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霞
简介:
王桂霞(Wang,Guixia),
女 ,
80岁 ,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锦州女儿河纺织厂退休职工。王桂霞因为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几次遭绑架、非法关押、抄家,甚至是冤狱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王桂霞在锦州市杨仗子乡发真相资料时,被恶人举报,后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在葫芦岛派出所,所长用扇子狠抽她的脸,照像的男恶警狠踢她的臀部,而且一名姓黄的恶警还打了她嘴巴子。八月三日警察赵刚等人把他们绑架到葫芦岛看守所。到看守所后,王桂霞第三天开始绝食抗议,遭到女管教的殴打。在看守所期间她遭到女管教的殴打。 王桂霞被非法判刑关押在沈阳大北监狱,因为她不“转化”,不写犯人两字,从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开始狱方二十三天不让她换衣,一星期不让她洗漱。十二月二日,恶警在逼她“转化”,警察每天让她收工后,一直蹲到十二点,并停止一个月的洗漱,两个月不让洗澡。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王桂霞被冤判四年,被非法关押到辽宁女子监狱。恶警利用各种惨无人道的卑鄙手段对她进行迫害,她受尽了百般折磨。二零零六年,王桂霞出狱。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九日,她绝食抗议,恶警李静把她带到医院强制给她灌玉米粥,她在医院住了三天,最后结账,三百贰拾元。 八月二十九日她在走廊炼功,犯人王冬影等把她拖进屋,四、五个人一起打。它们把她绑在床上,用胶带封住嘴,然后大打出手。九月一日,她被关进小号,一顿只给一个窝头,呆了一天半,被放回监舍,回舍后它们让她写保证,她不写它们又把她绑上胳膊,立着绑的,手都肿了,像紫茄子颜色。被绑了11个小时,第三天又被绑成十字架形。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四日早上,她憋不住,单独上厕所,上来5-6个人打她,犯人张宏杰用皮鞋踢她,,毒打了她半天,犯人王冬影还踢她下身、踢乳房等处。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一日,在车间,李静、马玉芹、祝铁环等恶警在众人面前说她不执行上级交给的任务,因此队里没有奖金,于是警察为出恶气把她叫到办公室里迫害。犯人柏艳芳告诉张艳华掐她脖子,给她绑在床上绑了十六天,不准大小便,它们还给她饭里下了药,当时正是三九天,不让盖被,打开门窗冻她。一月十八号她被抬到厕所,它们用凉水冲她,抬回屋,又换了新招折磨她,第一天立绑,第二天上大字型绑,每天从上午九点一直绑到下午四点半。 恶人王玉梅、谭淑梅和李付圆平均一天半打她一顿,一打半天,李付圆用拖鞋打她,一只鞋被她给扔到窗外,后来警察私自用她的钱给她买了双新的。 参与迫害的犯人还有,五月九日闫桂芳阻挠她发正念,十二月四日夜间她炼静功,相玉金、李淑华又毒打了她一顿,宫凤华开始用扫帚头打她,犯人闫桂芳、李付园、王惠娟不准她晚上上厕所。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清晨四点五十分,锦州市公安局“610办”伙同锦州石油派出所杜副所长共五个人来到王桂霞家租住的房子,当时王桂霞没在家,这些人进屋就问王桂霞的丈夫,老太太呢?王桂霞丈夫答:没在家,走亲戚去了。接着这些人不容分说就开始抄家。翻完了还问王桂霞丈夫:你家有没有地下室?这次他们想绑架王桂霞没能得逞,但是他们一直到处寻找王桂霞,欲行绑架。从那天起王桂霞就开始了流离失所。 十月二十三日,王桂霞的两个儿子家都分别接到各自所住地小区打的电话,询问王桂霞的下落。 十月二十五日,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单学志带一名警察到王桂霞退休前的工作单位锦州女儿河纺织厂查王桂霞的档案。 十一月八日早晨七点钟,住在承德市双桥区的王桂霞的侄子(她大哥的儿子)家突然来了几名警察,看王桂霞没在那,然后直接来到王桂霞的大哥家,追问王桂霞在哪。他们又去了承德市宽城县街里西村王桂霞的弟弟家。当天下午这伙人又去了承德市平泉县刘家店乡骑马沟村王桂霞的妹妹家。以上四家都没得到他们所需的任何信息。 十一月九日,他们又来到承德市中居宅的王桂霞堂妹(王桂霞叔叔的女儿)家蹲坑。 这就是锦州市公安局“610办”单学志等人不择手段、穷凶极恶迫害大法弟子的恶劣行径。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上,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白宁、李嵋珊等恶警绑架了锦州市八名法轮功学员——王林、朱颖、王桂霞、秦杰兰、杨玉范、娄梦丽、曹玉环和孙丽君,午夜十二点,这些恶警去八名学员家非法抄家,抢走物品无数。第二天,这八名学员被送进锦州市看守所。其实,白宁等恶警对这八名学员已跟踪、监视很久。 二零一三年十月,马明指使手下将七十岁的王桂霞四肢铐在一块木板上,人无法动弹,这样一直铐了三天三夜,致王桂霞右腿浮肿疼痛,不能行走,是被家人背出看守所的。王桂霞还多次遭到恶警石红的殴打。 之后,以白宁为首的恶警就开始恐吓、敲诈家属。结果,王桂霞和曹玉环的家属分别被敲诈五万元;杨玉范的家属被敲诈三万五千元;秦杰兰、娄梦丽和孙丽君家属均被敲诈三万元。在勒索巨款后,白宁将其中的七名学员放出,却将未被勒索成功的王林交到了检察院非法起诉,现在构陷王林的“卷宗”已被送到锦州市古塔区法院。王林在锦州看守所一直被所长马明实施“定位”酷刑折磨,已四个月之久。 二零一三年十月,马明指使手下将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桂霞四肢铐在一张木板上,人无法动弹,这样一直铐了三天三夜,导致王桂霞右腿浮肿疼痛,不能行走,是被家人背出看守所的。王桂霞还多次遭到恶警石红的殴打。 二零二零年八月份,社保局在未征得王桂霞同意的情况下,依据与《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立法法》等相关条款相悖的规定,擅自停发了本属于王桂霞私人财产并受宪法保护的养老金,使得这个年近80岁的老人全家的生活,再次陷入黑暗。 社保局在扣发王桂霞四年冤狱期间的养老金后,并未主动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发放她的养老金至今,王桂霞多次去追要劳动所得的血汗钱,都没给她合理答复,并说让王桂霞出具出狱的释放证明等。 辽宁省锦州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简称社保局),近期(二零二二年)一直对当地遭过冤刑的退休法轮功学员实施经济迫害: 1、逼迫企业单位中曾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抄写、签字画押他们事先撰写好的所谓“承诺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是签名者必须承认是自己违规冒领了养老金,并承认是自己主动的偿还养老金,并承诺在偿还全部违规领取的养老金之后再请求社保局恢复养老金的发放。 2、将事业单位中退休的、曾被诬判的法轮功学员的工龄一律“清零”,断绝退休养老金的发放,并向这些法轮功学员追索已经领取的养老金。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那天,王桂霞到锦州社保局,把写好的《正常发放我的养老金说明书》交给企业发放科科长何芳,何芳看了说,这样写不行,只有按照他们写好的内容抄写,才能恢复养老金发放。协商无果后,王桂霞带着失望的心情离开。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多,王桂霞老太太在锦州市凌河区北湖公园向民众告知躲避瘟疫的良方时,遭锦州市凌河区石桥子派出所警察绑架,晚7时住宅遭一伙警察约7~10人非法搜查,抢劫走大量私人物品,未出具清单。老人被送看守所非法关押时因体检被查出脑梗和高血压等症状,看守所拒收,作案单位锦州市石桥子派出所联系王桂霞家人给办理了取保候审,保金5000元。 之后王桂霞的儿子、儿媳包括孙女等经常接到驻地派出所——锦华派出所、石油派出所等人员的电话骚扰,讯问其下落、行踪等,并警告王的亲属看好她。王的家人出于对邪党及公检法恶势力的流氓与恐惧,以及对年近八旬的老母亲的本能保护,加强对王桂霞行踪的看护,不让她随便出门,不允许她同其他人接触等等,一家人被陷入无尽的恐慌与对她的无端责备中。 为澄清事实真相、解除亲人们的痛苦,王桂霞向辖区派出所及办案单位做出说明,说明她是法轮大法修炼的真实受益者,以及因为坚持信仰曾遭受到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的各种残酷迫害,都是平常人难以承受的极端苦难与酷刑。并告诫有关人员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迫害才是有罪的,希望中共的公安机关及有关警察们明辨是非,不要因相信谎言的毒害而混淆了善恶、是非,从而做出迫害好人的坏事而日后承担追责。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王桂霞老人依法向锦州市凌河区公安分局、石桥子派出所提出“撤销取保候审申请”,没得到任何回馈。于是向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提出信息公开,要求依法公开:“批准绑架的主管负责人、参与绑架人员的《警官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警衔、职务、职责范围、个人身份证号码;公开参与搜查其住宅的所有警察的《搜查证》,包括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警衔、职务、职责范围、个人身份证号码;公开搜查其住宅的执法记录视频以及《收缴物品清单明细》,以及《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取保候审通知书》及经手人员姓名”等信息。 被申请人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以“此要求不属于信息公开范畴”为由予以回绝。其后并将王桂霞起诉到凌海市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凌海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给王桂霞的家属打电话,让王桂霞到检察院去做笔录,被家属拒绝。 过程中,办案单位石桥子派出所、家属驻地锦华派出所及石油派出所的相关人员的多次骚扰王桂霞家属,预谋让王桂霞“到案”、走所谓的法律程序,给家属带来极大的压力和痛苦。 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王桂霞被秘密绑架,家属得到通知时王桂霞已被劫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二月五日遭非法批捕,二月十九日她被非法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次日凌海市检察院即向凌海法院提起公诉。 二月二十七日凌海市法院告知,对王桂霞的非法庭审定于三月四日下午两点,地点是锦州市看守所,并说是考虑到王桂霞80岁,就不折腾她到凌海法院开庭了。其实是伪善,草草结案才是本质。 二零二四年三月四日下午二时,凌海市检察院、凌海市法院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的会见室,非法对八十岁的王桂霞开庭。开庭前,凌海市法院法官黄艳春一直极力阻挠王桂霞亲属为其聘请的亲友辩护人参与庭审辩护。法官黄艳春首先向亲友辩护人逐一讯问了个人信息,并向亲友辩护人的驻地派出所打电话进行核实,在找不到任何借口辞退的情况下,又向王桂霞的亲属进行恐吓、挑唆,说:“你们请律师了,还找她干啥?”并当场给没来参与庭审的王桂霞的大儿子打电话,威胁说:“你对自己聘请的亲友辩护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在黄艳春的极力阻挠下,亲属担心坚持下去会惹恼了中共的办案机关,害怕会加重对自己老母亲的非法处罚,被迫答应现场辞退了王桂霞的亲友辩护人。 二零二四年四月初得知,辽宁省锦州市老年法轮功学员王桂霞被凌海市法院冤判一年三个月。 王桂霞老太太因传播避疫良方,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被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桥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四月初获悉:王桂霞老人被锦州市下辖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 王桂霞于四月二日上诉到锦州中级法院,截止到四月二十八日,凌海法院还没有将案卷送到锦州中级法院。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法院法官将所谓二审裁定书送达锦州看守所,告知王桂霞二审被非法维持原判。 近日(二零二五年一月)得知,辽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桂霞已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有人在二零二四年九月中旬,在老残监区看见过她。那时她被非法关押在这个监狱的老残监区,现在是否还在那里未知。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摧残性灌食 ;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长时间吊拷 ;
铐在某处上 ;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关小号;
剥夺睡眠 ;
不准上厕所;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逼迫放弃信仰;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抄家;
绑架/劫持;
迫害亲属;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桂霞已被劫持入狱省女子监狱
辽宁凌海市法院枉判法轮功女学员杨学平入冤狱
辽宁省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桂霞二审被非法维持原判
辽宁锦州80岁法轮功学员王桂霞上诉到锦州中级法院
辽宁锦州市八旬王桂霞老人遭枉判
辽宁省锦州市老年法轮功学员王桂霞遭冤判
辽宁八旬王桂霞遭非法庭审-法官阻挠亲友辩护
锦州市公安局伙同凌海市检察院大年前绑架王桂霞
锦州八旬法轮功学员王桂霞被构陷、劫持
辽宁省锦州市老年法轮功学员王桂霞被构陷到检察院
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桂霞被绑架,已回家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50175.html#229272375
锦州社保局以截断养老金迫害法轮功学员
遭非法扣养老金-八旬王桂霞不愿违心签字
锦州市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揭露锦州市看守所的罪恶
锦州市看守所所长马明恶行累累
锦州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七旬老人遭酷刑坚强不屈
锦州公安局“610办”迫使王桂霞流离失所
锦州610近半年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综述
辽宁锦州市警察连日绑架法轮功学员
辽宁锦州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二)
老妇人四年来遭受的非人迫害
锦州市汤河子地区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名单
相关单位及个人:
锦州市中级法院
负责的法官:
王兴周 18941600886、办0416—2526115
李宇辉18941600272,办0416—2526230
相关主要办案单位及人员:
1、锦州市凌河区石桥子派出所
办案人:赵家铮
2、锦州市凌河区公安分局
局长:王俊岭
3、凌海市检察院
办案检察官:李峰
4、其他参与的部门
锦州市古塔区锦华派出所
锦州市古塔区石油派出所
锦州市古塔分局
凌海市检察院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50号,邮编121000
局长:王俊岭
国保大队:0416—7101648
大队长李旭 15698704911
副大队长:刘亚男
锦州市石桥子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兴业里54号,邮编121000
值班电话 0416—3818635
所长:王磊
办案人:赵家增(赵家铮)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办案检察官:李峰
案管办:0416—8107130
批捕科:0416—8107161
公诉科:0416—8107195
锦州市看守所所长马明手机 13840678866
办0416-3708079 3708085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太和区公安分局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锦州市公安局
:
白宁
锦州市第一看守所
:
马明,
吴艳,
石红
古塔区公安分局
:
单学志
沈阳大北监狱(沈阳监狱城二监狱)
:
李静,
宋金凤,
祝铁环,
马玉芹,
梁亚宁
锦华派出所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石油派出所
葫芦岛市杨杖子派出所
辽宁葫芦岛派出所
锦州市610办公室
:
李嵋珊
葫芦岛看守所
:
赵刚
锦州市中级法院
凌河公安分局
凌海市检察院
凌河区石桥子派出所
锦州社保局
更新日期: 2025年1月4日 2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