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方霞
简介:
宋方霞(Song,Fangxia),
女 ,
67岁 ,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店村大法弟子。2000年春节前后,大法弟子宋方霞进京上访,被公安人员押回临沂监狱后又被带回河东区非法拘禁达4~5月。她被打的站不起来,坐卧不宁,被关在一个屋子里,打得不能站立。 河东区的王传宇、王连成、马晓光、葛长庭在610恐怖组织工作四年之久,干了许多残酷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坏事。他们亲自密谋、策划、指挥了对河东区大法弟子的迫害。 迫害时间待查,宋方霞被打得大便出血三天之久,有的河东区610恶人的棍子都被打成几截。 2015年8月3日,宋方霞和女儿李慧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临沂市芝麻墩开发区派出所恶警绑架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三部等个人物品,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宋方霞被迫害的高血压达240-260,生命处于极其危险状态。临沂市610、河东区610、公安局及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她,根本没有打算放人。 临沂市河东区610、国保大队及河东区公安分局将宋方霞作为重点迫害的对象,据说整了很多黑材料,阴谋加重迫害宋方霞。现在编造的所谓“案子”已到了检察院。 2016年4月7日、8日,宋方霞与女儿李慧河东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宋方霞和女儿李慧被绑架、非法关押已经8个月,宋方霞被迫害的高血压达240~260. 开庭当天,有警车在法院的外围转悠,法庭前厅有十几个警察守门,阻止所有来旁听的家人进入旁听席,要逐一验证旁听者的身份证,能容下三、四十个人的旁听席只让进了四个家人。 非法庭审中,公诉人违反《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条款,硬套在根本就不适合的《刑法》第三百条,对宋方霞的指控材料多,并将散发、宣传列为犯罪,指控罪名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宋方霞家中的任何物品都是合法的,宋方霞和李慧的行为没有伤害任何人,对社会没有任何伤害。相反,是临沂市河东区610、国保大队及河东区公安分局严重违法,不但将宋方霞、李慧非法关押了八个月之久,还操控检察院和法院。 610、国保阴谋加重迫害宋方霞,在整理和区分材料时,没有严格的手续,想写多少就写多少,在法庭上出具的只是一本本的卷宗内的照片或复印件,多达九本之多,没有出示任何的从宋方霞家中抢来的任何实际物品。 当律师要进法庭时,却被门口的警察(不知是不是610和国保的人)要求安检,律师当即按法律规定要求同公诉人一起安检。 开庭前,律师要求法官回避,原因有四:(一)限制旁听席上的旁听人数;(二)宋方霞的血压一直很高,高压在二百二十以上,低压在一百一十左右,压差超过了一百,是不符合庭审条件的,因在这种情况下,宋方霞本人的意识是不清楚的;(三)逼迫律师换电脑,不许用自己的电脑,要用法庭的电脑;(四) 没有陪审员,至少要有两名陪审员。对律师的此项要求,法官应该立即上报院长,可法官直接驳回律师的要求,做出了违法的事。 非法开庭期间,公诉方没有书记员(书记员是只管记录不发言),可公诉方两个人都参与指控。 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中,宋方霞多次提出头晕,法庭却视而不见,开庭前,也配备了一辆120车一起进了法庭,可那只是做样子的,根本就不顾宋方霞的身体状况,继续庭审。 宋方霞及女儿李慧被非法关押九个月后,于2016年5月11日,被河东区法院非法判刑分别四年和一年,宋方霞不服,提出上诉。在法庭上,宋方霞劝说庭审人员及法官三退(党、团、队),劝他们不要迫害法轮功,给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 宋方霞被非法关押十个月后,被河东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现已被绑架到济南监狱迫害。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关禁闭;
关小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临沂市法轮功学员宋方霞被劫持入狱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店村宋方霞及女儿李慧被非法判刑四年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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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17475.html#15124233950
临沂市河东区不法之徒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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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临沂市河东区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名单 王传宁,临沂市河东区政法委610主任,家住兰山区委宿舍,家电0539-8181258 王连成,河东区政法委610副主任。 马晓光,河东区公安610前恶警、主任,现河东区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此人由于镇压大法弟子“有功”被邪恶提拔为主任。 葛长庭,河东区公安610恶警,家住苗庄小区,电话0539-8176568手机13969956966 河东区检察院主管此案的卓姓检察官,办公室电话是:0539-3012356 河东区检察院院长: 孙立卿 河东区检察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路中段 电话:0539-3012366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鲍峰 临沂市河东区公安分局 国保大队:5398965538 临沂市河东区610办:5398385002 临沂市看守所:5398879903,5398879901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467号 电话:0539-8089000 邮编:276034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淑贞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临沂市610办公室
临沂市看守所
济南监狱
河东区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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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宇,
王连成,
马晓光,
葛长庭(葛长廷)
临沂市監獄
河东区检察院
河东区法院
芝麻墩开发区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7月2日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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