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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芳


李桂芳

简介:
李桂芳
(Li,Guifang), 女 , 49岁 , 黑龙江省佳木斯粮油贸工贸公司。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李桂芳因进京上访,被单位领导勒索2000元(主要责任人:姜朋忠),并开除党籍、公职,回来后送看守所非法关押2个月,每天饭伙费20元(一天两个窝头,一小盆没有油仅有几片白菜片的汤)。家属要人,被市公安局陈万友勒索1000元,交市局3000元。市"610"勒索单位5000元。

二零零一年,因怀疑该人印刷资料被抓,在港务局派出所逼供,因无任何口供,让坐老虎凳一天一宿,同时搜去人民币760元,家属去要几次都不给。后又送进看守所,关押4个多月,在看守所期间提审时,因什么也没说,就在3月份把人押到桦川看守所逼供,因本人什么都不知道,市局陈万友就连打带骂,进行体罚,把一个50来岁的人90多度大弯腰,带手铐,拽住头发往墙上撞,还用脚踢,后又关进禁闭室,屋里因有一块大玻璃没有了,在寒冷的冬天,这屋比室外还冷,一关就是6、7天。后送劳教所劳教两年。

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资料点遭到破坏,法轮功学员李桂芳被绑架,高东旭首当其冲,多次深入联通等公司调查线索,妄图迫害其他法轮功学员。高和陈万友等多次以提审为名进入市看守所、桦川县看守所藉机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

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陈秀玲、李桂芳于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在粮库道南(原佳木斯市面粉厂)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被佳木斯市奋斗派出所绑架。现李桂芳已回到家中;陈秀玲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上午十点左右,霍金平的大哥和大嫂从外地来到佳木斯,去市公安局要人回来后,被市公安局勾结前进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警察跟踪到法轮功学员王清荣家。不法警察当时就绑架了霍金平的大哥和大嫂、王清荣的丈夫侯德庆,与在王清荣家的法轮功学员李桂芳、王燕欣、徐淑兰,吴启莲和没有修炼的丈夫尹光。

据悉,这几位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当时被劫持到前进公安分局,目前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送看守所。前进派出所可能也有参与绑架。

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下午二时左右,有目击者看到法轮功学员李桂芳被四个警察从前进公安分局抬了出来,她和王燕欣、徐淑兰先被强行带到佳木斯肿瘤医院,后又带到佳木斯结核医院检查身体,在结核医院的卫生间里,目击者看到李桂芳身体极度虚弱,身旁还紧跟着一男一女两个警察,很奇怪的问李桂芳怎么了,警察造谣说是炼法轮炼的。检查完身体之后,又被送回前进公安分局。其他人被绑架后没有任何消息,也没人看到他们。

被非法关押已经四十五天了,目前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他们是:王燕欣、李桂芳、吴启莲、徐淑兰和侯德庆,家人始终未接到警方的任何通知,前往公安局打听情况也未得到任何手续。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员其中有:省厅的杨波、市局的张宏宇、陈万有、前进分局的国保大队长王连民等。

被非法关押期间,李桂芳几次被非法提审,身体状况很差,几次差点昏迷过去,看守所的医生还强行给她输液。

后来,警察将6人中5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实施劳教,在勒索了大量钱财后,二十多天后将吴启莲的丈夫放回,五十多天后将李桂芳、吴启莲、侯德庆和徐淑兰以“所外执行”的方式放回,七十一天后,在王燕欣的哥哥不省人事已20多个小时后,佳木斯市公安局才不得不将王燕欣放回。

李桂芳回家后,警察还三天两头到家里骚扰,弄得她不能在家安居,她的丈夫实在是承受不了,就出去呆了几天,可是没有想到,警察竟将他家的电源给断了,当他回来打开门一看,满地是水,冰箱里的鱼和肉全臭了……

在中共十五年的迫害中,李桂芳全家人在精神、肉体和经济上都承受了常人无法承受的一切。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一早,七位法轮功学员前往黑龙江建三江格林豪泰宾馆,准备继续向四位代理律师江天勇、唐吉田、王成和张俊杰寻求法律援助,营救仍被非法拘禁在青龙山洗脑班的亲友石孟昌、韩淑娟和蒋欣波。八点刚过,十一人在宾馆全部遭绑架,李桂芳在车上给警察讲真相,被打耳光,在提审时李桂芳不配合,不报姓名又被打耳光。七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和四律师江天勇、唐吉田、王成、张俊杰,唐吉田律师被威胁要“活体取肾”、“活埋”,四位律师被打折二十四根肋骨后放回,和律师一同被绑架的七人中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和石孟文四人面临非法判刑。 二十二日均被非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李桂芳在佳木斯看守所期间被迫害致心脏严重不适,孟繁荔的血压仍是居高不下,佳木斯看守所警察和狱医不断强制逼她们用药。4月6日,15天的非法拘留到期,家人都去拘留所接自己的亲人回家,可是没接到。据说丁惠君已回家,还有王燕欣、李桂芳、陈冬梅、孟凡荔四位女公民被转到佳木斯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地区警察绑架了到建三江洗脑班要求释放被关押者的亲属、当事人的律师和法轮功学员,称“建三江事件”。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仍有四位法轮功学员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被非法关押超过八个月了,律师:守法公民被抓捕愈八个月应立即释放。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青龙山洗脑班解体。遭绑架的石孟文、王燕欣、孟繁荔、李桂芳四位法轮功学员,至今仍被非法关押。李桂芳绝食反迫害,在与律师会见笔录上签字时,手颤得比较严重。

建三江农垦区检察院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向建三江农垦法院提起所谓的公诉,当局自二零一四年八月就准备对建三江案开庭。期间三次更改庭审时间,把庭审地点设在离建三江还有五十多公里的前进镇,并且此次开庭之前未通知当事人和家属。

黑龙江省建三江四位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十点被非法开庭,在公诉人宣布起诉书后,八位律师就合议庭组成、公诉人出庭、合议庭、公诉人回避、管辖建三江法院违法问题提出抗议,法庭多次休庭,最后建三江法院决定十二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半继续开庭。

建三江法轮功案开庭,警方如临大敌,在通往法院的路上设立三道岗,增派警力盘查来往车辆和行人,并带走了一些准备旁听的公民和家属。目击者在通往前进农场的第二道卡上,看到警察怀抱冲锋枪在路上拦截盘查过往车辆和行人。

法轮功学员李桂芳的家属经过第一道岗交涉后,得知只让去俩位家属参加旁听。但他们在第三道岗时被十多个警察拦截。

庭审第二天即十二月十八日一早,律师准备前往法庭,下楼刚到酒店大厅,建三江农垦公安局七星分局李副局长(后经证实为李成杰)带三十左右便衣早已在此守候,据说是要“保护”律师安全。律师出发在路上,后面有六七辆无牌照车尾随。

当晚六点十分,当天庭审结束,法院宣布第二天上午九点三十分继续开庭。律师从前进法庭回到建三江,在找宾馆的过程中,有二十多人、三辆车一直在明目张胆的跟踪。

庭审第三天即十二月十九日一早,因四位当事人生命安危已受到严重威胁,且庭审过程处处违法,八律师看到庭审继续下去将无任何法律效力,整个庭审活动已无公正可言,于是前往建三江垦区检察院、纪检委等部门控告投诉。

十二月十九日晚,两位辩护律师遭当局扣押数小时,随身物品被扣押至今未归还。

八名律师与当事法轮功学员当庭解除协议、退出案件,抗议当局庭审的不公正和无人性,阻止了“建三江案”非法庭审的继续。目前,八律师已将控告书、举报信分别寄给最高院、最高检、黑龙江省高院、黑龙江省检、黑龙江省农垦区中级法院等部门。

十二月二十日,“建三江案”副审法官张雪峰(手机:18644009132)给家属发短信,告知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辩护人不再继续为代理,十五日内家属需重新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在黑龙江省农垦系统两级检察院对青龙山洗脑班的犯罪事实均无作为的情况下,当事人、当事人家属亲朋和聘请的律师,于三月二十日再次去建三江检察院催办控告洗脑班违法犯罪事宜,到洗脑班要求立即释放被非法拘禁的石孟昌夫妇、蒋欣波等人。过程中,洗脑班房跃春(主任)、陶华(副主任)等人拒绝出面,前来控告的人们不得不在洗脑班门前向里喊话。房跃春等不但不收敛其违法犯罪行为,还勾结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国保大队(刘长河带队)和七星公安分局警察(郭玉忠带队),于次日早晨在律师下榻的建三江格林豪泰宾馆,暴力绑架了四位律师、七位控告人及陪同公民,共十一人。

接下来的非法拘禁、野蛮审问、酷刑折磨过程中,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四位律师均被戴黑头套,被打折肋骨共计二十四根。唐吉田律师一人就被打折十根肋骨。他向媒体透露,在被暴打过程中,他被恶警威胁说,要挖个坑把他埋起来、活体取肾,或者象北韩金正恩对付他姑父张成泽那样进行“犬决”。吴东升、丁慧君、孟繁荔三位公民被迫害的一度生命垂危。至今,仍有石孟文、孟繁荔、王燕欣、李桂芳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并遭受酷刑折磨。

惊闻黑龙江建三江当局在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非法判法轮功学员石孟文三年,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各两年。

“建三江案”的审理持续了一年有余,过程中,司法部门处处违反中国法律。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建三江当局在建三江前进农场的前进法庭对四位当事人非法宣判,枉判石孟文三年,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各二年。

一年多来,代案律师和当事人亲友,不断奔走于建三江、哈尔滨和佳木斯等地的相关部门,先后多次依法提起复议、控告、检举、诉讼等相关法律程序,要求释放无辜被关押的好人。建三江当局及其背后的“上级”却不思悔改、一意孤行,铁心将罪恶进行到底,最终给好人非法判了刑。期间,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批准对此案延长审限三个月,北京最高法院批准对此案延长审限六个月。

建三江农垦法院刑庭庭长、本案的审判长——王敬军,在法庭上非法宣判后,四位法轮功学员当庭提出:坚决不服一审判决,要求立即上诉。随后代案律师和当事人亲友,分别向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邮寄了《刑事上诉及反控状》等相关法律文书。

律师们表示:在建三江农垦法院对“建三江案”的(2014)建刑初字第122号刑事判决中,存在对案件事实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且程序严重违法等严重问题,故当事人一定要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等。

一、律师和当事人亲友连闯五道关卡,才得以靠近法庭

建三江当局定于五月二十一日非法宣判,代案律师和当事人亲友此前均未接到任何通知。惊闻此消息后,多位案件代理律师根本无法抽身,只有冯延强律师和许付桂律师连夜赶到佳木斯。二十一日凌晨,两位律师与当事人亲友会合,顾不得吃饭和休息,在一个旅店匆匆忙忙换上西装、打好领带,赶往建三江准备出庭。

律师和当事人亲友连闯五道关卡,才得以靠近前进法庭。最终律师却被法庭法警强行拒之门外,理由是律师“没有出庭通知书”。而当事人亲友部分被堵截在家中,部分在半路被劫走,还有一部分到达法庭外坚决争取,最终得以进入法庭。

据进入法庭的当事人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的亲友回忆:

二十一日早四点十五分陪同冯延强律师、许付桂律师打了两辆出租车,从佳木斯赶往三百公里之外的建三江前进法庭。当走到富锦和建三江交界处,看到有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道边,但没有拦截我们。

第一道关卡设在刚刚进入建三江检查站入口处,守在那里的是警车和十五、六个警察,有录像的,有拍照的,还有挎着冲锋枪的。前边的车检查完过去了,警察把我们的车拦住,要求每个人都出示身份证。冯律师据理力争:“请问你们哪条法律规定的,让我出示身份证?”警察说:“我们是执行公务。”冯律师说:”请把你们的工作证拿来我看看。”警察出示了工作证,又向冯律师要身份证,冯律师说:“请问你们执行的是什么公务?非得要看身份证。因为我不知道你们执行的是什么公务,我不能配合。”警察说比如抓逃犯了。冯律师说:“那你把我当逃犯了?”然后冯律师就有理有据的给警察讲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条文,围观的警察听后自知理亏,慢慢的向后散去。但警察以其中一辆出租车司机没带行驶证为由,强行将车扣下。前面那辆已通过此卡的出租车司机只好把人卸下,又回来接律师,大家才得以通过了第一道关卡。两位律师是连夜赶来的,顾不上休息,为了赶路原本准备到建三江吃早饭。见此情形,律师怕耽误时间,我们没停下来直接前行了。

第二道关卡设在去往前进镇方向的建三江检查站出口处。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着便衣的人,看起来是个头目。他打着电话,一边走一边很高声的冲我们喊:“听说有个叫冯延强的律师?哪个是?”当时现场的人大约二、三十左右,经他这么一喊,好几个警察直奔我们车而来,让我们都下车。他们让冯律师出示身份证,冯律师一边录像一边在法律层面和他们交涉,这时一个警察态度非常蛮横的对冯律师说:“你下来,把录像给我删掉。”冯律师据理交涉,他们凶巴巴的让冯律师不要和他们说这些。接着就过来八个警察把冯律师给圈住并拢到了检查站旁的小板房子里,逼着冯律师把录像删掉。僵持了一段时间,两位律师觉得已经耽误的时间太长了,继续下去怕赶不上开庭,为了不和他们继续纠缠下去,只好把录像删掉。可是,还有一伙警察让把车的后备箱都打开,他们把律师的箱包都打开检查了,有专门给录像的,有拍照的,有在一边端着抢的。旁边一个挎着冲锋枪的人来到警察跟前,指着坐在车里的我说车里还有一个,这时另一个警察过来,让我下车查验身份证,我把身份证给警察后,他用仪器拍了照,我们得以闯过第二道关卡。

第三道关卡设在由建三江去往前进镇的路段中,我们的车刚停,对面一辆车飞奔过来,正顶在了我们的车前停住。车上下来一人,态度很生硬的对我们的司机说:“我不让你走,你就不能走。”后来石孟文的家属认出,此人是建三江七星农场公安分局综治办负责人冯志强,他偷着给我和律师拍照。我们后边是石孟文哥哥石孟昌和石孟文妻女乘坐的车,冯志强一伙人逼石孟昌下车,不下车就谁都不能走,还冲上来想把石孟昌拽到他们的车上,石孟昌坚决抵制,这伙人就把石孟昌踹上车,嘴里还骂咧咧的说:“给脸不要脸,带回建三江!”石孟文的前妻和冯志强争吵起来,无奈之下石妻说不让走就撞车,说着就站到路的中间,过往车辆只能在一边慢慢的通过。冯志强一看没有办法,只好把石孟昌劫走后,对其他人放行了。

我们的车继续前行,到了第四道关卡时,又被拦住了。大约十多个警察,有挎枪的,有录像的,有拍照的,又把每个人的身份证拍照一遍。律师对这种没完没了的盘查感到很不理解,说还真是第一次去法庭的路上看到这种荷枪实弹的场面。待所有的当事人律师和家属都被查验和登记身份证后,才得以继续前行。

第五道关卡设在前进镇里面进入前进法庭的路口处,还是登记每个人的身份证。前进公安分局的副局长阮东在场,不许我们的车继续前行,他用车把我们几位当事人亲友拉到法庭门口。律师争取进庭,警察强行拦截,律师和拦截人员撕扯,最后也没能进入法庭。

我们进到前进法庭大厅里,看到当局早已布控好了他们安排的人,左边有六个带头盔手里握着冲锋枪的武警,右边是登记的三个工作人员,厅里站着的有四五个人左右,其中有建三江农垦法院副院长李清和那个总是剃着光头的法警。

我们家属好不容易进来,先被要求安检。一法警拿仪器在李桂芳家属身上来回扫,到头部仪器发出声音,就要求李桂芳的妹妹把盘头发的发卡摘下来。李桂芳家属知道自己身上没有不符合他们要求的东西,理直气壮的拒绝了他们。

正在给我们这些当事人家属安检时,突然从左边走廊过来一群人,首先是两个法警一边一个把着石孟文的胳膊,石孟文瘦了,背也驼了。接着走过来的是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

我们终于来到了审判庭,看到旁听席的第二、三、四排座位上早已坐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一数共十四人。第一排坐着八个法警,法警前面是四个当事人。中间是书记员蔡昌盛,左侧是公诉人刘爱因、张宪、王鹏,右侧辩护人的位置上是空的,因为律师没接到通知,赶来的又被拒之门外。最后面正中间是审判长王敬军,王的左侧是杨嘉萍,右侧是张雪峰。

在宣判时,审判长王敬军让全体起立,当事人李桂芳说:“我不站,你们说法轮功是邪教,你们拿出法律文件来。”王敬军让后边的法警把四位当事人都架起来,这时两个法警上去架一位当事人。四当事人都不配合法警,拒绝站起来。王敬军就只好让四人坐着继续宣判,之后四当事人都当庭签字要求上诉。

当我们在庭里出来时,法警们都在大厅站着,我们跟他们说我们在这等着要判决书,他们说你们回去吧,不能给你们,去三江法院要。我们和法警讲了庭审中都是不真实的,还讲了青龙山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概情况,四位当事法轮功学员聘律师依法去洗脑班交涉,反被冤判。又讲了法轮功是什么,然后向他们挥手告别。

二、当事人坚守信仰 当庭依法提出上诉

“建三江案”四位当事人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自去年三月二十一日被绑架,至今已一年零两个月有余。其中石孟文先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关押在建三江七星拘留所,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建三江农垦看守所至今。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三人先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关押在同江市拘留所,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四当事人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在当庭依法提出上诉。

非法宣判后,李桂芳表示(大意):今天看到老妹到庭我非常高兴,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下她能出现在法庭上,对我们的鼓励太大了。看到老妹瘦了很多,又听说近一年为了我的事,她都没怎么回自己的家。还有律师、修炼法轮功的朋友和各界正义人士们,真的付出了太多,由衷的向他们表示感谢。还有我的家人在这一年多也承受了很多,希望家人不要上火,不要替我担心。因为我坚信自己没有任何罪错,坚决表示上诉,请我的律师立即帮我起草上诉文书。

参与非法宣判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 (2014)建刑初字第122号
副院长:李清
审判长:王敬军
审判员:张雪峰
审判员:杨嘉萍
书记员:蔡昌盛
法警:不知姓名(总是剃着光头)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区检察院 建农检刑诉[2014]127号起诉书
检察员:刘爱因
检察员:张宪
代理检察员:王鹏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批准延长审限3个月
北京最高法院 批准延长审限6个月

建三江农垦看守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看守所

建三江农垦公安局、七星公安分局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实为黑监狱、洗脑班)

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遭建三江农垦法院非法判刑两至三年后上诉,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被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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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司法新政出台新的立案登记制度,提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治国,以宪治国;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规定公检法人员办案终身负责制。
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法轮功学员的善良、平和、坚忍为全社会所公认,法轮功创始人的著作被翻译成30多种文字,弘传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法轮功的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用刑法第三百条诬判法轮功学员是适用法律错误,相关的法轮功书籍、材料根本就不是犯罪证据。
操控干扰法官独立审判的政法委610的权利已被逐渐消减,麻木的枉法判决,随着法律在逐渐健全社会时,一定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突出的典型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张越之流已经落马遭恶报。

● 所谓的「10.28项目组」由来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建三江案」法轮功学员李桂芳、石孟文、王燕欣、孟繁荔的家属、亲友将联名举报江泽民、刑事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诉状和被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自述真相光盘,送交到黑龙江省检察院、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黑龙江省人大等部门,为此引发了中共政法系统及610人员的惶恐,黑龙江省公安厅受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指使,成立了所谓「10.28项目组」。

二零一六年一月末,黑龙江省人大主任、省委书记王宪魁专为「建三江案」来到佳木斯,佳木斯市公安局那段时间天天开会。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勒索钱财老虎凳关禁闭毒打/殴打手铐/脚镣非法劳教强行施药骚扰非法提审迫害亲属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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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实(续)

相关单位及个人:
[名单之一] 佳木斯市市委市政府: 孙启文(原书记) 王国学(原副书记、市长) 董永贵(原副书记) 赵庆有(原副书记)许兆君(原副书记、副市长) 刘文波(政法委书记) 佳木斯市610办公室: 刘 衍(610办公室主任)张桐振(610办公室转化大队长) 佳木斯市市公安局: 宋金和(原局长)李运阳(原副局长)李树卿(副局长) 市公安局国保(原政保)支队:刘 忱(原支队长)徐东升(原副支队长)郑功林(原副支队长) 陈永德(支队长) 赵 毅(政委)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国保(原政保)大队: 高志伦(大队长)陈万友(教导员) 高东旭 刘 通、高真广、王 全、张宏宇、姜玉坤、孙新生。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专案大队: 吴 哲(大队长)胡英(教导员)。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外事科: 封 光 佳木斯市市公安局巡警支队: 王立民(巡警支队长) 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韩雪峰、李晓峰、李树才、司洪昌。 佳木斯市看守所: 李德权(拘留所副所长)高双波、袁海龙、李 平。 佳木斯市司法局: 姜作奇、黄少华、刘庆臣、孙德宏。 佳木斯市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不法官员和警察 [名单之二] 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石绍峰(局长)李广才(副局长)温启华(政保大队长)隋士民(国保大队长)姜松涛、 贺文革、赵晓男、王永富、孙书龙、钟雁、李伟勋、廉景奇、庄树龙、张学明、王智勇、张治国、李富贵、孙大宏、栾波。 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刘岳森(局长)赵锡禄(副局长)王连民(政保大队长)王化民(国保大队长)王月仁、闫卫东、张 辉、宋显彬、邵福祥、朱辉、牟永平、徐永利、黄国林、蔡永宝、尚志权、张维富、李添英、李 平、程 彦、宋亚威、周甫庆 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王玉明(局长)崔建国(副局长)于进军(政保大队长)秦中玉(政保教导员)王连学、 胡志刚、李军、史陶然、赵守化、袁学习、张红贵、孙钧宜、张得利、李金英、 杨怀军。 佳木斯市永红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常玉龙(局长)刘静汉(副局长)石秀文(政保大队长)郭维山(政保教导员)马景荣、 吕世军、董珠、张富生、李健军、史双飞(国保大队长)赵玉利、马列、钟强、 赵忠强、刘景尧、阚立新、刘立波(副局长)、王延生(原局长) 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孙成伟(局长)宋晓光(副局长)蒋永新(政保达队长)李万义(政保教导员)张伟明、 韩铁力、马军、栾晓磊、李卓顺、卢伟、贺爽、李明、王永刚。 建三江农垦法院 付 文 院长 5710006 13354540011 孟庆祝 副院长 5710738 5722777 13903644858 李清 副院长 5710738 5722271 13329549007 王敬军 刑事庭庭长 18245439583 方 芳 刑事庭副庭长13946416307 李 刚 刑事庭 13945438341 李凤华 刑事庭 15545768811 “建三江案”合议庭成员 建三江法院刑庭 审判长:王敬军(刑庭庭长):18245439583 审判员: 方 芳(副庭长):13946416307 审判员:杨嘉平:13945417608 建三江垦区检察院 白柏林 检察长 5808701 15204683456 18345473456 贾树生 副检察长 5808702 5710388 13206985555 董龙柱 副检察长 5808703 5790173 13329558505 郝红军 副检察长 5808705 5725369 13394577999 孙晓波 公诉科科长 5808730 5802576 13329552880 刘爱因 公诉科副科长 5808730 5771555 13136979555 蒋玉英 公诉科主任 5808732 5794018 13089657018 张 宪 公诉科副主任 5808732 5784958 15326547779 楚风茹 公诉科科员 5808768 13674540279 孙郑杰 控申科科长 5808720 5787797 13836638797 马长江 控申科主任科员 5808720 5725312 13069925551 建三江农垦管理局部分人员及电话 陶喜军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书记 15636456789 苍 云 建三江管局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 13734539339 陈天明 建三江管局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5791187 13329558068 刘国峰 建三江管局公安局局长 5808001 18724281777 刘继宏 公安局副局长 5808005 13845482666 刘长河 建三江国保大队队长 13836638910 郭玉忠 七星公安局局长 13803675568 李绪东 七星分局西城警区警长 郭庭竣 七星分局西城警区指导员 15326547757 刘 言 七星分局西城警区 建三江农垦管理局前进农场(非法庭审所在地) 农场领导 祝和安 18246387777 5799101 王 伟 13054365258 5799102 5799112 王全义 13555433567 5799103 任春桥 13351444000 5799109 5799677 焦安营 13803675216 5799104 嵇洪军 15245432999 5799108 张加礼 15603689333 5799106 5784888 郑宪辉 18845443777 5803107 5803088 于 平 13352546669 5799105 5799293 办公室 刘彦明 13614548877 5799206 5799896 金尚杰 13846121022 5799790 谭素新 18746344868 5799126 5799485 马永璐 13803675779 5799269 5743602 赵志鑫 13945493811 5799129 政法委 李俊立 13945438205 5799183 5799521 综合办 石 平 18946432509 5799183 关工委 刘福全 18724281009 5799096 公安分局 王 利 13845495111 5799426 秦 军 15636480000 5799421 阮 东 13329555986 5799355 5743572 张万荣 13329559577 5799425 5743577 王巧梅 15344547008 5784110 5719196 法 庭 佟建华 13945417066 5809056 胡佳伟 13845435007 5809072 5803798 丁兆国 15326546888 5809073 5740877 张景霞 13845483235 5809073 5719219 李贺军 13846129155 5809075 5784612 检察室 杜 刚 13329553988 5799277 5809985 王跃山 13945445127 5799236 5799456 卢明月 13329557466 5799785 5799509 王瑞平 13904541515 5799780 李 智 前进农场街道办主任 13846121117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中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br>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  邮编:100741  电话:010-65022114、010-65202114<br>公安部部长:孟建柱<br>副部长:<br>刘京,现任中共中央委员,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副总警监警衔。<br>杨焕宁,男,汉族,1957年3月生,山东安丘人,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副总警监警衔。<br>刘金国,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副总警监警衔。<br>孟宏伟,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局长,副总警监警衔。<br>张新枫,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副总警监警衔。<br>张新枫,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副总警监警衔。<br>公安部纪委书记:<br>祝春林,现任中央纪委委员,公安部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公安部督察长,副总警监警衔。<br>政治部主任:<br>蔡安季,现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副总警监警衔<br>部长助理:<br>陈智敏,现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一级警监警衔。<br>黄明,现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兼办公厅主任,一级警监警衔
黑龙江省公安厅电话区号:0451<br>地址: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145号,邮编:150008<br>电话:0451-82696114<br>厅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毕宝文<br>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br>常务副厅长:孙邦男<br>副厅长:赵金成、高庆国、何健民、吴刚(主管国保)<br>政治部主任:王晓丹(男)<br>纪检书记:刘少军<br>党组成员:韩玉林(直属公安局局长)<br>巡视员:李玉义、赵春波、阎子忠、李彦文<br>杨波 15945183001 : 杨波
佳木斯市公安局总机 0454-8298114<br>局长 0454-8631778<br>市局班子成员<br>姓名     办电   宅电               手机<br>蒋志芳 8298333 8628188          13846193333<br>李澍卿 8298003  8224863 8223311 13803653311<br>崔德双 8298005  8222778 8609002 13604542333<br>颜华   8298006  8666166 8667560 13903687166<br>尚志军 8298096  8665977 8609777 13903686666<br>刘岳森 8298007  8608166 8222588 13504542588<br>王玉明 8298008  8698866 8699066 13904546066<br>刘亚洲 8298105  8248666 8681666 13359638888<br>尤学智 8298010  8223180          13039635183<br>李慧坤 8298199  8699558 8668088 13945488886<br>党委秘书<br>刘东方 8221866  8298009          13069769333<p>佳木斯国安大队 0454-8298185<br>佳木斯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主管迫害法轮功名单)及电话<br>赵毅   宅0454-8693973 办8298117 手机13903680973<br>高志伦 宅0454-8229656 办8298119 手机13069758837<br>陈万友 宅0454-8692583 办8298120 手机13945450701<br>高东旭 办8298185 : 高东旭陈万友张宏宇
佳木斯市看守所电话:0454-8517733、8517755、8517766、8519599<br>所长:王滨申,0454-8788675<br>副所长:杨再九,0454-8782461办、0454-8787879<br>门卫:0454-8782759<br>监管科:0454-8518599
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刘国锋:局长办5808001 手机18724281777<br>杜维军:副局长 办5808003 宅5730777手机13329554321<br>刘继宏:政委 办5808005 手机13845482666<br>车 义:原政委 办5808002 宅5724096手机15845173777)<br>陆 斌:交警大队大队长 办5808006 宅5830333手机15845178999<br>郭玉忠:七星公安分局教导员 办5715761宅5788007手机 13803675568<br>魏长勇:办公室负责人 办5808007 宅5722898手机13903645678<br>刘长河:国保大队队长 办5835009 手机13329545007,13836638910<br>(彭 勇:原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br>于文波:国保大队 办5808019宅5710509(宅) 手机13845433088(因涉毒外逃一段时间后,又花钱买通关系回到公安局)<br>陈 奇: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刑侦大队副主任科员<br>徐志栋:警号151505,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法制大队主任科员 : 李旭东李成杰阮东
佳木斯市610电话:8607442
建三江管理局局长:王道明 办0454-5790106,宅 0454-5710999、5794435<br>政法委书记:王甲林 办0454-5790335,宅 0454-5710156,手机13763633399<br>陶喜军:办5790097 手机15636456789<br>侯继亭<br>局长:王利仁 办5715005 手机18249230001<br>副局长:李荣华 办5790558 手机15846983999<br>祁祥一 办5790216 手机13803675196<br>樊庆东 办5790860 手机18946488555<br>王旭光 办5710000 手机18946432666<br>纪委书记:王柏春 办5790862 手机18945413789<br>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苍云 办5802366 手机13734539339<br>王晓春 办5808801 手机13352545555<br>刘博 办5790507宅5710817手机 13512600001<br>陈天明<br>建三江管局六一零主任:包军0454-5790633<br>原政法委 610主任;已退休(李春耀:办5790507 宅0454-5725790 手机13803674529)<br>综治办副主任、610副主任:田英民:办5807799 宅5710537 手机13796366665<br>建三江管理局政法委610成员:常青松<br>吕维锋:办 0451-5398308 <br>建三江公安分局局长:0454-5790366<br>建三江政法委主任:李春耀 办:0454-5790507手机:13803674529<br>庞忠林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局长办5808001宅5710663手机13713633577<br>彭涌: 建三江农垦国保大队大队长  办0454-5808020 宅5714445<br>手机13512602077<br>于文波: 建三江农垦国保大队 办0454-5808019  宅0454-5710509<br>手机13845433088<br>政治处─0454-5790678<br>国内安全─0454-5791731、0454-5790664 : 于文波
中央政法委北京市東城區北池子大街14號
前进公安分局佳木斯前进公安分局<br>宋介凡 8312311 8666333 13903689333 局长<br>冯会民 8312312 8589159 13945465777 政委<br>孙成明 8312313 8663938 13945453636 副局长<br>徐奉孝 8312314 8677559 13945453838副局长<br>尚志权 8312315 8248575 13603695333副局长<br>陈士军 8312316 8682048 13359765005副局长<br>宋立臣 8312317 8471234 13945477779副局长<br>国保大队<br>王连民 8312310-2562 8318833 13904546699(大队长)<br>李延维 8312310-2563   13555589011 教导员<br>詹文军 8312310-2565 6111199  15904547999(副大队长)<br>冯淑芬13945481077科员<br>王伟 8211601科员<br>周福庆13836605118科员<br>郭力民6840998科员<br>政工科<br>韩成国 8312310-2508 8253877 13945455610<br>贾喜民 8312310-2510 8245988 13796355277<br>纪检委<br>季国安 8312310-2521 8314066 13803660009<br>魏民 8312310-2521 8321335 13803662335<br>办公室<br>邵福祥 8312319 13836660808<br>郭树新 8312310-2513 8691336 8266422<br>情报信息中心<br>孙爱群 8317888 6833353<br>
前进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佳木斯国保大队王玉君 8298229 13704545588 18645450506<br>李忠义 8298230 13945454488 18645450507<br>梁华伟 8298229 13199140111 18645450508<br>王忠杉 8298230 13504546999 18645450815<br>
前进公安分局佳木斯市前进分局国保大队:<br>大队长 王连民 0454--8318833, 13904546699 <br>教导员 李延维 13555589011 <br>副大队长 詹文军 15904547999 <br>科员 冯淑芬 13945481077 <br>科员 王伟 0454--8211601 <br>科员 周福庆 13836605118 <br>科员 郭利民 0454--6840998 : 王连民
最高法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br>总机: 67550114 举报:67556131 电话:85120534<br>最高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40号;<br>电话:67550300。<br>党组书记、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br>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法官:沈德咏<br>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江必新<br>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李少平<br>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奚晓明<br>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南英<br>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景汉朝<br>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黄尔梅<br>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张建南<br>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贺荣<br>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徐家新<br>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学文<br>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杜万华
青龙山农场公安分局 : 房跃春
同江市看守所同江市邮编:156400<br>同江市政法委:0454--2926432(单位)<br>莫亚朴:13945425778<br>纪广明:13039658490<br>赵 静(政法委书记)<p>同江市公安局国保队:<br>胡文顺:13339545699<br>陆文双;13846831345<br>吴红刚<p>同江市公安局: <br>李建成(参与迫害副局长);13339542966<br>郭吉龙(局长)<br>吴宝玉;13019753007<br>好金贵;13384541309<br> : 杨华
建三江农垦法院建三江农垦法院 <br>                 办      手机        宅<br>李疆鹰,法院院长 5710006 13512606789 5802002<br>袁鹏飞,刑事审判庭庭长 5790013 13836635686 态度野蛮 239004701016471(身份证号)<br>丁立昌 ,审判员 5790127 13019754271 5725271<br>刘星海,法院副院长 5790027 13512606006 5790078 : 蔡昌盛杨嘉萍张雪峰王敬军李清
七星农场分局国保大队
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青龙山法制培训基地)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对外谎称“青龙山法制培训基地”)<br>邮编:156333<br>房跃春:男,五十六岁,任青龙山洗脑班主任、兼青龙山农场公安分局副局长、610头目。<br>13846125557 0454-5716771<br>盛树森:男、五十七岁,青龙山洗脑班副主任。青龙山法制教育基地电话:0454-5700569,13054364958<br> : 陶华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7号 邮编:150090<br>总机:82392114<br>张述元 82392130(办)<br>薄宏奎82392017(办)<br>幕黎强 82392003 (办)<br>马先兰 82392106(办)<br>崔军 82392018 (办)<br>刘永忠 82392008(办)<br>郝伟大82392007(办)<br>佟利建 82392009(办)<br>李哲 82392012(办)<br>王国新82392077(办)<br>于大海 82392066(办)<br>值班室 82392816 82392024 传真 82292042<br>办公室 82392789 办主任 82392101<br>督查室 82392997 政治部 82392129<br>干部处 82392468 宣传处 82392048<br>教育处 82392905 离退休82392186<br>立案一庭 82392169 立案二庭82392183<br>刑一庭 82392197 刑二庭82392271<br>刑三庭82392219 民一庭 82392296<br>民二庭82392601 民三庭 82392657<br>行政庭 82392636 赔偿办 82392148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
建三江农垦区检察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0号 邮编:150090<br>区号:0454  邮编:156300<br>姓名 职务 办 宅 手机<br>白柏林 建三江检察院检察长 5808701 15204683456 18345473456<br>孙晓波 建三江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5808730 5802576 13329552880<br>刘爱因 建三江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5808730 5771555 13136979555<br>蒋玉英 建三江检察院公诉科主任 5808732 5794018 13089657018<br>张  宪 建三江检察院公诉科副主任 5808732 5784958 15326547779<br>楚风茹 建三江检察院公诉科科员 5808768 13674540279<br>赵春堂 建三江检察院案馆中心主任 5808718 5710868 13845483456<br>李青松 建三江检察院案馆中心副主任 5808753 13836612181<p>副检察长<br>郝洪军,手机:13394577999<br>钱玉珉,办電:0451-55195807,手机:13845188880。<br> : 王鹏刘爱因张宪
同江市拘留所
建三江七星农场公安分局【七星泡农场公安局】<br>警察:刘兆伟,手机:13845685608 ;黄忠军,手机:13664564009。 : 冯志强
农垦中级法院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18年6月9日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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