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永珍
简介:
方永珍(Fang,Yongzhen),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涞水县大法弟子。2000年7月21日,当局抓了50余法轮功学员。学员中被打者10余人,每人被罚200元,共计万余元。被抓、被打受罚之人如下: 北庄村:常绍军夫妇、常绍义夫妇、赵瑞启夫妇、方永珍、张洪然、张x芝等近20人。 2004年6月27日,大法弟子方永珍被非法关押在涞水县拘留所。她绝食抗议,被送到医院输液进行迫害,还抽血、最后采用灌食进行迫害至8月31日。9月2日绝食抵制迫害;在绝食第四天,被恶人杨金龙拳打脚踢,打耳光、挨骂,恶警还用电线抽打。 恶人从9月7日对她灌食进行迫害,恶人审亚玲、林金龙、杨金龙、所长李红,还有公安人员数名,对她进行非人的迫害,往牛奶里加大量的食盐,而且林金龙还随意殴打骂人。因灌食大量的盐而咳嗽。 现涞水县拘留所仍有5名法轮功学员受迫害,长期非法关押时间最长的是约19个月,最短的6个月。目前情况待查。 恶警在房梁上拴一个大铁链,把人的双手吊在链子上,使身体下垂,大法弟子都经常被吊四五天之久,而且恶警不让大法弟子大小便,不让吃饭,还说:“叫谁都不管用。”大法弟子张凤芝已被折磨得下肢瘫痪。恶警为应付检查,不敢在看守所长期关押,才将大法弟子秘密移至拘留所。在看守所被关押的芦桂芬、方永珍等大法弟子已被转移到拘留所酷刑迫害。 2010年6月12日,河北省涞水县一些乡镇突然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抄家、抢劫。石亭镇北庄村方永珍家被抄家,法像被抢劫。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人身侮辱 ;
非法关押;
抄家;
摧残性灌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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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涞水县公安局
涞水县拘留所
涞水县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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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龙,
李红,
审亚玲,
林金龙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5日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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