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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亚新

简介:
彭亚新
(Peng,Yaxin), 男 , 40岁左右 , 湖北荆门市法轮功学员。大专生,荆门市石化厂职工。

1999年9月因炼功上访被送沙洋劳教2年,送劳教时,其妻已身怀六甲。劳教期满后,610仍不放过,直接送洗脑班--民兵训练基地强迫洗脑3个多月,24小时被监控,完全失去人身自由。2003年6月又被恶警送武昌迫害。期满后又直接押送至洗脑班。

2001年9月,彭亚新两年的非法劳教期满回家。

2002年、2009年、2013年,警察也多次强行来彭亚新家骚扰,给彭亚新的家人,特别是对孩子和老母亲带来很大的压力。看到警察气势汹汹的样子,老母亲因为担心彭亚新,常常是被他们吓的手不停发抖、走路腿都发软。期间彭亚新还被非法绑架到位于武汉的湖北洗脑班一次,关 押大约四十天。

彭亚新的父亲在几年前去世,他母亲现居老家乡下。如今善良的彭亚新被绑架,他家人又要重复以往可怕而痛苦的经历,所有法轮功学员和其家人都无法接受。

2016年3月13日,湖北荆门石化公司法轮功学员彭亚新、张光洁、何世凤、付传英四人开私家车到革集镇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湖北沙洋行政拘留所。

当时有数辆警车从前后堵住法轮功学员所乘坐的车,他们的车和随身携带的财物被扣押在沈集派出所。他们带去的用于讲清真相的资料也全部被扣押,其中包括一块没有来得及挂出去的揭露江泽民罪恶的展板。

2016年3月14日晚上10点40分到11点多,代飞飞带人分别到彭亚新、张光杰等家里抄家,搜出了一些用于修炼和讲清真相的大法资料。其中到彭亚新家里搜查的人员还有彭亚新的妻子单位的书记、安全员等,沈集两名警察、沙洋两名警察等五人进屋了,警察还把彭亚新家的小孩叫到阳台问话。

2016年3月15日,湖北荆门市公安局、沙洋县公安局、沈集镇派出所、荆门石化月亮湖公安分局以及荆门石化维稳办的人员共计十多人,分别搜查了何时凤、张光杰、彭亚新的家,搜走私人物品。

当场被绑架时,被沈集派出所警察扣押的物品有:彭亚新家刚买的一辆车,身上带的1000多元钱,车钥匙,证件等物品。其他法轮功学员身上的钱物全部被扣押。

进拘留所前,身体检查时,何时凤、张光杰、付传英身体不适合被拘留,但派出所人员要强行拘留。

2016年3月18日,律师分别去会见了彭亚新和张光杰。然后,律师又去湖北荆门市沙洋县沈集派出所,交涉彭亚新的私家车的事情。沙洋县沈集派出所所长詹云和副所长代飞飞态度都很恶劣,说话用词都不是一个应该了解法律的公安人员用的词汇。所长詹云还和依法询问案情的律师动起手来,完全一副乡下土匪模样。

律师要求归还私家车,副所长代飞飞、所长詹云称,还在调查彭亚新的车,说要调查清楚这个车是不是境外机构支持购买的,还要调查这辆车是不是荆门本地法轮功学员集资买的,至今调查半个月了,还没调查清楚。他们还说,如果还调查不清楚,还可以延长拘留时间,继续调查,还说法院可能判决充公,等等。

彭亚新是正规的大学本科毕业,是标准的科班出身,有技术,有能力,有体面的工作,有很好的收入,因此湖北沙洋沈集派出所副所长代飞飞说法轮功学员彭亚新是“头”,彭亚新断然否认。

代飞飞问彭亚新买的车不是集资买的。还问彭亚新的家属,车是不是集资买的。

代飞飞是想坐实这车是集资买的专门用来反迫害的专车,以此为借口来没收公民的私人财产。

大约十五万元的车,彭亚新或其家属工作这么多年,根据自己的收入,买个十五万的车不成问题,这是个基本常识,代飞飞却要硬要诬陷彭亚新说是集资买的车,又没有任何证据来支撑其诬陷判断,包括沈集派出所警察都说,彭亚新的车没有他们所长詹云的车好。代飞飞还说如果调查不清楚,还可以延长时间继续调查,意思就是他们可以任意无限期的扣押合法公民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购买的私家车,因为这车是集资买的不是集资买的代飞飞们是可以任意的说还没调查清楚,以此来故意恶意拖延。

彭亚新的车已经于2016年4月20日归还其家属。彭亚新还被关在沙洋看守所。

2016年4月21日,彭亚新和张光杰被非法批捕。所谓的逮捕书沈集派出所副所长代飞飞已经通知各自的家属去取回,具体实施这次迫害的就是代飞飞,具体的迫害材料都是由此人所收集。批准非法批捕的是湖北沙洋检察院,集体实施非法逮捕的是湖北沙洋公安局。

彭亚新的律师李仲伟告知代飞飞,说彭亚新已经转为刑事拘留,依据相关法律此前的行政拘留处罚理当撤销。代飞飞表现得根本就不懂法律,或许根本就没有想到要依法办事。代飞飞不但没有撤销,还于4月向彭亚新、张光杰的家属各自索要了罚款一千元人民币。(其家属已代缴,有沙洋沈集镇派出所发票为证)

4月27日,彭亚新的律师到沈集派出所交涉沈集派出所违法罚款一事。

代飞飞威胁律师再以后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当李律师表示律师会见当事人是法律规定的律师权利时,代飞飞说:有的案件可以会见律师,有的案件是不能见律师的。代飞飞还威胁律师说他本人以后也要拒绝见律师。

当律师有理有据的建议代飞飞撤销行政处罚时,代飞飞拒绝,还用语言侮辱律师,问律师是什么人,还问律师的证件,其实律师早就把这些证件复印给了代飞飞。

当律师和代飞飞他们交涉困难,说要依法控告派出所违法行径时,代飞飞说律师在威胁他。所长詹云和代飞飞还大声的嘲笑说:你去告吧!

5月11日,由代飞飞编凑的构陷材料送达到湖北沙洋县检察院。6月11前后,构陷材料由沙洋县检察院送达沙洋县法院。湖北沙洋检察院准备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彭亚新、张光杰、何时凤、付传英四人。

目前(2016-6-)彭亚新被关在湖北沙洋看守所。张光杰被关在湖北荆门虎牙关看守所。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取保候审”。

沙洋检察院办理此案件的人叫吴泽华(科长)。沙洋检察院已经把荆门法轮功学员彭亚新等四人的材料递交给了沙洋法院。

2016年6月17日,沙洋县法院通知四位法轮功学员被起诉。

湖北沙洋法院预谋2016年9月9日上午8点半对湖北荆门法轮功学员彭亚新、张光杰、何时凤、付传英四位进行非法开庭,但到9点半左右家属得到通知今天不开庭了,说是延期到9月23号开庭。此前被非法控制的何时凤和付传英两位法轮功学员现在已经回到家中。

荆门石化维稳办(610)的张金波和荆门月亮湖公安分局国保人员向军在法院附近给在现场准备旁听的法轮功学员拍照,接着在回去的路上法轮功学员纷纷被警察拦截。在现场的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沙洋公安劫持,被非法关押在沙洋县公安局。9月10日凌晨3点左右开始转移法轮功学员,绝大部份被转移到沙洋县行政拘留所。从10日上午到11日有五名老年法轮功学员被放回家。

庭审前一天,付传英和何时凤两位被带到沙洋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血压都是200多。

2016年9月23日荆门法轮功学员付传英(女、70岁)、何时凤(女、70岁)、彭亚新(男、40岁左右)、张光杰(女、50岁左右)四名法轮功学员在沙洋法院被非法庭审。此次非法庭审组成人员:审判长曹四宠;书记员李忠玉。

四名律师都认为没有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修炼法轮功没有罪,并要求法庭释放四名法轮功学员回家。被非法庭审的四名法轮功学员都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罪。四名法轮功学员都有家属参与了旁听。

当天(2016年9月23日)去旁听的有:构陷此案的沙洋沈集派出所副所长代飞飞,荆门石化地区黑风口派出所所长陈建平,荆门月亮湖公安分局国保人员向军和孙德红,荆门石化维稳办干部瞿换新,还有一位荆门石化的维稳办人员,以及彭亚新妻子单位的书记。据说荆门石化维稳办人员张金波在法院外面巡逻。旁听的还有上述提到的安排前来旁听的各地官方人员,共计三十人左右。

非法庭审结束时,法官当场宣布:两位老年法轮功学员付传英和何时凤现在就回家,彭亚新和张光杰还是回到沙洋看守所和荆门虎牙关看守所,庭审无果。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很有礼貌的微笑着和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们握手,说律师们准备充分,发现问题准确,公诉人也承认案件证据确实有瑕疵。

在最后律师签字要离开法院时,法官和在场的官方人员对律师非常客气,相互间又谈了许多。法官和在场的官方人员自己也承认法律没有规定法轮功是×教。所以律师们当时就判断,这次庭审已经说服了法官,也说服了公诉人和在场的官方人士。

审判后很久都没有宣判,审判长称庭审材料已经交给湖北省高院。直到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初获知,张光杰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彭亚新被非法判刑两年、被罚款五千元。两人随即上诉。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上午,湖北荆门法轮功学员彭亚新的律师约谈了荆门中级法院承审(彭亚新被构陷遭沙洋法院一审非法判两年提起上诉)案件的法官水双。水双说一个星期前去看守所见到了彭亚新,对彭亚新说不认罪不减刑。水双还跟律师说不开庭,在两个月之内结案。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下午,律师到沙洋看守所见了彭亚新。彭亚新在看守所长期肠胃不好,严重致身形呈皮包骨举步维艰,不忍卒睹。看守所警察都认为彭亚新的生命征象已不适合关在里面了,应该马上回家。彭亚新在看守所一再申诉,多次提及自己身体状况严重不适,希望尽早回家。

另外彭亚新的律师和沙洋看守所的好心警察也认为彭的身体已经不适合继续非法关押,律师写了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邮寄给了水双,水双说收到了一个邮件。水双说二审不准备开庭,律师将书面辩护词给了水。

彭亚新的家人也写了书面要求变更彭亚新强制措施的申请,水双大致看了一下,没有接受申请,就把家属敷衍走了。水双说彭的身体比半年前好些了。

张光杰被非法判刑三年,彭亚新被非法判刑两年,二人各被勒索五千元。两位法轮功学员不服非法判决,上诉荆门中级法院要求无罪释放,承办人是荆门中级法院刑二庭水双。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前后,刑二庭水双裁定维持非法原判。

彭亚新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沙洋县看守所,期间他遭被打毒针,身体被折磨得瘦骨嶙峋,一米七的个头,只有八十斤,额头骨头深陷,全身骨头凸起,走路摇晃,令人不忍目睹。家属几次要求保外就医,交涉中没有一个部门愿意出面担责,也无处可以申诉。直到彭亚新有一天晕倒,看守所才下决心,经过二十多个关卡的审批后,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将彭亚新放回家。

彭亚新回家后,身体一直没有恢复正常,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四日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加期(延期)/超期关押非法起诉威胁/恐吓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违反庭审程序抄家非法劳教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发布逮捕令非法起诉非法审讯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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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湖北荆门市公安局副局长:瞿培清(据说此人具体负责主管此方面的事) 湖北荆门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董煜华 湖北荆门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肖刚 邮编448000 审判长:曹四宠 审判员:罗云峰 周曲曲 书记员:李忠玉 周荣 通讯地址:湖北省沙洋县法院 湖北沙洋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448200 主管此案件的沙洋法院刑庭的办公室电话:07248551943 此次非法庭审组成人员:审判长:曹四宠 书记员:李忠玉 曹四宠与审判员罗云峰、周曲曲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李忠玉、周荣担任法庭记录。 公诉人:沙洋检察院吴泽华(科长) 他办公室电话:07248568250 主管此案件的沙洋法院刑庭的办公室电话:07248551943 沙洋县法院负责此案的李姓女工作人员电话:18086289230 这位女性工作人员态度尚好。 荆门市610主任 李伟 07242372013(办公室)手机13886909205 荆门市国保支队 冯迎军 07248882102(办公室 )手机13807269266 沙洋县法院电话:07248562000 其它电话:0724-12309(统一受理电话), 07248568200 07248568221通讯地址:湖北省沙洋县法院(注:邮寄信件必须是此地址,沙洋地区有很多监狱,分别有两个法院和两个检察院,其中地区检察院和地区法院专门管本地监狱) 邮政编码 448200 沙洋县法院院长 汪明:13807261696办公室 0724-8551596 0724-8551944 0724-8558696 沙洋县法院现任领导 汪 明 党组书记、院长 王在军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袁超敏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卫权 党组成员、副院长 姜 草 党组成员、副院长、纪检组长 付彦军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杨晓文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 兵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沙洋县检察院检察长是新任命的:曾慧 荆门石化维稳办(610) 张金波(男、40多岁)的手机:13257233610 13986986190 沙洋县公安局长 罗芝林 13972866666 07248836000(办公室) 湖北荆门地区公检法部份人员变动情况: 董煜华,荆门公安局局长 刘天尧,荆门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简 龙,荆门市检察院检察员(此人以前是荆门检察院副检察长) 靳良志,荆门东宝区检察院检察长 韩立金,荆门掇刀区检察院检察长 赵 龙,沙洋县检察院检察长 曾 慧,钟祥市检察院检察长 何 平,荆门市政府秘书长 胡端雄,荆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沈集派出所座机07242433036 邮编448265 派出所所长:詹云 13971847405 教导员:王志军 13774067986 副所长:代飞飞(主管国保的副所长) 13774061712 其它民警: 时超 13972863869 彭学尧 13972880082 周杨 13451185068 刘建明 15827851911 肖明 15872927718 杨勇 13477580757 郑海龙 13135983311 唐东华 13657154848 庹晓庆 15972665169 派出所座机 07242433036 监督电话 07248524326 荆门市610主任 李伟 07242372013(办公室)手机13886909205 荆门市国保支队 冯迎军 07248882102(办公室 )手机13807269266 湖北沙洋县书记 揭建平 15107268666 07248558861(办公室) 沙洋县政法委书记 龚新林 13807264668 07248559677(办公室) 沙洋县副书记 谢继先 13872916988 任清峰 13908691626 沙洋县办公室主任 贾一陵 13986969899 07248555581(办公室) 沙洋县公安局长 罗芝林 13972866666 07248836000(办公室) 荆门市610主任 李伟 07242372013(办公室)手机13886909205 荆门市国保支队 冯迎军 07248882102(办公室 )手机13807269266 湖北沙洋县书记 揭建平 15107268666 07248558861(办公室) 沙洋县政法委书记 龚新林 13807264668 07248559677(办公室) 沙洋县副书记 谢继先 13872916988 任清峰 13908691626 沙洋县办公室主任 贾一陵 13986969899 07248555581(办公室) 沙洋县公安局长 罗芝林 13972866666 07248836000(办公室)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水双0724263597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沙洋劳教所(沙洋农场)湖北省沙洋劳教所七里湖九大队电话:0724-6066336<br>2001-2002年曾一起协助邪恶迫害大法学员的主要恶警还有: <br>大队长 杨××,大高个,四十多岁。<br>队 长 汪琴,胖圆脸,三十多岁。<br>干 部 小刘,瘦削个,瘦削脸,二十多岁。<br>两个男打手,二十多岁。<br>李局长,男,四五十岁。<br>方主任,男,四十多岁。<br>(听说恶警毕×因2001年转化沙洋法轮功学员“有功”,被调往武汉市某“转化”基地)。 <br>电话:0724-4066262<br>沙洋劳教所二大队恶警名单:杨敏(队长)汪琴(副队长)江黎迪(音)刘琴 李红英 李××(现已转到武汉女子劳教所)钟秀连 伍×× 刘犾医 严犾医 <br>迫害大法学员的劳教人员恶人名单(部份): <br>宜昌:沈玉兰 王春梅 王泽梅 殷玉蓉 王芳 李芳 刘爱军 朱胜梅(音)(已遭现报、解教后自杀而死)鲍琨 鲍芳 王青 郑华玲 邓芹 刘德军 周英 饶春香 徐媛 鲁义(音)<br>石首:万君 付西兰 张道红 张琼<br>公安:彭先红(原名:彭茜 两次劳教均参与迫害)<br>仙桃:刘翠云 张英<br>天门:龙兰姣<br>沙市:马秀兰 杜海燕<br>钟祥:李蓉 董小芸<br>*******<p>党委书记刘海(女,50多岁);<br>方主任,男、30多岁,秘书,610主任;张幸福(政委);周政委;吴科长(管教科);毕慧琼(科长);<br>九大队:龚珊秀(队长)、欧阳代霞(副队长)孙红、刘群、陈渝(副队长)、高紫燕(中队长)蔡正英二大队:杨敏(队长)、汪琴(副队长)、江黎丽、刘琴 、李红英<br>三大队:张修明(队长)李东山(教导员)田明、何伟、 鲁文军(队长)余帮清、张伟、魏鹏、何兵、沈雁鸣、小沈<br>严管队:张修明(队长)、王刚(副队长)、黄东涛(教导员)、郭磊(特警队队长)、沈雁鸣(分队长)、熊文(二分队长)<br>现在的九大队:大队长鲁文军、管教队长黄东涛、分队长魏鹏和余帮清    严管队:电话 0724-4066454<br>医院:刘海燕(狱医)刘秋红(狱医)严姓狱医
荆门市公安局总机:0724-2335191、2335667、2335192、2335664。
沙洋县公安局办公地址:沙洋县荆河路5号<br>联系方式:0724-8561443<br>郑代平:沙洋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郑代平,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br>(一)指挥中心 牵头负责人:车海亮,联系电话: 13451208226。<br>(二)政工室 主要负责人:张泽平,联系电话:13607268509。<br>(三)警务督察大队 主要负责人:吴勇,联系方式: 13607267901。<br>(四)警务保障室 主要负责人:陆新,联系方式: 13986961958。<br>(五)法制大队 主要负责人:李良森,联系方式: 13607267589。<br>(六)审计科 主要负责人:窦必芳,联系方式:13597981099。<br>(七)行政审批科 主要负责人:刘碧辉,联系方式:15972608866。<br>地址:湖北省沙洋县荆河路5号,邮编:448200<br>电话:0724-8561440-转441、8561445、8562078、8562099。<br>纪委:0724-8550165<br>监督投诉邮箱:115046746#qq.com<br>局长 :刘士金(男,1976年2月出生,43岁,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先后在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市公安局法制科、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工作。2014年-2016年9月任荆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2016年9月任沙洋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br>政工室主任:张泽平<br>教导员:黄祥森<br>政委:张志林<br>副政委 ;李军<br>副局长:李波、曾鸿山、王海林、洪少华、张以斌。<br>内保大队队长:刘剑峰,教导员:邓琼艳。<br>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杨威<br>警务督察大队:吴勇<br>法制大队队长:李良森<br>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刘金强<br>警务保障室教导员:张晓庆<br>警察培训中心教导员:李亚妮<br>治安管理大队:王小清<br>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朱丹<br>其他人员:周勇、刘明生、周凡、税杰、邓婷、蔡正虎、何明刚、周宇、陈高峰、周敏、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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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石化总厂荆门石化总厂总经理及厂长 江寿林 0724-2271870(办)<br>荆门石化总厂党委书记 郑国华 0724-2274527(办)<br>荆门石化总厂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 <br>宁艳伶(女) 0724-2276899(办)<br>荆门石化总厂厂级领导办公室电话如下:<br>张江 0724-2274218 杨勇刚 0724-2271873<br>于甫春 0724-2277116 赵国平 0724-2270113<br>姜国政 0724-2270668 刘汉亮 0724-2272443<br>蔡宏大 0724-2274568 邓双清 0724-2277235<br>包友明 0724-2277170 李世清 0724-2276956<br>游碧龙 0724-2277230 范德高 0724-2277233 <br> : 瞿换新张金波
荆门公安局月亮湖分局荆门市公安局月亮湖分局局长办公室 0724-2273366<br>政委办公室0724-2275189<br>副局长办公室0724-2277118 0724-2277135 0724-2215969<br>值班室0724-2271580 办公室0724-2277123<br>治安警察大队0724-2219768<br>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0724-2277121 <br>刑事侦察大队0724-2277122 0724-2219388 <br>月亮湖分局黑风口派出所电话:<br>所长办公室 0724-2222068 <br>值班室 0724-2272969 户籍室0724-222069<br>月亮湖分局油城派出所电话:<br>值班室 0724-2277017 <br>所长办公室 0724-2215669; 0724-2211501(总机)转24258<br>户籍室 0724-2215600 <br> : 向军孙德红
湖北省高级法院张坚 原湖北省司法厅厅长、现湖北省高级法院常务副院长<br>湖北省高级法院027-87220100<br>邮编:430071 地址:武昌区公正路8号
荆门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水双07242635976 : 水双
沙洋行政拘留所
沈集派出所座机07242433036,邮编448265<p>派出所所长:詹云 13971847405<br>教导员:王志军 13774067986<br>副所长:代飞飞(主管国保的副所长) 13774061712<br>派出所座机 07242433036<br>监督电话 07248524326<br>荆门市610头目 李伟 07242372013(办公室)手机13886909205<br>荆门市国保支队 冯迎军 07248882102(办公室 )手机13807269266 : 詹云代飞飞
沙洋看守所
沙洋检察院湖北沙洋检察院的通信地址为:湖北沙洋检察院检察长:韩立金邮编是 448200<p>沙洋县检察院检察长韩立金 13971838328,0724-8568221<br>沙洋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电话:07248562000<br>其它电话:0724-12309(统一受理电话), 07248568200 07248568221<br>按照职位顺序依次为: 王厚福 万诗友 张晓峰 吴国成 任小林 刘玮 吴贤双 彭佳燕 赵勇 胡金凤 宋丽妮 刘玉恒 王华 陈宇林 李淑岚 肖融 贾旭军 : 吴泽华
沙洋县法院沙洋县法院主审此案的法官电话:18086289230<br>沙洋检察院办理此案件的人叫吴泽华(科长) 他办公室电话:07248568250<p>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法院 邮政编码 448200<br>主管此案件的沙洋法院刑庭的办公室电话:07248551943<br>沙洋县法院院长 汪明:13807261696办公室 0724-8551596<br>0724-8551944 0724-8558696<br>沙洋县法院现任领导<br>汪 明 党组书记、院长<br>王在军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br>袁超敏 党组成员、副院长<br>杨卫权 党组成员、副院长<br>姜 草 党组成员、副院长、纪检组长<br>付彦军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br>杨晓文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 兵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 曹四宠李忠玉
荆门石化地区黑风口派出所 : 陈建平

更新日期: 2024年8月23日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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