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刘晶)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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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刘静(刘晶)(Liu,Jingliujing),
女 ,
年龄未知 ,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迫害时间待查,锦州市汤河子地区受迫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晚九点多钟,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长杰等几个警察,伙同女儿河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太和区腰汤村法轮功学员景翠珍家,将景翠珍绑架,同时绑架了在其家的河西村法轮功学员刘静。 当晚景翠珍家被翻个底朝天,家中的许多私人财物被强行拿走,包括二千七百多元钱及法轮大法书籍。随后警察翻墙入室进入刘静家,抢走生活费一千元等私人物品。过程中警察没出示警察证、搜查证。 当晚,景翠珍和刘静被劫持到女儿河派出所,并被关入铁笼子中。次日即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五月十一日,警察开车到刘静家强迫家属在一张写有「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单子上签字。时任国保大队长李蕾具体负责此案。 刘静,被抓时才三十多岁,她有近八旬的公婆,丈夫患双侧股骨头坏死十四年,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孩子正在读大学,所有的负担都落在刘静一个人的身上。就是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刘静没有丝毫怨言,她常说:我是法轮功学员,我要按真、善、忍做好人。多年来,她精心孝敬公婆,细心照顾丈夫,还要供孩子上大学。婆婆发自内心的对人讲:「法轮功真好,要不是炼法轮功,我儿媳早离开这个家了!」也正是这样,刘静被抓到派出所后,村民们非常震惊,村长、村书记及治保到派出所去说明情况,希望她能够尽快回家,没有刘静整个家就散了,她是家里的顶梁柱。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刘静和景翠珍被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七月份,俩人被构陷到太和区检察院。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上午九时四十分,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了景翠珍、刘静被构陷一案。律师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庭审持续两个小时,当庭没有宣布结果。公诉人是太和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赵晓军,审判长是太和区法院刑事庭庭长李杰,审判员是法官李立辉。九月末,律师通知家属,景翠珍和刘静分别被非法判刑五年和三年。后俩人都上诉到锦州中法、被非法维持原判。同年十二月末,景翠珍、刘静被非法关押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辽宁女子监狱师静等监管人员以减刑为诱饵唆使以张美妍为首的五、六个恶犯,再纠集更多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施暴。或集中围攻、暴打、群殴、泼冷水、针刺指甲缝,或长期酷刑折磨。刘静被打的特别惨!大伙轮番打了多少次,又把她弄到水房继续打。打倒在地后,把头按在下水道,恶人马黎明踩着刘静的头,其余犯人连蹬带踹。之后每天还要让刘静坐小板凳,大家都看到她脸上黢青,破的不象样子;眼睛也黢青,眼珠子都打冒出来了。 锦州市刘静结束三年冤狱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从辽宁女监出狱回家。 2021年6月3日上午,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法轮功学员刘静家被锦州市太和分局和锦州市女儿河派出所多个警察骚扰,临走拿走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关铁笼子;
非法批捕;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分局警察骚扰刘静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姜海涛被举报
锦州中级法院院长吴言军、刑二庭副庭长倪凯被举报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辽宁女子监狱唆使恶犯残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中共体制下的人间地狱——辽宁女子监狱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40781.html#17111224226
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刘静及何涛被秘判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36929.html#161028233522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6395.html#161016235139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4606.html#169140316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刘静、景翠珍遭非法庭审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34229.html#1698234147
辽宁省锦州法轮功学员景翠珍、刘静被绑架
辽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吴晓艳受迫害经历
锦州市汤河子地区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名单
相关单位及个人:
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5号,邮编:121000
太和公安分局局长:李庭印 0416-5178899(办)
国保支队队长:代勇(警号:650099) 15698705659
0416─5168615(办);家庭住址:锦州市凌河区榴花北里18-22号
警员:刘常杰
锦州女儿河派出所:
所长:崔勇 0416-5136158 (办)
副所长:张殿宏 13940666655
教导员:肖国强 13840637222
有关单位及人员信息:
1、锦州市太和区法院:
审判长(刑事庭庭长)李杰 18941601917 04162872852(办公)
审判员 李立辉 18940673111 04162872856(办公)
2、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公诉人 赵晓军 13897871799
3、锦州市太和区国保支队:大队长 李雷 04165165688(办公)
主审法官李立辉电话:
0416-2872856 18940673111
公诉人赵晓军 :13897871799
锦州市国保李嵋珊:15698704590
锦州市中级法院:
刑二庭副庭长 倪凯 18941600183、0416-2526139办公
审判员 熊杰 18941600169、2526150 办公
审判员 李岩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太和区公安分局
:
刘常杰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太和区女儿河派出所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师静
太和区法院
:
李立辉
锦州市中级法院
太和公安分局
:
李蕾
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
:
赵晓军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17日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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