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亚新
简介:
彭亚新(Peng,Yaxin),
男 ,
40岁左右 ,
湖北荆门市法轮功学员。大专生,荆门市石化厂职工。1999年9月因炼功上访被送沙洋劳教2年,送劳教时,其妻已身怀六甲。劳教期满后,610仍不放过,直接送洗脑班--民兵训练基地强迫洗脑3个多月,24小时被监控,完全失去人身自由。2003年6月又被恶警送武昌迫害。期满后又直接押送至洗脑班。 2001年9月,彭亚新两年的非法劳教期满回家。 2002年、2009年、2013年,警察也多次强行来彭亚新家骚扰,给彭亚新的家人,特别是对孩子和老母亲带来很大的压力。看到警察气势汹汹的样子,老母亲因为担心彭亚新,常常是被他们吓的手不停发抖、走路腿都发软。期间彭亚新还被非法绑架到位于武汉的湖北洗脑班一次,关 押大约四十天。 彭亚新的父亲在几年前去世,他母亲现居老家乡下。如今善良的彭亚新被绑架,他家人又要重复以往可怕而痛苦的经历,所有法轮功学员和其家人都无法接受。 2016年3月13日,湖北荆门石化公司法轮功学员彭亚新、张光洁、何世凤、付传英四人开私家车到革集镇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湖北沙洋行政拘留所。 当时有数辆警车从前后堵住法轮功学员所乘坐的车,他们的车和随身携带的财物被扣押在沈集派出所。他们带去的用于讲清真相的资料也全部被扣押,其中包括一块没有来得及挂出去的揭露江泽民罪恶的展板。 2016年3月14日晚上10点40分到11点多,代飞飞带人分别到彭亚新、张光杰等家里抄家,搜出了一些用于修炼和讲清真相的大法资料。其中到彭亚新家里搜查的人员还有彭亚新的妻子单位的书记、安全员等,沈集两名警察、沙洋两名警察等五人进屋了,警察还把彭亚新家的小孩叫到阳台问话。 2016年3月15日,湖北荆门市公安局、沙洋县公安局、沈集镇派出所、荆门石化月亮湖公安分局以及荆门石化维稳办的人员共计十多人,分别搜查了何时凤、张光杰、彭亚新的家,搜走私人物品。 当场被绑架时,被沈集派出所警察扣押的物品有:彭亚新家刚买的一辆车,身上带的1000多元钱,车钥匙,证件等物品。其他法轮功学员身上的钱物全部被扣押。 进拘留所前,身体检查时,何时凤、张光杰、付传英身体不适合被拘留,但派出所人员要强行拘留。 2016年3月18日,律师分别去会见了彭亚新和张光杰。然后,律师又去湖北荆门市沙洋县沈集派出所,交涉彭亚新的私家车的事情。沙洋县沈集派出所所长詹云和副所长代飞飞态度都很恶劣,说话用词都不是一个应该了解法律的公安人员用的词汇。所长詹云还和依法询问案情的律师动起手来,完全一副乡下土匪模样。 律师要求归还私家车,副所长代飞飞、所长詹云称,还在调查彭亚新的车,说要调查清楚这个车是不是境外机构支持购买的,还要调查这辆车是不是荆门本地法轮功学员集资买的,至今调查半个月了,还没调查清楚。他们还说,如果还调查不清楚,还可以延长拘留时间,继续调查,还说法院可能判决充公,等等。 彭亚新是正规的大学本科毕业,是标准的科班出身,有技术,有能力,有体面的工作,有很好的收入,因此湖北沙洋沈集派出所副所长代飞飞说法轮功学员彭亚新是“头”,彭亚新断然否认。 代飞飞问彭亚新买的车不是集资买的。还问彭亚新的家属,车是不是集资买的。 代飞飞是想坐实这车是集资买的专门用来反迫害的专车,以此为借口来没收公民的私人财产。 大约十五万元的车,彭亚新或其家属工作这么多年,根据自己的收入,买个十五万的车不成问题,这是个基本常识,代飞飞却要硬要诬陷彭亚新说是集资买的车,又没有任何证据来支撑其诬陷判断,包括沈集派出所警察都说,彭亚新的车没有他们所长詹云的车好。代飞飞还说如果调查不清楚,还可以延长时间继续调查,意思就是他们可以任意无限期的扣押合法公民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购买的私家车,因为这车是集资买的不是集资买的代飞飞们是可以任意的说还没调查清楚,以此来故意恶意拖延。 彭亚新的车已经于2016年4月20日归还其家属。彭亚新还被关在沙洋看守所。 2016年4月21日,彭亚新和张光杰被非法批捕。所谓的逮捕书沈集派出所副所长代飞飞已经通知各自的家属去取回,具体实施这次迫害的就是代飞飞,具体的迫害材料都是由此人所收集。批准非法批捕的是湖北沙洋检察院,集体实施非法逮捕的是湖北沙洋公安局。 彭亚新的律师李仲伟告知代飞飞,说彭亚新已经转为刑事拘留,依据相关法律此前的行政拘留处罚理当撤销。代飞飞表现得根本就不懂法律,或许根本就没有想到要依法办事。代飞飞不但没有撤销,还于4月向彭亚新、张光杰的家属各自索要了罚款一千元人民币。(其家属已代缴,有沙洋沈集镇派出所发票为证) 4月27日,彭亚新的律师到沈集派出所交涉沈集派出所违法罚款一事。 代飞飞威胁律师再以后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当李律师表示律师会见当事人是法律规定的律师权利时,代飞飞说:有的案件可以会见律师,有的案件是不能见律师的。代飞飞还威胁律师说他本人以后也要拒绝见律师。 当律师有理有据的建议代飞飞撤销行政处罚时,代飞飞拒绝,还用语言侮辱律师,问律师是什么人,还问律师的证件,其实律师早就把这些证件复印给了代飞飞。 当律师和代飞飞他们交涉困难,说要依法控告派出所违法行径时,代飞飞说律师在威胁他。所长詹云和代飞飞还大声的嘲笑说:你去告吧! 5月11日,由代飞飞编凑的构陷材料送达到湖北沙洋县检察院。6月11前后,构陷材料由沙洋县检察院送达沙洋县法院。湖北沙洋检察院准备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彭亚新、张光杰、何时凤、付传英四人。 目前(2016-6-)彭亚新被关在湖北沙洋看守所。张光杰被关在湖北荆门虎牙关看守所。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取保候审”。 沙洋检察院办理此案件的人叫吴泽华(科长)。沙洋检察院已经把荆门法轮功学员彭亚新等四人的材料递交给了沙洋法院。 2016年6月17日,沙洋县法院通知四位法轮功学员被起诉。 湖北沙洋法院预谋2016年9月9日上午8点半对湖北荆门法轮功学员彭亚新、张光杰、何时凤、付传英四位进行非法开庭,但到9点半左右家属得到通知今天不开庭了,说是延期到9月23号开庭。此前被非法控制的何时凤和付传英两位法轮功学员现在已经回到家中。 荆门石化维稳办(610)的张金波和荆门月亮湖公安分局国保人员向军在法院附近给在现场准备旁听的法轮功学员拍照,接着在回去的路上法轮功学员纷纷被警察拦截。在现场的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沙洋公安劫持,被非法关押在沙洋县公安局。9月10日凌晨3点左右开始转移法轮功学员,绝大部份被转移到沙洋县行政拘留所。从10日上午到11日有五名老年法轮功学员被放回家。 庭审前一天,付传英和何时凤两位被带到沙洋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血压都是200多。 2016年9月23日荆门法轮功学员付传英(女、70岁)、何时凤(女、70岁)、彭亚新(男、40岁左右)、张光杰(女、50岁左右)四名法轮功学员在沙洋法院被非法庭审。此次非法庭审组成人员:审判长曹四宠;书记员李忠玉。 四名律师都认为没有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修炼法轮功没有罪,并要求法庭释放四名法轮功学员回家。被非法庭审的四名法轮功学员都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罪。四名法轮功学员都有家属参与了旁听。 当天(2016年9月23日)去旁听的有:构陷此案的沙洋沈集派出所副所长代飞飞,荆门石化地区黑风口派出所所长陈建平,荆门月亮湖公安分局国保人员向军和孙德红,荆门石化维稳办干部瞿换新,还有一位荆门石化的维稳办人员,以及彭亚新妻子单位的书记。据说荆门石化维稳办人员张金波在法院外面巡逻。旁听的还有上述提到的安排前来旁听的各地官方人员,共计三十人左右。 非法庭审结束时,法官当场宣布:两位老年法轮功学员付传英和何时凤现在就回家,彭亚新和张光杰还是回到沙洋看守所和荆门虎牙关看守所,庭审无果。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很有礼貌的微笑着和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们握手,说律师们准备充分,发现问题准确,公诉人也承认案件证据确实有瑕疵。 在最后律师签字要离开法院时,法官和在场的官方人员对律师非常客气,相互间又谈了许多。法官和在场的官方人员自己也承认法律没有规定法轮功是×教。所以律师们当时就判断,这次庭审已经说服了法官,也说服了公诉人和在场的官方人士。 审判后很久都没有宣判,审判长称庭审材料已经交给湖北省高院。直到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初获知,张光杰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彭亚新被非法判刑两年、被罚款五千元。两人随即上诉。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上午,湖北荆门法轮功学员彭亚新的律师约谈了荆门中级法院承审(彭亚新被构陷遭沙洋法院一审非法判两年提起上诉)案件的法官水双。水双说一个星期前去看守所见到了彭亚新,对彭亚新说不认罪不减刑。水双还跟律师说不开庭,在两个月之内结案。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下午,律师到沙洋看守所见了彭亚新。彭亚新在看守所长期肠胃不好,严重致身形呈皮包骨举步维艰,不忍卒睹。看守所警察都认为彭亚新的生命征象已不适合关在里面了,应该马上回家。彭亚新在看守所一再申诉,多次提及自己身体状况严重不适,希望尽早回家。 另外彭亚新的律师和沙洋看守所的好心警察也认为彭的身体已经不适合继续非法关押,律师写了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邮寄给了水双,水双说收到了一个邮件。水双说二审不准备开庭,律师将书面辩护词给了水。 彭亚新的家人也写了书面要求变更彭亚新强制措施的申请,水双大致看了一下,没有接受申请,就把家属敷衍走了。水双说彭的身体比半年前好些了。 张光杰被非法判刑三年,彭亚新被非法判刑两年,二人各被勒索五千元。两位法轮功学员不服非法判决,上诉荆门中级法院要求无罪释放,承办人是荆门中级法院刑二庭水双。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前后,刑二庭水双裁定维持非法原判。 彭亚新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沙洋县看守所,期间他遭被打毒针,身体被折磨得瘦骨嶙峋,一米七的个头,只有八十斤,额头骨头深陷,全身骨头凸起,走路摇晃,令人不忍目睹。家属几次要求保外就医,交涉中没有一个部门愿意出面担责,也无处可以申诉。直到彭亚新有一天晕倒,看守所才下决心,经过二十多个关卡的审批后,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将彭亚新放回家。 彭亚新回家后,身体一直没有恢复正常,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四日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非法起诉;
威胁/恐吓;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违反庭审程序;
抄家;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发布逮捕令;
非法起诉;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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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湖北荆门市公安局副局长:瞿培清(据说此人具体负责主管此方面的事)
湖北荆门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董煜华
湖北荆门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肖刚
邮编448000
审判长:曹四宠
审判员:罗云峰 周曲曲
书记员:李忠玉 周荣
通讯地址:湖北省沙洋县法院
湖北沙洋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448200
主管此案件的沙洋法院刑庭的办公室电话:07248551943
此次非法庭审组成人员:审判长:曹四宠
书记员:李忠玉
曹四宠与审判员罗云峰、周曲曲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李忠玉、周荣担任法庭记录。
公诉人:沙洋检察院吴泽华(科长) 他办公室电话:07248568250
主管此案件的沙洋法院刑庭的办公室电话:07248551943
沙洋县法院负责此案的李姓女工作人员电话:18086289230 这位女性工作人员态度尚好。
荆门市610主任 李伟 07242372013(办公室)手机13886909205
荆门市国保支队 冯迎军 07248882102(办公室 )手机13807269266
沙洋县法院电话:07248562000
其它电话:0724-12309(统一受理电话), 07248568200 07248568221通讯地址:湖北省沙洋县法院(注:邮寄信件必须是此地址,沙洋地区有很多监狱,分别有两个法院和两个检察院,其中地区检察院和地区法院专门管本地监狱) 邮政编码 448200
沙洋县法院院长 汪明:13807261696办公室 0724-8551596 0724-8551944 0724-8558696
沙洋县法院现任领导
汪 明 党组书记、院长
王在军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袁超敏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卫权 党组成员、副院长
姜 草 党组成员、副院长、纪检组长
付彦军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杨晓文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 兵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沙洋县检察院检察长是新任命的:曾慧
荆门石化维稳办(610) 张金波(男、40多岁)的手机:13257233610 13986986190
沙洋县公安局长 罗芝林 13972866666 07248836000(办公室)
湖北荆门地区公检法部份人员变动情况:
董煜华,荆门公安局局长
刘天尧,荆门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简 龙,荆门市检察院检察员(此人以前是荆门检察院副检察长)
靳良志,荆门东宝区检察院检察长
韩立金,荆门掇刀区检察院检察长
赵 龙,沙洋县检察院检察长
曾 慧,钟祥市检察院检察长
何 平,荆门市政府秘书长
胡端雄,荆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沈集派出所座机07242433036 邮编448265
派出所所长:詹云 13971847405
教导员:王志军 13774067986
副所长:代飞飞(主管国保的副所长) 13774061712
其它民警:
时超 13972863869
彭学尧 13972880082
周杨 13451185068
刘建明 15827851911
肖明 15872927718
杨勇 13477580757
郑海龙 13135983311
唐东华 13657154848
庹晓庆 15972665169
派出所座机 07242433036
监督电话 07248524326
荆门市610主任 李伟 07242372013(办公室)手机13886909205
荆门市国保支队 冯迎军 07248882102(办公室 )手机13807269266
湖北沙洋县书记 揭建平 15107268666 07248558861(办公室)
沙洋县政法委书记 龚新林 13807264668 07248559677(办公室)
沙洋县副书记 谢继先 13872916988
任清峰 13908691626
沙洋县办公室主任 贾一陵 13986969899 07248555581(办公室)
沙洋县公安局长 罗芝林 13972866666 07248836000(办公室)
荆门市610主任 李伟 07242372013(办公室)手机13886909205
荆门市国保支队 冯迎军 07248882102(办公室 )手机13807269266
湖北沙洋县书记 揭建平 15107268666 07248558861(办公室)
沙洋县政法委书记 龚新林 13807264668 07248559677(办公室)
沙洋县副书记 谢继先 13872916988
任清峰 13908691626
沙洋县办公室主任 贾一陵 13986969899 07248555581(办公室)
沙洋县公安局长 罗芝林 13972866666 07248836000(办公室)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水双0724263597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沙洋劳教所(沙洋农场)
荆门市公安局
沙洋县公安局
荆门市610办公室
荆门石化总厂
:
瞿换新,
张金波
荆门公安局月亮湖分局
:
向军,
孙德红
湖北省高级法院
荆门市中级法院
:
水双
沙洋行政拘留所
沈集派出所
:
詹云,
代飞飞
沙洋看守所
沙洋检察院
:
吴泽华
沙洋县法院
:
曹四宠,
李忠玉
荆门石化地区黑风口派出所
:
陈建平
更新日期: 2024年8月23日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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