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策
简介:
曹策(Cao,Ce),
男 ,
49岁 ,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原锦州重型机械厂干部。1999年7月22~30日,锦州女儿河派出所警察逼迫曹策写不修炼、不进京的保证书。锦州重型机械厂保卫处张汉良逼迫他交出法轮大法书籍。 1999年9月20~30日,曹策因去北京讲真相证实法轮大法好而被非法抓捕,被带回锦州太和公安分局,警察王国祥非法勒索其随身携带现金的约700元后,又把他绑架到拘留所,期满后又转到洗脑班,威逼写保证书并被勒索现金2000元。 2000年2月锦州女儿河派出所曹长文、重型机械厂居委会主任张秀兰等,非法抄家殴打并绑架曹策到街道,后又转到锦州女儿河派出所,在派出所时又一次进行了严刑殴打,并在腊月二十四晚上冰冷的雪夜被恶警强行扒光衣服(只留短裤),用手铐把他铐在派出所院内铁栏杆上,让他在雪中站立体罚。后来曹策又被转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恶警的指使下,在警察指使下,几名犯人一同殴打他,并用火烧其手指、针刺身体的多处部位来逼迫他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 2001年3月曹策被锦州女儿河派出所所长赵小明,副所长李文武,恶警邵恒、石刚、曹长文等8~9人绑架到锦州看守所,并非法抄家,强行拿走家中价值5200元的电脑。 2003年4月21日晚曹策和另一同修在家无故被非法抓捕,并被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和家庭电脑。而且被非法劳教两年。在非法劳教期间,二大队队长白金龙、杨平伦、李松涛、张家斌、院长于海斌、副院长李凤林在所谓的转化中指使犯人和其他恶警对曹策实施电击、殴打、体罚等严酷迫害。强迫其转化并交纳2万元的保证金(一年后家属要回)。 2007年~2008年,锦州女儿和派出所恶警黄波多次骚扰并威逼写曹策所谓的保证书。 由于恶警对其的多次迫害,给其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其儿子也因此而辍学。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勒索钱财;
毒打/殴打 ;
烧烫;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亲属;
非法劳教;
逼迫放弃信仰;
洗脑/送洗脑班;
吹凉风;
非法罚款;
非法拘留;
针扎;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锦州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
锦州市汤河子地区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名单
责任单位及恶人:
锦州劳教所(锦州市劳教所)
:
李凤林
太和区女儿河派出所
:
黄波
锦州教养院(锦州劳教所)
:
于海斌,
白金龙,
李松涛 ,
杨庭伦,
张加彬
太和公安分局
:
王国祥
锦州重型机械厂
:
张秀兰,
张汉良
更新日期: 2010年9月19日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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