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万锷
简介:
李万锷(Li,Wane),
男 ,
63岁 ,
新野县新店铺镇大法弟子,新野县农业局干部。1999年10月,大法弟子李万锷去北京证实法被遣送回新野县,在监狱非法关押数月受尽折磨,他坚定大法信仰,于2000年3月被送河南第二劳教所(汝州市)非法劳教3年,当年转到第三劳教所(许昌市)。10月份由于血压高得惊人被病保送回家。 2002年11月1日,中共十六大前又被许昌市劳教所恶警谭军民等三名恶警非法绑架,11月23日曾被无条件释放,但28日又被新野县公安局恶警李彦匍,李彬、彭增兰、齐静杰等绑架至今(2003年)。 2003年10月份,李万锷、马德兴二人在没有任何口供、没有签字、没有家人参与,以及绝食抗议22天的情况下,新野县法院对其二人进行了非法审判。2003年,李万锷被非法判刑6年。 大法弟子在被关押期间,新野县公安局恶警李彦匍,李彬、彭增兰等指使刑警大队的恶警打手,刑讯逼供、残酷折磨大法弟子。他们三个恶警持棍子同时打一个大法弟子,不管甚么地方:头部、面部乱打,出手十分恶毒,把大法弟子打倒在地还用穿着皮鞋的脚在头上猛踢。安局副政委李春景、安保大队李彦甫等恶警动用“法西斯”刑具,严刑拷打、戴手铐、脚镣进行残酷的肉体折磨,昼夜不让休息长达10多天,使许多大法弟子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毒打/殴打 ;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省新野县安保大队恶警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河南新野十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河南省新野县八名大法弟子于中共十六大期间被绑架
责任单位及恶人:
许昌市第三劳教所(河南省第三劳教所)
许昌劳教所
:
谭军民
新野县公安局
:
彭增兰,
李彬,
齐静杰,
李春景,
李彦甫
河南省第二劳教所
更新日期: 2007年9月25日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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