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长征
汪长征
东西湖区法院
东西湖区检察院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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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汪长征(Wang,Changzheng),
男 ,
三十多岁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氏集团栽赃陷害、刻意迫害法轮功,身为武汉市警察学校学生的汪长征为澄清事实,只身步行一个多月进京上访,被中共当局绑架并被强制押回非法拘留,后又因不愿放弃修炼法轮大法而被武汉市警察学校开除学籍。 二零零一年三月,汪长征、肖高攀、王进、张保东、包华荣、史冰莲、李金香一起去辛安渡、东山两地向受欺骗的世人发放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资料,遭中共公安绑架并被非法劳教。 东西湖区政法委副书记李正东(音),指挥、监督“610”办班迫害大法弟子。 二零零三年六月、七月、十二月中旬,“610”系统分别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台商投资区举办了三期洗脑班,先后绑架大法弟子十三人以上。被非法关押到洗脑班的大法弟子有:魏六珍、李贤芳、黄丽华、李迟华、李爱民、刘露、汪长征、冯玉琴、杨伶俐、朱洪宝、王国强。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晚,大法弟子汪长征、黄家发、朱翠珠在辛安渡东风三队(豫迁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该队的治保主任赵海洋恶意举报,被绑架到辛安渡派出所。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汪长征、黄家发被非法转至东西湖区径河拘留所。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在东西湖区“六一零”头目曹斌的指使下,东西湖区检察院及东西湖公安分局合谋又将汪长征、黄家发非法逮捕,然而,逮捕通知书上办案人一栏竟无人签名。三月二十六日,曹斌又操纵“六一零”、指使东西湖区公检法企图对汪长征、黄家发非法判刑。开庭那天,没有通知家属旁听,也没有告知当事人可以请律师辩护。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五,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非法庭审汪长征、黄志勇。为了走过场,又害怕民众了解真相,“六一零”胁迫法院只许每家去一名家属旁听。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近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按照“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机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旨意,将零九年底派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的当地法轮功学员汪长征非法判刑四年半,黄志勇(又名:黄家发)被判刑四年,法院拒绝把判决书交给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 目前汪长征、黄志勇仍被关押在东西湖区看守所,因不接受东西湖区法院的非法判决,已经上诉。据从东西湖区看守所内传出的信息,汪长征、黄志勇目前都在绝食抗议,东西湖区看守所警察为了达到迫害目的,用剁烂的韭菜混合后给他们灌食。 二零一零年八月初在没有经过二审的情况下,汪长征、黄志勇被秘密送往沙洋监狱。 二零二零年望丰社区又在打电话骚扰汪长征的家人,要求一定要上门,也被其家人拒绝。但她们仍不死心,还在继续骚扰。请同修帮忙打电话,给望丰社区人员讲大法真相。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判刑;
摧残性灌食 ;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劳教;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14332.html#20102723742
武汉东西湖区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图)
二零一零年武汉东西湖区非法判刑案例(图)
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的迫害纪实(三)
武汉东西湖“六一零”头目曹斌的恶行
武汉市东西湖区“六一零”头目曹斌犯罪事实
武汉市汪长征、黄志勇被非法判刑
武汉市东西湖区“六一零”头目曹斌犯罪事实
武汉市东西湖区恶人曹斌、 项金星
武汉市“610”指使公检法陷害汪长征、黄家发
武汉市黄家发、汪长征、朱翠珠遭绑架
武汉市东西湖区610洗脑班迫害手段曝光
相关单位及个人:
望丰社区骚扰人员电话:18871880641
参与迫害责任人:
辛安渡派出所的:杨智、代赤军(教导员)、肖又兵、姜金保等
东西湖区检察院:李顺年
曝光东西湖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成员
陈社德 男 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曹斌 男 副书记“六一零”主任
李静 女 维稳办副主任
黄建军 男 督办科科长
余军民 男 办公室主任
肖爱华 女 督办科副主任科员
杨琳 女 综合科副科长
杨启昌 男 督办科科员
郭惠兰 女 办公室科员
王曼 女 办公室科员
彭吉松 男 办公室科员
陶立权 男 司机
聘用人员:汤良德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东西湖区610办公室
:
曹斌
东西湖区610办公室
:
魏道章,
钱昌来
东西湖区新村派出所
:
刘公平
东西湖区政法委
:
李正东
武汉市东西湖区610洗脑班
:
旺建华,
李进杰
东西湖公安分局
东西湖区法院
沙洋监狱
东西湖区检察院
辛安渡东风三队(豫迁村)
:
赵海洋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7日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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