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宏伟(唐红伟)
简介:
唐宏伟(唐红伟)(Tang,Hongwei),
女 ,
34岁 ,
佳木斯大法弟子,黑龙江省黑龙化工农药有限公司。一九九九年十月二日唐红伟进京上访,被前进区分局抓回,非法判劳教两年,同时,"610"刘衍、张同振向单位索要罚款五千元,前进分局政保大队长索要一千八百元路费,实际上路费是唐红伟个人付的。在劳教所里,不让学法、炼功、说话。由两个犯人监视一个大法学员,炼功就加期,罚站、或罚跑圈,如打坐就将腿强行搬下来,用电棍电和殴打,经常搜身(搜书及经文),有一次,唐红伟因绝食抗议,被野蛮灌食,殴打,灌食灌的鼻子流血。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佳木斯首次非法劳教大法弟子,唐宏伟等十七名大法弟子被五花大绑带到佳木斯市工人文化宫,各单位,各公、检、法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被通知到场,还有大法弟子的家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开始疯狂的造谣和打压,唐红伟单位的书记李桂香多次找她谈话。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日进京上访,不容分说被抓人。她被佳木斯前进分局的一位五十多岁黄姓警察从北京押回,并非法判了她两年劳教。同时六一零刘衍向她们单位索要罚款五千元钱。前进公安分局向单位要一千八百元路费(实际她回家的路费是自己付的)。单位领导把这钱摊到分厂,分厂又扣发了职工的奖金。 在劳教所,天没亮就出工干活,挑红小豆,装车、卸车,晚上八、九点,有时十一、二点才让回监室睡觉。冬天在外面洗脸、洗衣服,一边洗水就一边结成冰。吃饭不让洗手,满手都是泥,吃的是鸡饲料(她们卸粮食时发现的),喝的是没有油的菜汤,连食堂做饭的煤都是她们背的。在劳教所里不让学法炼功,两犯人监视一个大法弟子,如果谁要炼功就给监视的犯人加期。睡觉时让犯人将她们大法弟子隔开,彼此不许接触、不许说话,后来大法学员坚持炼功,恶警对炼功的学员罚站或跑圈,后来炼功打坐时就将腿强行搬下来,用电棍电,唐红伟曾被姓徐的男恶警罚坐水泥地六个小时。劳教所的恶警还经常搜身,穆振娟将她身上两本《转法轮》都搜走了。 有一次她们以绝食、不干活抵制迫害,被恶警野蛮的插鼻管灌食,不让插就打,她被灌的鼻子流血。后来,让那些神志不清的所谓“转化”了的人给她们洗脑,并办“转化班”,天天放攻击大法的录音、录像,念所谓“转化书”。 由于长期学不着法,在迫害中唐红伟被邪恶者逼迫邪悟了,给大法带来损失,给自己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十四个月后,她提前回家。回去后,单位已将她开除工职,六一零还要求她去“转化”别人,南岗派出所和居委会还经常到家骚扰,要求写不炼的“保证”,并非法抄家。她丈夫为她提心吊胆并让她放弃修炼,天天喝酒,打她,骂她,弄的家里不得安宁。 通过学法,她逐渐认识到自己被邪恶迫害和利用。她在网上和向劳教所写了严正声明。后来,她又一次进京上访要求恢复工作。二零零一年九月她回到单位上班。 二零零二年四月的一天,她在家被南岗派出所来了一帮恶警,把她强行抓走,她丈夫生气打了她两耳光,她顿时听不清声音。恶警强行给她戴上手铐,连推带拽弄上车,送到看守所。 第二天,打开牢门让她出来。她刚迈出房门,一个男犯人劈头盖脸一顿拳头向她打来,她不知怎么回事,嘴被打出血,头发也散了,。姓黄的命令那个男犯人把她拽到小屋,把她用脚镣吊在过廊中间“飞着”。十八天后,她被放回了家,看守所向家人要了450元的伙食费。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她正在单位上班,南岗派出所恶警到单位和书记李桂香又让她写“保证”。她不写,她们把她带到派出所,并到她家抄走一本《转法轮》和一些明慧资料,这次又判她两年劳教。十一月二日送劳教所。第二天李秀锦一伙让她写“三书”,她不写,她们就给她上大背铐,把她铐在水泥地的铁床上,她疼痛难忍,铁铐勒进肉里,鲜血直流。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她又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违心的写了“三书”。她总觉得对不起师父,在二零零三年四月,她开始绝食、绝水,身体出现极度衰弱,瘦得皮包骨,肾功能衰竭,被送进中心医院。在住院期间,恶警二十四小时监视。 二零零三年,恶警王秀荣跟大队说了她绝食的事,劳教所的头头大发雷霆,听说大队长把她告到了哈尔滨,并扬言谁走也不能让唐红伟走。她弟弟想帮她办保外就医,劳教所层层阻拦,在她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恶警何强带一伙女恶警强行把她从医院抬回去继续迫害。 她弟弟为了给她办保外就医,多次找劳教所领导吃饭、送礼,加上住院费共花了一万多元。终于在二零零四年过年前几天,她保外就医回家了。她身体恢复正常后去单位上班,领导陈铁民让她找李书记,李书记说她被开除了(没有任何手续)。她跟她讲真相,她不但不听还要报警。她为了生活只得到外面打工。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起,更是发生了派出所警察直接上门骚扰绑架、非法抄家、行政拘留的恶性事件。参与绑架的警察透露,他们是按照黑龙江省公安厅提供的名单抓人,并且接下来还要将参与诉江的一个不漏的抓到。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早七点左右,前进公安分局南岗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居住在佳木斯林业卫校附近的法轮功学员唐红伟,并劫持到佳木斯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警察还抢走唐红伟家中两台电脑。通过唐红伟丈夫追问前来绑架的警察,得知是“上面”派下来的名单。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非法罚款;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骚扰;
“倒挂”;
手铐/脚镣;
勒索钱财;
非法拘留;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佳木斯唐红伟被反覆关押迫害的经历
佳木斯公安局恶人迫害大法弟子事实综述(1)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被迫害的部份事实(续)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
李秀锦,
穆振娟,
王秀荣
佳木斯市610
:
刘衍,
张桐振
前进公安分局
佳木斯市南岗派出所
佳木斯市某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19日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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