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利
简介:
刘忠利(Liu,Zhongli),
女 ,
50岁 ,
四川省乐山市大法弟子,家住四川省乐山市剑丰乡联合村8组。二零零零年三月,乡政府廖林森、毛文辉来大法弟子刘忠利家,没有出示任何手续就开始非法抄家,还拿走了录音机和一些大法数据,问她还“炼不炼?”她说“炼”,被抓到乡政府非法关押,连上厕所都限制。后来家人交了罚款1千元才放人。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份廖林森又叫她写保证不炼功,她不写又被绑架到乡政府。由于她还不写保证,被送到乐山市土主派出所,用手铐铐在铁窗上三天不给饭吃。关了一个星期才放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一日下午,乡政府的董中安、毛文辉到她家,他们又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等,并把她绑架到乡政府,后来送至乐山石柱山看守所,非法关押八个半月后,又送至桂花楼戒毒所非法关押半个月。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九日,在石柱山看守所里因大法弟子们的经文被搜,大法弟子绝食要求管教把经文归还。八月三十日早晨,所长黄得光问她来这么久是否背得监规,她说背不了,只能背《转法轮》经文。黄得光把她拖出监室,打了一个耳光,又问其它功友,她们也说背不了,黄得光就把全部功友们弄到外面站起,管教问谁抄的经文,刘忠利说:是我抄写的,他们就抬来死人床,把刘忠利推上了死人床,看守所里的所有大法弟子知道后全体绝食,要求释放刘忠利下死人床。 所长找到乐山分局鹿科长,他们来了两次,拿大法弟子没办法。三十一日下午把刘忠利放下死人床,又马上转送到桂花楼戒毒所。九月十一日刘忠利被释放。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刘忠利由桂花楼戒毒所被送回家,乐山国安分局王爱平要求她在四千元的伙食费单上签字,她当时签了,她未在保证书上签字。回乡政府路上,乡政府的毛天贵给土主派出所打电话,叫他们上剑丰乡政府来强迫转化她。到乡政府下车后,毛天贵问她还炼不炼,她说“炼”,他们就不停地打她耳光,毛文辉又用开水杯打她的嘴巴,又用脚踢小腹。周燕青用扫把头打她叫她跪,她未跪,毛天贵就叫人打重点,把门关着打,又用电风扇开最大档吹。毛天贵还说要割活麻来打。晚上她被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被乡政府的毛天贵绑架毒打致大流血。 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乡政府张高元,毛文辉,毛天贵,朱桂珍和土主派出所几人来刘忠利家,骗说是国安卢尔德富叫他们来的,到乡政府耽搁二小时就回来,当天晚上就被送到土主派出所,第二天转到张公桥派出所,并于四月四日关进石柱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二个月,绝食一周后于五月三十一日放回。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刘忠利被绑架到四川楠木寺劳教所非法劳教。
迫害类型:
非法罚款;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铐在某处上;
威胁/恐吓;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诱骗/利诱;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抄家;
绑架/劫持;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乐山市中共政法委十三年恶行录(1)
乐山市剑丰乡政府不法人员迫害大法学员事实
一位农妇因坚持信仰而遭受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石柱山看守所
:
黄达光
乐山市剑丰乡政府
:
廖林森,
毛文辉,
董中安,
杨宝荣,
毛天贵,
张高元,
朱桂珍
乐山市国安分局
:
王爱平
桂花楼戒毒所
更新日期: 2013年1月14日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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