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云霞
简介:
苏云霞(Su,Yunxia),
女 ,
62岁 ,
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法弟子。二零零一年,苏云霞被非法劳教,非法关押在万家劳教所。六月十九日,苏云霞和胡秀玲、田英、马春英、卞雅萍、闫淑洁、张春花等18名大法弟子被队长林××带领恶人刘白亥、孙哲、常淑梅反手绑吊在二层床铺铁栏杆上,飞机式脚尖离地,用胶带封嘴迫害,田英因拒绝被绑,被按倒在地,用脚踏很长时间;很多人被吊得呕吐不止,连61岁的张青花也不放过。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下午二点左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潘文丽和苏云霞,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新江桥街附近发真相资料,被道外三颗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潘文丽家属到哈尔滨市看守所(鸭子圈看守所)询问,潘文丽和苏云霞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看守所(鸭子圈看守所)。 当晚,三棵派出所副所长王威带着几个警察到苏云霞家非法抄家,抢走一部平板计算机、法轮大法书籍、各类真相数据、光盘和真相币等。警察也去了潘文丽家,但家中无人。 苏云霞的丈夫长期卧床,生活上离不开妻子的照料。苏云霞被绑架后,万般无奈下,他只得坐着推车,被苏云霞的外甥女婿推着,到三棵派出所和道外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要人。道外公安分局门卫不让他们进去,只提供了道外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魏明华的办公室电话。 苏云霞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被非法刑事拘留,九月二十日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道外区检察院对两位法轮功学员非法提起公诉。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道外区法院将对潘文丽和苏云霞非法庭审。主审法官:何静波。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哈尔滨道外区法院原定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苏云霞、潘文丽,现非法庭审时间推迟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半。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苏云霞被道外区法院枉判五年,罚金1万元。接到判决书后,苏云霞在看守所开始写上诉书,提出上诉。狱警于琳娜以格式不符合要求,强行撕毁上诉书。后来,苏云霞再一次写完上诉书,交给于琳娜时,她说家里有事,要休班。她一休息好几天,上诉有效期只有10天,短短的上诉期,又被拖延下来。 幸好苏云霞的一审代理律师在上诉期间及时会见,将已起草好的上诉书交给苏云霞签字,并将上诉书一式三份交给苏云霞。让她提出上诉用一份,给看守所留一份,本人保管一份。当苏云霞将上诉状再一次交给于琳娜时,于琳娜又以看守所要留三份,以副本不够为由,不予上交。 上诉期间,苏云霞的律师已将上诉书以EMS成功寄送到哈尔滨市中级法院。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长时间吊拷 ;
吊绑/吊瓶 ;
绑、扣;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家;
非法批捕;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哈尔滨市看守所狱警于琳(音)娜阻挠苏云霞上诉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43286.html#17218231327
哈尔滨苏云霞、潘文丽面临非法庭审
哈尔滨法轮功学员苏云霞、潘文利转刑事拘留
哈尔滨市潘文丽和苏云霞被道外三棵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34258.html#169100542
万家劳教所医院──名为治病救人 实为残害无辜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单位及人员信息:
三棵派出所 王威13946054924
道外公安局
国保大队长魏明华0451-87663648
道外区检察院
公诉人陈兵13654665065
道外区法院 法官 何静波0451-8707305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
:
刘白亥,
常树梅 ,
孙哲
道外区公安分局
哈尔滨鸭子圈看守所
道外区法院
道外区人民检察院
太平区三棵派出所
哈尔滨市看守所
:
于琳娜
道外区三棵派出所
:
王威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30日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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