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德静
简介:
金德静(Jin,Dejing),
女 ,
63岁 ,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金德静夫妇出去剥苞米,一天下来很累,早早地就躺下休息了,晚上九点多钟,五个警察突然闯进家门,其中一人是女儿河派出所警察,穿着警服,其他四人穿便服,后来得知有其中三人是太和公安分局国保警察,警察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开始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把东西拿走后也没有开具清单。当晚金德静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国保大队长李蕾具体负责此案。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末,金德静被太和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9点30分,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对金德静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非法判金德静两年。时任太和区检察院公诉人王晓仿,太和区法院审判长李杰,审判员李立辉。金德静提出上诉后,锦州市中级法院于三月二十八日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金德静被非法关押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后申诉到辽宁高法,未果。 金德静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出狱。 自二零一八年金德静结束两年冤狱回家后,女儿河派出所片警胡阳每年都要到她家去骚扰一、两次,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有时还擅自翻东西,看有没有与法轮功有关的材料,给金德静及家人带来极大的困扰与压力。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五日,片警胡阳在王胡台移民新村的村官姚闯领路下,又闯到金德静干活的工地,胡阳逼着金德静签字,金德静告诉他:不能给签这个字,要是签了对你没有好处。法轮大法是正法,是叫人做好人的,我要签了字你就有罪了。胡阳称:你要不签,我就把你交给国保大队。金德静在胡阳的恐吓、逼迫下违心签了字。胡阳还按住金德静的手强行按了手印,之后又把金德静拉到村部,强行拉着她的手按了手纹。
迫害类型:
非法罚款;
非法批捕;
抄家;
非法关押;
私闯民宅;
绑架/劫持;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判刑;
骚扰;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信息-453428.html#221221221339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姜海涛被举报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46263.html#17426233939
辽宁省锦州市中法对金德静维持非法原判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金德静面临非法庭审
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金德静被非法批捕
辽宁省锦州法轮功学员金德静被绑架 盛玉霞被骚扰
锦州市汤河子地区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名单
相关单位及个人:
女儿河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合金北里122号楼南
电话:0416-5139243、0416-5136158
片警胡阳15841605407
锦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0号 邮编:121000
审判长倪凯 18941600183、0416-2526139办公;
审判员熊杰 18941600169、0416-2526150 办公;
代理审判员李岩0416-252617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太和区公安分局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太和区女儿河派出所
辽宁女子监狱
太和区法院
:
李立辉,
李杰
锦州市中级法院
:
熊杰
太和公安分局
:
李蕾
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
:
王晓仿
锦州市太和区国保支队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24日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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