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流明
简介:
曾流明(Zeng,Liuming),
男 ,
年龄未知 ,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上义镇郊田村大法弟子,是紫金县成人中专教师。曾流明在华南农业大学读书期间,因身患顽疾无法医治而修炼法轮大法,身心获得健康,毕业后在紫金县成人中专学校任教。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他多次遭受严重迫害,先后被非法抄家、绑架、刑拘、开除公职以及非法劳教三年四个月,甚至被酷刑折磨的面目皆非、生命垂危。出劳教所后,曾流明仍然遭受跟踪、监视、骚扰,一直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自二零零一年四月起,曾流明白天操练立军姿到晚上九点,又从九点强制不准睡觉到凌晨二点,因此曾对三水劳教所恶警张青美质问是否想把人折磨死,恶警张青美说:“搞死你又怎么样,最多打个报告说你病死就完了。”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四日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曾流明等近三十名大法弟子被抓到广东三水劳教所的“攻坚基地”,用手铐吊、蒙面、拳打脚踢、开水烫、牙签刺手指、透明胶纸封嘴、不准上厕所、不准洗澡,强迫长时间蹲着、弯腰跑步等等,并放高音喇叭掩盖。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开始,三水劳教所在610的唆使下,在这场长期酷刑折磨中,大法弟子陈敬平、陈金科、孙洁丰、曾流明、冯棣见,在十四天不许睡觉后被带到禁闭室被歹徒用数支电棍疯狂电击。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至九月十三日,曾流明等近三十名大法弟子被加重迫害,长期不准睡觉、不准坐、不准刷牙、不准洗脸、不准洗澡、长时间强迫蹲着等等,许多大法弟子的脚肿得不能走路。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曾流明被从四分所调入“转化攻关基地”(二分所禁闭室旁的两层建筑物)。在208号特别刑室内,六个劳教人员轮流看守不准睡觉,不准打磕睡。经过十天的昼夜折磨,恶警又把他关进阴森的电刑室,用水淋湿电棍电击,每日六至八支电棍,上午充电,下午充电,每次二小时以上。电刑后还不准打磕睡,这种情况持续了十七天。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九日上午,恶警把曾流明拖到禁闭室草坪有水的地方,恶警邱剑文、朱琦、张武军等五、六个恶警用八支电棍电他,他被折磨极其痛苦,质问恶警朱琦说:你不要这样搞我。恶警朱琦说:“不是我要搞你,是共产党要搞你。” 曾流明被大队长张青美踢致口吐鲜血,受到恶警毒打、电击、禁闭、长期不准睡觉、长期单独关押等种种精神和肉体摧残。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对曾流明的三年非法劳教期满,因曾流明坚持修炼,恶警仍不放他。情况令人担忧。目前(二零零四年五月),曾流明被非法关押了三年零四个月,在三水劳教所受尽各种折磨,恶警把他关进阴森的电刑室,只穿一条内裤,光着身体,戴着手铐,绳子绑脚,用水淋湿电棍电击,每日六至八支电棍,上午充电,下午充电,每次二小时以上,同时还昼夜不准睡觉,蚊子特别多又没穿身衣服。曾流明在十天十夜后昏倒了,恶警叫值班的劳教人员轮换着拖着他走(他的脚皮都被擦破)、拧鼻子、拔胡子,几个小时后他才醒来。被一连十七天禁闭,每日四支以上的电棍电两次,每次电得不省人事,扒在地下有气出,没气入(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至六月十九日)。 二零零四年五月出狱后,十多年来,由于紫金县中共“610”非法组织人员频繁跟踪、监控、骚扰,多次绑架未遂,逼使他一直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遭受严重迫害。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上8时左右,广东省河原市紫金县国保警察黄伟强、许少松、陈铁燕,蓝塘镇派出所所长彭富豪等一帮人,穿着便衣闯入法轮功学员曾流明的租住屋非法抄家,抄走所有大法书籍、大法数据、私人财产(计算机: 2台,打印机5台,过塑机1台,移动硬盘1个,U盘、内存卡10多个,并将曾流明绑架走,丢下80岁的老母亲和一个8岁的孩子无人照看。曾流明被非法关押在紫金县看守所,当局不准家属接见。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紫金县法院对曾流明进行非法庭审,法院周围戒备森严,除了警车几十辆,前前后后都围满了警察。法院以座位不够为由只准两个家属进去旁听。曾流明的家属表示:“没有座位我们也要进去,我们可以站着旁听。”警察强行驱赶其余家属,不准他们进去旁听,他们无奈之下只好站在外面。 非法庭审时,曾流明抗议道,现在我家属来了那么多人,你们不让他们进来,你们既然(自称)是公正的,不是希望更多的人来听吗?为什么怕别人听到呢? 在法庭上,辩护律师葛文秀质问道,曾流明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触犯了哪一部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他伤害过谁?有什么证据证明他有犯罪行为?葛文秀并指出,起诉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人曾流明无罪。 律师劝告在场的执法人员,司法实践证明,我国大量冤假错案的产生,均源于程序的不公。本案最大的违法之处就是无视司法程序的正当性,由此直接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的主要任务是“惩罚犯罪”和“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二者不可偏废。 整个庭审时间两个半小时左右。警察、法官不断地有意干扰,打断曾流明和葛文秀律师的讲话。因证据不足,在事实和法律面前,法院只好宣布休庭,但是拒不放人,继续关押曾流明。 家属每次去看守所探望曾流明时,都遭到紫金县警察的拒绝、威胁、恐吓,甚至凶恶地说:你再闹,就把你也抓起来。家属说:“你们是执法犯法、知法犯法,为什么你们要偷偷摸摸地暗箱操作,秘密冤判曾流明,你们为什么不按照法律程序去操作,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时候,你们为什么要冤判他,为什么判决书也不交给曾流明的家属?警察嚣张地回答家属说:“为什么我们要把判决书交给你们家属呢!交给曾流明本人就可以了,他自己知道就可以了。” 近日(二零一七年四月)获悉,大约十天前,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法院人员昧着良心,暗箱操作,对法轮功学员曾流明秘密冤判两年半时间,没有通知家属和辩护律师,也没有把判决书送给家属。目前,家属准备上诉。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家属去紫金县看守所会见曾流明时,才知得他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份,已被劫持到广州市四会监狱关押迫害,法院也没有通知家属。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曾流明被秘密冤判三年,并罚款一万元人民币。法院没有通知家属和辩护律师,也没有把判决书送给家属。河源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上诉,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律师到四会监狱叫曾流明签名申诉时,却被四会监狱狱警强行驱赶、万般刁难,狱警跟律师僵持闹了很长时间,不准律师进去接见他。一直到次日律师才进去监狱见到了曾流明,他已签上自己的名字,要求申诉。四个狱警左右边各两个,紧紧地抓着他的手,走向律师面前,阻止曾流明和律师说话。 曾流明的身体状况可见一斑,比以前瘦了一点。自始至终曾流明对法轮大法很坚定,他认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没有罪、没有犯法,“这牢笼不是我呆的地方,我是被非法绑架、抄家、劫持到监狱的,我要申诉无罪释放。” 四会监狱要求家属探监时,首先要打电话给监狱,等到监狱批准安排后,家属才可探监。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左右,家属准备要去探曾流明时,给四会监狱打电话,监狱执法人员对家属说:“要办什么所谓的入户手续才可探监。总之,四会监狱狱警处处刁难、威胁。 至今,家属还没有到四会监狱探视过曾流明一面。家属很担心他的身体状况,非常想见到曾流明。
迫害类型:
手铐/脚镣 ;
吊绑/吊瓶 ;
罚蹲;
剥夺睡眠 ;
不准上厕所;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拿滚烫的水烫 ;
用牙签札手心、脚心、头、脖子;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非法关押;
浇水后电击 ;
单独关押;
关禁闭;
电击 ;
非法劳教;
细绳绑五花大绑;
不给穿衣服;
喂小咬 ;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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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广东省四会监狱电话:0758-3302677
广东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
广东省广州市六一零主任:李白阳
广东省广州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杨明德、王保森
广东省广州市六一零办公室处长:杨国跃
广东省广州市六一零业务一处科员:方思
广东省广州市六一零科长:张庆生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三水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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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青美,
陈瑞雄,
卢金虎,
张武军,
丘剑文,
范清平,
何晓东,
曾庆平,
朱琦,
周泽华,
温志光
四会监狱
河源市紫金县公安局
:
许少松,
陈铁燕,
黄伟强
河源市中级法院
蓝塘镇派出所
:
彭富豪
紫金县看守所
紫金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7月25日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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