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珍
简介:
王桂珍(Wang,Guizhen),
女 ,
年龄未知 ,
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梨树县公安局长和治安防范大队副大队长王晓春带领,把八旬受害老人张淑兰及其女儿大法弟子王桂珍野蛮拖上警车,拉到刑警队非法关押。恶警把老人的两臂关节拖的剧烈疼痛,生活难以自理。恶警后将大法弟子王桂珍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吉林省伊通县法轮功学员林立艳、王桂珍、赵凤兰遭绑架,四月二十九日给家属递送所谓的“批捕证”,家人拒签。目前,家属得知,通县公安局正在构陷材料,企图进一步迫害三位法轮功学员。 三月二十二日,伊通县法轮功学员林立艳、王桂珍、赵凤兰因张贴“神韵光盘海报”,被西苇镇派出所伙同伊通县公安局绑架,当晚送当地拘留所非法关押,并非法抄家。现在三人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 林立艳、赵凤兰、王桂珍被非法关押在四平市看守所已三个多月,她们为抵制迫害,绝食抗议,要求无条件释放,身体状况令人担忧,看守所封锁消息,只打电话告诉家属送钱,还不让见面。 四月二十九日中午,伊通县西苇镇派出所警察给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送去“批捕证”,让家属签字,被拒绝。此证是四月二十七日签发,签证人是伊通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王英超、李凤东。 五月六日,林立艳家人到公安局了解情况,当时公安局法制三科有好几个人,态度都十分蛮横,其中西苇镇派出所所长霍治中也在场,家属问:她们犯了什么罪被关押?他们答不上,一个姓陈(听说叫陈迎春)的说:你们上律师事务所去问。他们无理的把其中一名家属推出办公室。 吉林省伊通县法院庭长朱立、伊通县检察院刘国辉等人,在不通知家属、避开伊通县民众的情况下,易地到四平市秘密开庭,黑箱操作,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林立艳、赵凤兰、王桂珍。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到伊通法院找到朱立,他说:“你们法轮功把我的事(指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小报贴的满胡同子,我可不管了。”说完就走开了。 八月二十四日上午,林立艳的丈夫和几位家属又来到法院了解情况,当时朱立不在,他们找到副庭长张宏艳,张宏艳称,三位法轮功学员一个被非法判四年,另两个被非法判三年半,并说公告已贴到法院门外了,然后张宏艳就撵家属说:“你们的事我答覆完了,赶紧走,不然我叫门卫把你们撵出去。” 家属们到法院门外,根本没有关于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宣判的公告。 近日(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吉林省伊通县三位女性法轮功学员林立艳、赵凤兰、王桂珍被非法判刑,林立艳被非法判刑四年,赵凤兰、王桂珍(英)分别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早上七點四十分,四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梨树县康平派出所、康平社区人员二十多人闯入法轮功学员孟祥琪家,将孟祥琪绑架并抄家,抢走现金四千多元,孟祥琪的母亲王桂珍当天也被绑架,父亲孟凡军在打工的饭店中遭绑架。 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四平梨树县公安局及国保大队、梨树县康平派出所,根据长期网络与电信的监控及跟踪,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统一行动,对长春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其中有姚德义、付贵华、王桂珍、于健莉、李长坤、潘姓法轮功学员、江涛等。 王桂珍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放回。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拘留;
绑架/劫持;
迫害亲属;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原吉林伊通县国保大队王英超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迫害法轮功-中共吉林省委书记景俊海罪恶深重
吉林梨树县孟祥岐一家九人被绑架经过
吉林省四平市及梨树县公安绑架多位长春法轮功学员 电话补充
吉林四平市公安局绑架十八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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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超期劫持法轮功学员
吉林伊通县法院诬判林立艳、赵凤兰、王桂珍
吉林省四平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吉林伊通县警察企图加重迫害三妇女
警察行凶逍遥法外 八旬受害老人反遭抓捕
责任单位及恶人:
伊通县公安局
:
王英超,
李凤东,
陈迎春
四平看守所
吉林省伊通县法院
:
朱立,
张宏艳
四平市国保大队
梨树县公安局
:
王晓春
梨树县康平派出所
梨树县国保大队
西苇镇派出所
:
霍治中
伊通县检察院
:
刘国辉
四平市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24年9月21日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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