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爱华
简介:
于爱华(Yu,Aihua),
女 ,
七十多岁 ,
广州市海珠区大法弟子,原广东省药学院护士长。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日,于爱华被海珠区海幢街不法人员非法绑架,劫持在海珠区南华东路辰星酒店7楼15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于爱华被海珠区海幢街不法人员非法绑架,劫持在海珠区南华东路辰星酒店7楼。 二零零三年六月中,于爱华在家被海珠区恶警绑架到三水洗脑班。 二零零六年六月中于爱华被海珠区恶警绑架到三水洗脑班。(具体派出所不详)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余爱华因修炼法轮功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非法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她再度被珠海市金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余爱华女士,因散发张贴真相资料被非法关押、刑拘,由于身体原因十一月五日释放回家,被监视居住。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并勒索一万元。这是余爱华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她十二月三十日上诉到珠海市中级法院。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上海、重庆、广西四名官员遭恶报
原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副厅长王承魁的罪恶
广东珠海市七旬余爱华遭枉判五年半-已上诉
广东珠海市马丽娜被非法判刑三年多
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54299.html#221231191549
广州海珠区「法制教育学校」迫害纪实
广州海珠区海幢街各居委、610、派出所迫害大法弟子事例
广州市海珠区各派出所迫害大法弟子罪行记录
相关单位及个人:
责任人:
胡欣,13417713072,香洲区检察院检察员
胡小青,13631213766,香洲区法院审判长
陈强,13923396333,香洲区法院审判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三水洗脑班(广东省法制教育所)(广东省洗脑班)
珠海市香洲区法院
金湾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27日 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