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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应(印)

简介:
宋金应(印)
(Song,Jinying), 男 , 年龄未知 , 四川广安城北大法弟子。

2000年10月,宋金应散发大法真相资料时被捕,在莲花村看守所非法刑拘一个月后仍不释放,辗转关押在不同的地方,如乡政府治安室、厂保卫处等,整天被铐在椅子上。11月某日凌晨脱掉手铐离开。12月再度被捕,刑拘莲花村一月,2001年1月16日转至宁夏街看守所,6月11日被成华区法院非法判3年。

2005年期间,大法弟子宋金应等人,遭新华劳教所恶警赵则勇,魏则,黄明,苏欣,李代君,李昌君,何源,张小刚,杨警,朴静,沈锐,杨兵等人迫害;使用的邪恶的体罚方式:

1.罚蹲:蹲军姿从早蹲到晚。几个包夹按住踢打。
2.罚座:巴掌大小板凳(严管凳),凳面10平房厘米,高10厘米,双腿闭拢脚后跟考凳脚,两肘夹紧腰部,手掌平放于膝盖。挺腰抬头从早坐到晚。恶徒随时用其它板凳砸腿、脚背。
3.罚站:站军姿从早到晚,恶徒随时用其它板凳砸腿,脚背。
4.严管期间,恶徒可以随意不许受迫害的大法弟子喝水,大小便,几个月不许洗手、洗脸,换衣服。
5.捆警绳(扎鸡翅,鸭儿凫水),电击,警棍等。

大法弟子宋金应被非法劳改一次,非法劳教一次,现仍被非法关押于绵阳新华劳教所。因把经文传进劳教所,也被捆警绳、电击、关单间一个多月。

2006年10月2日,新华劳教所开所谓演唱会,法轮功学员徐洪玉唱了一句法轮大法好,当场被二个“护卫队”恶警拖下台,在办公室施暴30多分钟,随后由4个“包夹”人员拖到二中队隔离关押一月多,并延长劳教期半年。当时受迫害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宋金应。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体罚非法关押上绳电刑毒打/殴打关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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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华劳教所绵阳新华劳教所管理科科长 余兴才;0816-2280410<br>绵阳新华劳教所: 郑科长;13320913567<br>宋主任;0833-2967661 <br>新华劳教所二大队队长龙礼平,安县人,专门指使犯人行凶。<br>四大队五中队电话:0816-2830117 赵瑜<br>管理科电话: 0816-2280410 邓刚<br>恶警有:邓刚、付卫东、邓涛、董海波、杨帆(经常亲自出手打人,用电棍电,二零一一年其曾用钢尺(约1.5米长、3.5厘米宽、0.35毫米厚)把普犯的肋骨打断。) : 张小刚
新华劳教所(0816)2830543,(0816)-2280410,(0816)-2830117, 管理科电话0816-2280410<br>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电话:0816-2274441<br> : 黄明李代君杨兵魏泽赵泽友杨警补静苏欣
绵阳市新华劳教所 : 沈锐何源李昌君赵泽勇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7日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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