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跃明
简介:
李跃明(Li,Yueming),
男 ,
年龄未知 ,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大法弟子。2000年12月,大法弟子李跃明、张建和他十六岁的孩子等五人去北京天安门证实法,在天安门城楼上打开横幅“法轮大法好”。李跃明与十六岁的年轻弟子小张高举横幅,边流泪边喊“法轮大法好!”“还师父清白!”随后一帮恶警疯狂地抢夺横幅,小张将横幅缠在身上,不让恶警抢去,恶警在天安门城楼面前、在众人面前,穿着大皮鞋对两名大法弟子拳打脚踢,十六岁的小张当场被打昏死过去。恶警让李跃明背上小张上了警车,在车上李跃明放下小张,从袖子里又掏出了一条横幅,手按着贴在车后面的玻璃上。他们被拉到天安门分局,分局看到小张情况严重,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后被押回襄垣判刑一年半。 李跃明被送往北京丰台区一个派出所,在派出所遭到恶警的多种方式折磨,如:电棍电、棍棒打、拳打脚踢,多种刑具几乎用尽。李跃明坚决不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恶警使出更加惨无人道的手段,在零下十几度的天气下,将他的衣服扒光在室外冻了两个多小时,恶警问其姓名、地址,李仍拒绝回答。之后三、四个恶警用脸盆不停地不计其数地往他身上浇了许多冷水,然后又用电风扇开到最高档照其身上吹,这样边吹边打边泼冷水,前后总共折腾了四个多小时。后被襄垣县公安局带回判了四年刑,送往晋中监狱,曾先后进十三中队,他在十三中队时也曾被指导员张峰指使暴徒们用棍棒多次殴打。 襄垣县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相继遭恶报。襄垣县法院院长王晋新,任职期间有七、八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张健七年、刘新明五年、李跃明四年、李林三年、王国平三年、张涛一年、郭小文三年而且被迫害致死)。王晋新到泰国旅游晚上住旅店时,清早腿脚突然不能动,至今仍然拄拐。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
电刑 ;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西襄垣县公安局局长刘有才遭恶报获刑11年半
十六岁少年进京说真话被当场打昏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安门广场警察
晋中监狱
:
张峰
襄垣县公安局
襄垣县法院
:
王晋新
更新日期: 2018年5月30日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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