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喜祥(希祥)
简介:
韩喜祥(希祥)(Han,Xixiang),
男 ,
年龄未知 ,
吉林省农安县高家店镇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五,韩希祥,才永刚被派出所所长于富洲、及吕大鹏、苏颖超、林XX等恶人绑架到农安县公安局拘留所,后家人被勒索各自一千多元,刘尚宽才把人放了。 农安县伪法院近日(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欲对韩喜祥、李凤鸣、王秀平、张万军、赵玉书、齐云超等六名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审判。 经过核实调查农安县原公安局局长徐刚(已调走)、赵喜超、国保大队队长唐克、高家店镇政府“610”(江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现在叫法制科)的刘发、派出所所长王凤堂多次迫害大法弟子。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徐刚、唐克和国保大队、刑警大队、公安局恶警来到高家店镇,在刘发、王凤堂带领下,对大法学员家进行非法抄家,在薛桂珍家抢走大法书,并把人绑架,由拘留所送到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在家人拿出两万多元赎金才放人。当时被绑架的有柴荣刚。恶警在韩喜祥家抢走大法书、电视、影碟机、卫星接收大锅和接收机、电脑、手机;在李凤鸣家抢走四千多元钱存折一个、电视、影碟机、卫星接收大锅和接收机、打印复印一体机;把韩喜祥、王秀平夫妻、李凤鸣、赵玉书夫妻绑架到农安县看守所,进行刑讯逼供,一年多来不让见家人。把韩喜祥、王秀平夫妻、李凤鸣、赵玉书夫妻绑架到农安县看守所,进行刑讯逼供,除了毒打外还将法轮功学员的脚放在水盆里,然后通电电法轮功学员,逼迫他们放弃修炼。 以上多起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都是赵喜超指挥的。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农安县法院在没对家属通知的情况下,秘密对被关押了一年多的李凤鸣、赵玉书、韩希祥、王秀平等七名大法弟子进行了没有一名家属及亲人旁听的“开庭”。 被迫害人的家属从不同的渠道得知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县法院又故伎重演对这七名大法弟子进行秘密开庭宣判。法院拒绝发给家属旁听证,也不给判决书。 自从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农安县法院在没有通知任何家属的情况下对李凤鸣、韩希祥等七位大法弟子进行所谓的“公开宣判”后,农法轮功学员韩喜祥、李凤鸣被非法判刑十四年,王秀平(女)、赵玉书(女)各判十年。安县大法弟子及家属请来了十四位维权律师为他们做二审的无罪辩护。长春中级法院无理阻挠这些律师介入案件。 十四位律师几经周折将律师函递交到长春中级法院。中院见十四位律师这么强大的阵容为大法弟子作无罪辩护,感到心虚理亏,因此一直不敢对二审给以响应,二审暂处间歇状态。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家属得到消息说二十三日下午两点进行宣判:不开庭直接宣判(一审也是秘密审理和宣判的)。这显然是长春中院和农安法院相互勾结的暗箱操作,他们完全违反了法律 “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不仅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也是对公民权益的公然剥夺。 家属把消息通知了律师,律师向中院承办法官郑伟核实了此事,并确认“不是开庭,是直接宣判”。22日律师匆忙的赶到农安,可是伪法院、政法委、“610”却层层设置障碍,百般阻挠。 二十二日上午律师按法律程序到农安看守所见当事人,遭到了拒绝,回见的权利被剥夺,律师来到政法委和“610”找他们质询,他们竟耍起无赖的手段。“610”的一个马主任说:“就是不让你们见。”律师明确指出:“你们这么做是违法的”,马说:“你别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只讲政治,其它的你不要跟我说,我也没时间”。 二十二日一整天,家属都在找法院刑事庭庭长、副庭长申请要旁听证,副庭长说此事庭长说了算,而庭长却故意躲避不见,晚上下班时家属把庭长王长顺堵在了他的车里,他说:“这事得明天与院里商量”,然而二十三日一上午也没看到他的踪迹。 二十三日上午离宣判的时间只有几个小时了,律师们决定再到看守所见当事人。然而法院刑事庭庭长王长顺找政法委的头子给看守所所长施压,拒绝律师的会见。 律师又重来到政法委、“610”办公室争取辩护权利,并询问为什么不让见?马主任说:“我们为了农安的稳定就是不能见,哪说的也不好使,在这我们说了算,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你们愿上哪告就去上哪告。”律师气愤的说:“这就是在耍流氓,简直连脸面都不要了!”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审判;
违反庭审程序;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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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春市公安局
农安县公安局
:
唐克,
徐刚,
刘尚宽
农安县610办公室
农安县看守所
农安县法院
:
王长顺
农安县政法委
长春市中级法院
农安县高家店镇政府
:
刘发
农安县高家店派出所
:
苏颖超,
吕大鹏,
于富州
农安县杨树林乡派出所
:
赵喜超,
王凤堂
农安刑警大队
农安县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19年6月26日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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