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丽菊
简介:
闫丽菊(Yan,Liju),
女 ,
年龄未知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大法弟子。二零零五年二月末,闫丽菊和丈夫(未修炼法轮功)被正阳派出所绑架。田春力指使赵士民等人对闫丽菊进行迫害,把闫丽菊先吊起来,之后悠抻她的双臂,折磨的她就像断掉双臂一样疼痛,很长时间才将她放下来,然后又把闫丽菊两臂分别用白毛巾绑在手腕上(怕有外伤留下罪证)吊起来,两脚腾空,然后赵士民点烟对眼睛和鼻孔熏,致使眼泪直流。他们把闫丽菊放下,又关在一个屋子里,脚上戴着给重刑事犯人戴的脚镣,关在没有窗户的不透气的小黑屋里,喘气都困难。恶警在那边对她丈夫也进行迫害,给他反铐后吊起来上大挂,两脚腾空四处无着落,放下后再反吊,点上烟对着鼻孔进行熏。 恶警让她丈夫说闫丽菊的事,她丈夫不配合,田春力暴跳如雷的打了他几个耳光。之后把闫丽菊夫妻俩又绑架到一厂保卫处地下室(酷刑房)迫害,拉到那,用衣服蒙上眼睛,把他俩拖到地下室,那里阴森恐怖无法形容。把他俩带到一个大屋子,房顶有一根大铁管拴上一根大粗绳,把闫丽菊和丈夫反吊起来,还来回悠荡,那个房顶距地面有十多米高,那酷刑令人撕心裂肺。 放下后,闫丽菊丈夫两臂及双手已经失去知觉了,两手一动不能动。后恶警将他俩拉回派出所继续迫害,而且对她丈夫的朋友家还进行了抄家,像土匪一样抢走了计算机等物品,还有她丈夫的手机(四千多元)、现金三千多元、有两千多元的一张银行卡,逼闫丽菊丈夫说出密码后把卡里的钱洗劫一空。分别把他俩关押了一个星期后送到看守所继续迫害,最后闫丽菊丈夫被非法判刑三年,使无辜的好人受到了牵连。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被迫流离失所九年的闫丽菊,为了工作,回到家乡齐齐哈尔市办理身份证,遭铁锋区龙华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九月二十一日被绑架到齐齐哈尔看守所。 因闫丽菊拒絕配合,警察韩淑芬非法给戴上四十八斤重的刑具,长达五个多小时,晚上,给戴“束缚带”进行迫害。第四天,她绝食抗议,看守所所长李进泽、警察韩淑芬将闫丽菊绑架到医院强行插食管折磨,造成她呕吐不止,呼吸困难。所长李进泽给灌食时,水和菜汤喷闫丽菊满脸,他还嘲笑说:多好玩,对其人格侮辱。因不能睡觉,整天躺在铺上,身体越来越弱。他们强行灌食折磨她,还不断的谩骂、嘲笑,李进泽嘲笑说: 象个“木乃伊”。十月一日晚,闫丽菊瞳孔扩散、生命垂危,他们把她送到了附属二院抢救,那时他们还把手铐和脚镣分别铐在病床上,束缚带靠着食管插着,十月二日下午,折磨的不行了,才放人回家。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齐齐哈尔市法轮功学员徐敬文、闫丽菊被正阳派出所副所长等警察绑架、抄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长时间吊拷;
手铐/脚镣;
迫害亲属;
摧残性灌食;
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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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齐齐哈尔看守所 邮编:161106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齐双公路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
所长李金泽,电话13945285789,看守所警员韩国儒04523128224,齐齐哈尔看守所电话2487776.彭丽:13514686002 女狱警韩淑芬13796333442
其它已知警员:刘实秋 程丽 李洋
副所长:李爽
责任单位及恶人:
齐齐哈尔第一看守所
:
李进泽,
韩淑芬
正阳派出所
:
赵世民,
田春立
龙华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11月7日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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