安分局 : 郭维山石秀文
永红分局长安派出所<br> : 史双飞阚立新
七台河市“六一零”办公室毕树庆[610主任] 8297021  8284932 13946550880<br>陈举[610] 8297208  8267007    13089556565<br>张福国[610]8297259          13946577733<br>武海波[610]8297259          13946572580<br> : 毕树庆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7号。 <br>邮编:150069<br>哈尔滨女子监狱总机:0451-86684001 ,0451-86684002 ,0451-86684003<br>监狱医院院长:赵英玲 8053 <br>哈女监监狱长徐龙江 总机转8001<br>哈女监监狱政委 总机转8002<br>政委:褚秀华(女)0451--86684001-3003<br>四大队长:吴艳杰、陶淑萍<br>八监区区长:郑杰0451─86358314<br>区长:彦玉华、杨华、崔艳<br>九监区区长:张秀丽0451─86359539 <br>八监区区长:何松梅、张春华<br>吕某某:集训队队长 <br>大队长:康袢×、夏某<br>哈尔滨女子监狱十一监区<br>大队长:王晓丽<br>犯人打手: 何冬梅(道长,大庆人)、曲红梅(27岁、大庆人)、范秀梅、高洪君、周丽丽、李诚、武静、关晓霞<br>哈尔滨女子监狱九监区<br>大队长:桃淑萍,<br>队长:王珊珊、马智桧、董丽华<br>教员:王娇。<br>黑龙江省女子监狱610科长杨丽斌<br>警官:于敏,裴相,牛琳,范婷婷,侯警官,姜卓芳,穆子男,孙丽维,李晶,李松敏,肖淑芬,王亚男,徐淑艳,李福<br>恶人榜:白荣环、芦淑华、黄丽艳。<p>狱侦科科长:肖林: 13845193360(手机)<br>地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9号 邮编:150069<br>(在哈尔滨市火车站乘343路车到新建下车)<br>打总机0451─86684001、86668488后说人名或职务即可找到。) <p>周五为监狱长接待日 下午 13.00-15.00 电话:0451-86684002-3009,  0451-86694053<p>哈女监副监狱长丛新、渚淑华、刘志强(主管保外就医)<br>哈女监监狱狱政科科长杨丽斌 总机转8142<br>哈女监监狱教改科科长肖 林 总机转8130<p>派驻哈尔滨女子监狱检察室电话:0451-82030982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监狱长:方根宝、包锐,电话0451-86639099,86636066<br>政委 褚淑华 电话0451-86639077<br>副监狱长 陈飞 电话0451-86629677<br>十监区院长: 赵慧华<br>十监区监区长: 赵晓帆<br>十监区大队长: 吴红<p>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9号 邮编:150069<br>(在哈尔滨市火车站乘343路车到新建下车)<br>哈女监联系电话:0451-86639059, 0451--86639069<br>哈尔滨女子监狱总机:0451-86684001 ,0451-86684002 ,0451-86684003<br>周五为监狱长接待日 下午13:00-15:00  电话:0451-86684002-3009,0451-86694053<br>监狱医院院长:赵英玲 8053<br>哈女监监狱长徐龙江 总机转8001<br>哈女监监狱政委 总机转8002<br>政委:褚秀华(女)0451--86684001-3003<br>四大队长:吴艳杰、陶淑萍<br>八监区区长:郑杰0451─86358314<br>区长:彦玉华、杨华、崔艳<br>九监区区长:张秀丽0451─86359539<br>九监区恶人榜:<br>刘志强(队长)、贾文君、燕玉华<br>八监区区长:何松梅、张春华<br>吕某某:集训队队长<br>大队长:康袢×、夏某<br>狱政科科长:杨丽斌<br>狱侦科科长:肖林: 13845193360(手机)<br>哈女监副监狱长丛新、渚淑华、刘志强(主管保外就医)<br>哈女监监狱狱政科科长杨丽斌 总机转8142<br>哈女监监狱教改科科长肖 林 总机转8130<br>派驻哈尔滨女子监狱检察室电话:0451-82030982<br>哈尔滨滨江检察院举报电话: 0451-86663178<br>哈尔滨市滨江地区检察院电话:0451-82359148<br>哈尔滨市滨江地区检察院驻女子监狱电话:0451-86663178 : 王晓丽戈雪红
七台河桃山分局桃山分局国保大队<br>姓 名 手 机<br>邴文来 13946544881 264<br>隋国波 13846444411 264<br>王 辉 13946518919 264<br>孙雪冬 13846478555 264<br>曹 威 13069844888 264<br>崔向东 13304674898 264<br>王建富 13946560632 264 : 李建军杨景波范大龙刘喆
七台河市看守所
桃山区法院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47号,邮编:154600<br>电话:0464-8269768,区号:0464<br>院长:刘学文0464—8256001(办) 13903670450 <br>刑庭庭长:王国威,办8303903家8255888手机13339327366 13946516333<br>李葆华案主审法官:刘晓燕,手机:18945479678 : 高馨艳
七台河市刑警 : 车承彬

更新日期: 2022年8月27日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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