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艳芳
简介:
马艳芳(Ma,Yanfang),
女 ,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长春五十二中学教师。她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相继被非法抄家、非法劳教、非法关押、酷刑逼供;并被扣发工资、剥夺工作的权利,甚至被学校无理开除工职,有的在学校的有关人员骚扰下被迫离婚,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马老师下班后在家做饭,两名警察两名居委会的敲门,挤进屋后就开始翻东西,翻出几本法轮功的书,一盒磁带,两个随身听(一个已坏),就把马老师和爱人带到派出所,把马老师铐在二楼的铁床头上,爱人被铐在一楼的桌子腿上。 十点左右,二道公安分局来了五、六个警察对马老师非法刑讯逼供,非法审讯的恶警逼迫马老师跪下,并踹倒在地,直到踹累了,才在晚上十二点把马老师铐在铁床头上。 经过一整天的毒打逼供, 马俊对另一个警察说“她就这样了”,意思是逼不出供了,就说要羞辱马老师,让马老师今后没脸上班。他就让马老师双手戴着手铐,由马俊和另一个警察押着到52 中游街,当时正好下课,全操场都是学生,然后又到北楼马老师的办公室,马俊把马老师的办公桌翻了个底朝天,又叫人把马老师女儿从班里找出来,女儿看马老师被迫害这样也吓哭了。马俊又把马老师女儿叫到一边,问你爸妈是否炼法轮功。 游完街后回到派出所,才把她押上警车送往长春市第三看守所,她绝食抗议,警察就把她拉到医院灌食,给马老师戴上手铐脚镣,手铐脚镣中间在拉一起,使人不能直腰,不能自理,就把她扔入小号迫害。 马老师被绑架后,校领导被谎言蒙蔽,煽动群众仇恨马老师,五十二中学书记孙桂珍曾在学校大造舆论,说在马老师家搜出许多传单,在五十二中学书记孙桂珍的配合下,马老师被非法判劳教三年。一个多月后,家人借了几万元把马老师买了出来。 刘校长让马老师写“决裂书”才能上班,马老师说:“我没犯法,我是在家里被绑架的,信仰自由,我病炼好了全校都知道。”就这样马老师被撵出校门,工资全部被扣发,从此马老师家的生活雪上加霜。 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下午在家被绑架,被关押在双阳第三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这天,马艳芳因为邮了几封信,长春市公安局610办公室的高朋、潘高峰跟踪到她家的楼道里将她绑架。 之后,吉林街派出所的警察抄马艳芳的家,抄走了电脑、打印机、手机等价值上万元的私人物品,之后把她送到长春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 看守所就每天给马艳芳插鼻管灌一次食,狱警刘颖拿针就在马艳芳的手背上乱扎,扎完后马艳芳的手就成了开花馒头。马艳芳绝食了四十多天。就在马艳芳停止绝食的前两天,刘颖把马艳芳提出去灌食。 狱警刘颖和一帮警察群殴打马艳芳。那是在马艳芳绝食二十天左右,刘颖把马艳芳双手戴着铐子提到一个没有监控的仓库里,就开始打,她刚一动手,一下就来了好几个警察,有韩佳彤、赵姝、徐晶等,她们一起向马艳芳开攻,不一会马艳芳就遍体鳞伤了。 刘颖还把马艳芳的头发拽下一大团,头皮差点被拽掉;还用皮鞋跟踩她的右脚背,在上边拧,骨头差点拧碎,后来脚肿的不敢走路,她们正打的起劲时,刘英九所长来了,她看到徐晶等人胳膊上划坏了,就心痛的说:“你们怎么搞的都挂彩了?”那是她们打我时被我戴的手铐划坏的,这时我给她看伤,她也不看,显然她们是预谋好的。打完后把马艳芳送回号里,马艳芳已经哭抽了,号里的人都看见了,警察也不管。 二零一一年八月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高朋、潘高峰把马艳芳的案子送到长春市中级法院,中法调查后没有立案,因为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通信自由的权利,就把案子退回去。高、潘仍贼心不死,他们又把马艳芳的案子送到二道区法院,审判长闫洪义,目无国法,滥用职权,把马艳芳非法判了七年重刑押入大牢。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马艳芳被非法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教育监区),这是专门转化迫害法轮功的黑窝。 吉林女子监狱狱警大队长曹红,看哪个法轮功学员不顺眼,就弄回八监区迫害,马艳芳曹红弄到八监区迫害。包夹崔玉莲(朝鲜族人,诈骗罪刑期十年以上)逼迫她吃药把牙齿打活动了,出了很多血,滴在身上。 在二零一五年这期间的十月份,队长倪笑虹指使包夹刘英丽在马艳芳的饭里下毒。 马艳芳在旁边也大声呵斥倪笑红停止迫害,后来马艳芳也被强行铐在床上。 至二零一六年一月,吉林省女子监狱现被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有:马艳芳等。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马艳芳结束七年冤狱回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中午,吉林省长春法轮功学员马艳芳在家中被长春二道区吉林街派出所绑架,被送到长春市苇子沟拘留所。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马艳芳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马艳芳的女儿在单位突然接到二道区国保大队长冯宪龙的电话,让她妈在转化书上签个字,说不签就要抓人。 二零二二年七日十三日晚上六点多钟,马艳芳的丈夫接到吉林街派出所于警员的电话,说要和马艳芳照张相,还有其它事。她丈夫说年初二道区国保大队长冯宪龙已经来签字照相了。他说与那个没有关系,还问她现在和你在一起吗?她丈夫问:你们要干什么?他说:没啥事,就是得遭点罪。还说明天要过来。 七月十四日下午六点多钟,马艳芳的女儿一连接到三次电话,最后一个接了,对方问她你是某某某吗?她女儿就把电话挂了。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长时间吊拷;
手铐/脚镣;
抄家;
监视/跟踪;
非法劳教;
非法审讯;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强行施药;
铐在某处上;
威胁/恐吓;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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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吉林街派出所于警员电话:18544307405,13331678132
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春市公安局
:
潘高峰
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
:
倪笑红
长春市公安局一处(长春公安一处)
:
高朋
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分局
:
马俊
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
刘颖
二道区法院
:
闫洪义
吉林省女子监狱(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
:
曹红,
崔玉莲
五十二中学
:
孙桂珍,
刘校长
吉林街派出所
苇子沟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2年9月3日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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