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娥
简介:
李国娥(Li,Guoe),
女 ,
四十多岁 ,
广东广州市大法弟子。广州市“六一零”利用洗脑中心迫害法轮功学员,“法制教育基地”是应该维护法律的地方,像这种赤裸裸的侵犯人权,对大法弟子进行残酷迫害的违法犯罪行为,竟然发生在所谓的“法制教育基地”。 法轮功学员一段时间还不“转化”,邪恶就采用各种卑鄙、酷刑手段摧残折磨:不让睡眠、毒打、残酷性鼻饲灌食、绑腿上绳、滥用“精神病治疗”、 制造谣言、色魔横行、强奸犯罪、性虐待、火烧、开水烫、包夹等等。法轮功学员李国娥遭受折磨性灌食后,牙齿全部松动,饮食受影响。 99年7.20后,广东省委搞株连政策,强迫其家人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李国娥被软禁在家中,每天由家人看管,断绝与外界任何联系,长达一年之久,她还遭受直接来自中央的威胁和压力。由于坚修大法,省直机关610李琼扬等非法绑架李国娥到“广州法制教育基地”进行种种非人的迫害:不让睡眠、制造谣言,鼓动家人施压、残酷性鼻饲灌食:灌食时,用煤气罐的粗硬管子从鼻孔硬插进去胃部,还要故意来回推拉几次,折磨她,食道被捅破、野蛮地把筷子或钢棒横压在嘴上,然后双手用力向下压,造成两嘴角经常被压破,流血,以此增加痛苦。李国娥遭受折磨性灌食后,牙齿全部松动,饮食受影响。李国娥正念闯出来后,仍受到严密的监控,没有人身自由。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摧残性灌食 ;
逼迫放弃信仰;
精神酷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州地区部份政府机关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实
广州市“六一零”利用洗脑中心迫害法轮功学员(二)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东610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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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琼扬
广州槎头洗脑班(广州法制教育学校)
更新日期: 2007年1月28日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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