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会琼(李慧琼)
简介:
李会琼(李慧琼)(Li,Huiqiong),
女 ,
46岁 ,
四川省米易县沙坝乡法轮功学员。1999年12月因进京上访,被米易县公安局判劳教2年。在劳教所因坚持修炼,被带着手铐,光着脚在室外罚站2个多月,从早上8点到晚上12点。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几日,陈祥芝等人与被米易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的苏丽娟(被非法劳教一年)、李慧琼和何芙蓉(都是一年半)共八位法轮功学员,被攀枝花市公安局政保处张处长等三恶警人劫持到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进行迫害。 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首先把八位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劫持到五中队(即入所中队)。五中队警察每天逼着法轮功学员在坝子里背监规。不背就处罚:白天逼着跑步几个小时不许停,有时上午跑,有时是下午跑。自己不跑就被两个包夹人员推着、拽着跑;晚上罚站挨冻,常常是从晚上六点罚站到深夜十二点。五中队警察周俊辉(50多岁)很爱骂人,她经常骂大法骂师父,许多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拒绝被洗脑、坚持信仰都遭到过她的辱骂。而恶警罗薇(30岁左右),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更是心狠手毒,动辄打骂,有时还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 2000年1月9日,大法弟子罗秀梅被送进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因为她坚持炼功,所长指使犯人给她戴了一副38斤重的脚镣。第二天,被戴了背铐,手肿得非常大。当时在弯腰树看守所受迫害的有米易县的李慧琼、刘清华,攀枝花市供电局的赵凤英等因坚持炼功都被强迫戴过38斤重的脚镣。 四川省米易县大法弟子部分被迫害事实: 1999年至2003年12月,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的有近百人,其中有:朱召杰、徐天福、黄天才、李会琼、高龙英(两次)、何福荣、刘长会、苏丽娟、曾梦福、李干云、江丛猛、周胜会、陈启荣、张远林、罗世美(两次) 、姚元芳、姚小玲、杨兴春、李永会、王美、何明珍、白朝霞、龚志会、阙发秀、吕波等人。 被迫害流离失所数十人,其中有李会琼、彭开菊、黄明玉等。 米易县出动的恶人有:向金发(原政保科科长现退职在家) 、疗红兵(政保科科长) 、杨梓华(现国保科长)、周林、柴发祥(已遭恶报病死) 其他不知姓名,大约十几人。 2000年12月,李会琼散发真相资料,为大法讨回公道,被非法判刑4年,在简阳女子监狱遭迫害。2005年1月7日回家。 2006年1月5日,县公安局的警察李子军、谭光辉等九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李会琼家叫其交出大法资料,李会琼不交就被恶警反捆,开始抄家,抄走了李会琼的大法书籍、数据、光盘、师父法像,把李会琼绑架到公安局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二天。 2007年5月10日,米易莲华派出所的龙正芳、攀枝花国保恶警秦刚及草场乡姓沙的恶党书记、政府工作人员闯入李会琼家中抄家,抢走录音机一台及多份真相资料。5月14日,村长邓帮新及龙正芳、秦刚再次闯入李会琼家,将李会琼绑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勒索现金五百元。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抄家;
勒索钱财;
非法判刑;
戴脚镣/连体脚镣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攀枝花市陈祥芝等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经历
四川米易国保、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十二年罪行录(二)
四川省米易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汇编(二)
四川攀枝花市罗秀梅屡遭迫害 被非法判刑四年
米易县数十名大法弟子被折磨致残、三人遭迫害致死
被关押在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部份大法弟子简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四川省米易县不法官员名单: 何洪佩(现任政法委书记、610主任、原检查院院长) 董文华(县长) 刘长青(纪委监管公安)现在是县长 梁晋川(原公安局长) 刘太明(原公安局长,现因贪污受贿、嫖赌被撤职) 吴天华(县长) 严文洪(原县长)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
周俊辉
米易县公安局
:
廖红兵,
向金发,
周林,
柴发祥,
杨梓华,
李子军,
谭光辉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
罗威
四川省女子监狱(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
弯腰树看守所
攀枝花市公安局
:
邱天平
攀枝花市国保支队
:
秦刚
莲华派出所
:
龙正芳
更新日期: 2013年8月9日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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