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云
简介:
李静云(Li,Jingyun),
女 ,
35岁 ,
二零零零年元月她上北京护法。在天安门前人行道上询问如何去信访办。一中年男子反问:“你是炼法轮功的?”答:是的。中年男 子说:“你等着,有人带你去。”随即驶来一辆小汽车。上车后,车内的公安破口大骂,脏话不堪入耳。然后,被送进天安门公安分局。这时才知道受骗了。在公安分局,被登记姓名住址后,关了半天,没吃没喝,连小便也不准。后被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回,直接送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回家几天,正是春节期间,双马镇政府来了几个人,提出三条:一,罚款二千七百元;二,不准学法炼功;三,每星期一到政府汇报情况。 没 几天,李静云正在菜场做生意,镇里又来人叫她回家。家门前黑压压的,包括镇政府人员和邻居,站了数百人。李静云将门打开,政府人员一拥进堂屋。镇恶党委副 书记黄桂秋说,你先将这红头文件看一下,明确写了不准到省、北京上访,否则要罚款;再拿二千七百元钱来,这有一张费用条子。李静云一看,上面列着从北京接 她回来的费用里面有伙食费一千一百元,便说:“钱我没有你们也知道,你们这做法不合理,我要去告你们。” “没钱拿东西抵押,拿来钱再给条 子。你想上告,法院不会受理。法轮功告状没门。”随即下令搬东西。李的父亲上前拦着:“这是我家的命根子,一家人就靠它,你们不能拿。”一男声怒吼: “搬!把老头子拖出去。”有的搬谷子,邻居们见谷子,便说了:又没犯法,学法轮功做好人,搬冰箱倒不说,还要搬谷,她上有老,下有小,况且她又没分什么 田,自古以来都没有这做法,要不得。他们见有人说,就恐吓他们:你们也想坐牢,是不是?搬上车后,说:“这东西不够抵押的话,还要搬。”然后走了。 二 零零零年的六月二十五号,李静云再次进京上访被抓至天安门派出所(指公安分局),后送至石景山体育场,不让睡觉,晒了两天后,送至平谷县看守所,连夜提 审。提审是间小屋子,李静云进去里面已经有四个男子汉在那等着,几个人轮番打了她几个钟头。李静云几天没吃东西,加上他们的折磨,连说话的声音都难以听 到。七月二号被接至双马镇派出所,被关在专门关犯人的小屋子里,见很脏,李静云打扫了一下便坐了下来,不久派出所的文辉管教打开门,不由分 说劈头盖脸的拳打脚踢,就是一阵毒打,嘴也在不断地骂着脏话。下午送进拘留所,拘留十五天,要家人缴伙食费。到十三天又无任何理由的转至看守所刑事拘留二 十八天,取保候审要她爱人出车油钱。才回到家。回家后才知道,七月一号搬了一次,十二号又搬了一次:三轮车,洗衣机,电视机,风扇,缝纫机,三线机,毛 毯,还有许多缝纫机,将近五百元现金被拿走了,所有有用的,值钱的东西全被搬走了。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剥夺睡眠 ;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逼迫放弃信仰;
毒打/殴打 ;
非法罚款;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湘潭地区大法弟子遭迫害大法事实汇编
湖南省湘潭市部份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
责任单位及恶人:
湘潭市岳塘区双马镇镇政府
:
黄桂秋
岳塘区双马镇派出所
:
文辉
湘潭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3日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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