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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因学过法轮功而被迫害致死者和详情需要继续确认案例 > 名单及案情

苏桂琴

简介:
1610、 苏桂琴(Su,Guiqin), 女 , 56岁 , 黑龙江省鸡东县群英煤矿工人,家庭住址:鸡东县前进委。苏桂琴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自修炼后都能坚定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在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情况下仍然克服困难、说明大法真相。苏桂琴的父亲苏殿奎一九九六年十月得法炼功之前,全身筋骨疼痛,双腿不能下蹲,大便非常困难;炼功后这些症状全部消失。

苏桂琴二零零二年春传递大法真相材料,被讷河境内坏人举报。讷河市公安局到鸡东苏桂琴家抓人未果,后于同年五月讷河市公安局与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勾结,大队长李清华和现任教导员孙作恩乘家人不在,将苏桂琴劫持到鸡东县看守所拘留十五天。期间,恶警迫使苏桂琴写保证之类的东西被拒绝,国保大队又从经济上迫害,逼迫家人交五百元罚金、看守所也勒索高额伙食费三百元,才将苏桂琴释放回家。

苏桂琴八十岁的父亲苏殿奎在二零零二年春季,也遭到讷河国保大队恶警抢去所有大法书籍和炼功带和录相带,并被绑架到讷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进行威逼恐吓,被不法人员用手铐铐了两天两宿。由于多次遭到不法人员到家中骚扰,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含冤离世。

在邪党人员长期的迫害中,苏桂琴及家人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二零零六年一月六日左右,苏桂琴从外面回家突然吐血,两天后处于昏迷状态,其子将母亲送入医院确诊为严重肝腹水,回家四十天后的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八日离世。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吉林二位大法学员在迫害中离世

责任单位及恶人:
鸡东县公安局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振兴大街 邮编:158200<br>电话:0467-5582656 5582361 5582449<br>局长陈刚 13946838558<br>政委王昌文 13946864686<br>副局长吴俊奎 13946821877<br>副局长文哲13945861500办0467-5582307 宅0467-6124888<br>王波 13945831333<br>赵同喜 13945801459<br>李宪飞 13945864888<br>副政委 朱瑞军 18604671220<br>纪检书记 于洪军 13945854586<br>国保大队:<br>大队长付崇志 18746736666<br>大队长刘洪波 18646785353<br>教导员岳强松 15146766666<br>副大队长贾新宇 13304875666<br>副大队长李建华 15094631999<br>郭成伟 13796939666<br>韩恒昌 18646736678<br>内勤李环 13339573958<br>警察王庆 15645802777<br>何文明 13359963577<br>齐东泉 13846011313<br>张丽 13359961227<br>何文清 13836501128<br>任福忠 15845361676<br>张苏东 15845343199<br>刘利章 13846071516 : 李清華孙作恩

更新日期: 2019年6月7日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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