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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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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崇利

简介:
赵崇利
(Zhao,Chongli), 男 , 36岁 , 沧州市大法弟子。

在2003年5月19日上午9点,大法弟子赵崇利在单位上班时被沧州市运河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3、4名警察非法绑架到公安分局,恶警利用欺骗、谎言、诱导、逼供进行折磨,打脸、胸部,胸部已被打伤,为了抵抗迫害绝食5天。在绝食期间,被强行灌食3次,食道被扎破,又送看守所继续迫害,由于发烧(因当时在非典期间),恶警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把他放回来,当时人被迫害的已神智不清,都快不行了。公安局通过他所在单位罚款5000元,每月在工资中扣,一直扣了半年,在2003年12月29日上午10点,他又被沧州市运河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非法绑架到公安分局,于当日下午秘密送往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第一劳教所劳教一年。

运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江守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責任人。运河区法院庭长徐昭和,主要审理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的名单。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摧残性灌食非法判刑非法罚款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毒打/殴打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沧州市恶警新年前绑架大法弟子
河北沧州市赵崇利、赵兰君遭迫害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沧州市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及部分家属名单

市公安局:车利 (主抓迫害法轮功)
市公安局副局长宋津生(迫害法轮功) 电话:0317-2026851、52(转)
610办公室:卢云章(主任)
运河区公安分局:江守国(副局长)宅电:0317—6222772
刘兰芝(江守国妻子)单位:盐山县地税局 电话:0317—6226345转8009>
刘坎华(正队长)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 手机:13930711999
陈X X(副队长) 狄强、安明(手机:13333070288)、张义、韩旭、王学军、张强、荣倩(女)、李洪杰
运河区法院:主要审理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的名单
庭长:徐昭和 办案人员:田风才 王东明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河北开平区第一劳教所
运河区公安分局运河公安分局电话号码<br>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 宅电 手机<br>李国栋 局长 5523701 13603175596<br>李兰舟 政委 5523702 2056668 13931756669<br>宋焕义 副局长 5523767 3586658 13931795599<br>唐中山 副局长 5523705 3588866 13803251919<br>王力 副局长 5523706 2101166 13803251166<br>姜寿国 副局长 5523707 2162999 13903173061<br>高文义 纪检书记 5523708 2189996 13932702779<p>刘坎华 国保大队大队长 5523758 2089265 13930711999<br>唐国利 国保大队教导员 5309879 13603271866<br>王学军 副队长 21756 2039189 13832750052<p>董铁民 电话 13903278369<br>李毅:手机13383079711<br>刘姓:手机13833716089 : 江守国
河北沧州运河区法院地址:河北沧州运河区法院<br> : 徐昭和

更新日期: 2006年11月1日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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